發表時間: 2007-08-10 13:45:43作者:
關於污染下鄉,有諸多疑問一直縈繞在記者腦海中:這些污染企業為何湧入農村?是如何突破層層防線在農村「落戶」的?對農民生存環境和農村發展構成如此嚴重的危害,為何還能站得住腳?隨著採訪的深入,一張污染企業下鄉的線路圖逐漸清晰地呈現在記者面前。
污染企業找到「戰略轉移地」
為推動產業升級、發輾轉型和實現可持續發展,從2005年開始,以深圳、東莞為代表的珠三角城市著手建立環保淘汰機制,關閉污染嚴重的企業。而長三角以及其他沿海發達地區也開始「清剿」污染大戶。隨著污染企業大量關停和外遷,當時有人就擔心,這些高污染項目極有可能會到一些欠發達地區安家落戶。
不幸的是,這一擔心變成了現實。近年來,隨著污染大戶從沿海到內地、從城市到鄉村的紛紛轉移,隨著各地農村環保衝突的頻頻暴發,人們發現,欠發達地區正在重複發達地區竭力擺脫的噩夢,廣大農村正在為污染企業的「戰略轉移」而付出沈重代價。
污染大戶為何能在農村找到落腳之地?最直接的原因就是欠發達地區有著不可遏制的發展衝動。在此起彼伏的「崛起」、「率先」之聲中,在「我們不怕污染」、「寧可嗆死,不能餓死」、「只要溫飽,不要環保」這樣的招商引資口號的激盪下,環保一再被邊緣化。在某些地方領導眼裡,環保成了發展地方經濟的障礙。記者調查發現,在一些欠發達地區,在「無工不富」思想的指引下,幾乎每個地方都在提「工業強市」、「工業富縣」的目標,並以此作為考核幹部的重要指揮棒。
隨著任務的層層分解,一些完全不具備條件的鄉鎮也紛紛上馬「工業區」、「工業園」,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企業長驅直入。廣西興業縣一名鎮長對記者說:「鄉鎮不像城市,條件這麼差,招商引資哪還有什麼主動權?只要有企業來落戶就算不錯了!」據瞭解,去年廣西玉林市城北街道55家小紙廠創稅約500萬元。在加快發展的壓力與需求下,很多人都難以割捨如此誘人的業績。
污染企業轉移農村的另一個主因是,農村對污染企業具有諸多「誘惑」。一是農村資源豐富,一些企業的原材料可以就地取材,成本低廉;二是使用農村勞動力成本很低,像「小鋼鐵」、「小造紙」這樣一些污染企業,落戶農村後,一般都以附近村民為主要用工對象,一個人每月給幾百元工錢就行,吃住都在家,福利、社保一概不問,這簡直樂壞了企業主。
污染企業還看中了農村低廉的環境成本。城市裡空間有限,人口密集,污染企業極容易成為眾矢之的。處在農村就好多了。地廣人稀,排污隱蔽,即使環保部門來查,也有閃轉騰挪的時間。
誰在為污染下鄉大開綠燈
根據國家環保法規,要上建設項目,必須先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保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三同時」)。對違規者,由環保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並可處以10萬元以下罰款。
污染企業要想進駐農村,依據上述規定,顯然很難過關,但污染企業為何能夠紛紛扎根農村呢?
首先是有招商引資的「綠色通道」。
2005年4月,浙江省東陽市畫水鎮因化工園區工業污染問題,引發大規模干群衝突。事件發生不久,江蘇、安徽、江西等地一些基層政府便迫不及待地派人前來招商引資。而浙江省永康市在大規模整治小冶煉企業時,江蘇省徐州市某鎮卻在永康本地媒體大做廣告:「歡迎小冶煉企業進行異地投資」。蘇北一名鄉鎮幹部在招商引資的過程中明確表示:「我們的優勢就是不怕污染。」
其實並不是不怕污染,而是在拉動GDP增長、完成考核任務等實際問題面前,地方政府不願用環保「門檻」把這些「財神爺」堵在門外。也正是因為有這一招商引資的「綠色通道」,污染企業才得以一路通關,「帶病」下村。
其次,相關部門源頭把關不嚴使得污染下鄉暢通無阻。
目前,雖然各級環保部門都在強化建設項目環境管理,但違法違規建設項目問題仍相當突出,主要表現為越權審批、降級審批和監管缺失,存在著重審批輕監督、重環評輕「三同時」、重微觀辦理輕宏觀分析等問題。
那麼,是不是只要環保部門把嚴入口,污染企業就沒機會下去了呢?也不盡然。記者瞭解到,一家企業要在當地落戶扎根,要蓋的公章遠不止環保部門一家。在一些地方,環評過不了關卻能順利拿到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而建成投產的污染企業絕對不在少數。這種各自為戰的狀況,進一步加劇了源頭防控失靈問題。
再次,「一把手項目」成為污染企業進入農村的通衢大道。
據福建省環境監察總隊隊長潘家清介紹,壽寧縣過去引進的兩個項目———福建鑫盛鋼鐵有限公司和壽寧興華型材有限公司,一開始就違反國家產業政策,還臨近村莊,但最終卻通過了立項,使項目上馬。其主要原因就在於這兩家鋼鐵廠是縣領導引進的項目。「有的縣四大班子領導都有掛鉤企業,環保部門如何封堵?」
「一把手項目」的威力還不僅於此。在廣西富川縣白沙鎮,就曾發生過村民因反對建砒霜廠生產項目,而被當地鎮黨委、政府抓起來遊街的事情。鎮領導還警告反對建廠的群眾:
辦砒霜廠可以提高我鎮財政收入,如果有人搞破壞,就是被掛牌遊街的下場。」可以這樣講,在一些地方,有一把手庇護的招商引資項目,哪怕對環境的污染再厲害,也能一路暢通,在農村順利「安營紮寨」。
污染大戶何以能「邊污染邊生存」
污染企業是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但它們為何能在農村長期生存下去呢?
「循規蹈矩」,是污染企業能夠在農村長期生存的第一個「訣竅」。
為了生存,污染企業可謂「循規蹈矩」,該辦的手續一定會辦,該交的錢一定會交。記者在廣西玉林採訪時發現,當地清理整頓的絕大多數小紙廠,土地、環保、工商、稅務等部門頒發的相關證照都很齊全,排污許可證甚至被放在很顯眼的地方。「辦理排污許可證之後,紙廠每年繳納幾千上萬元排污費,另外老老實實納稅,基本上不會有太多麻煩。」一個小造紙廠老闆私下對記者說。
對村民軟硬兼施,是污染企業的第二個謀生「訣竅」。
為避免村民的激烈抗議和環保衝突,一些污染企業往往會刻意樹立自己的「友善」形象,比如為村民進廠打工提供機會,讓村民有錢賺,藉以轉移後者對自身生存環境惡化的擔憂。
記者曾在廣西興業縣賣酒鎮詢問村民對「小造紙」污染河水的看法,一位村民是這樣回答的:「沒見過的人覺得很髒,我們見多了就見怪不怪了。我們現在最擔心的不是污染,而是沒錢賺。如果政府不關停這些企業,我們就有事做,停了我們就沒活干了……」
對那些維權意識強烈的村民,污染企業則是拳腳相加,而且每每藉助當地政府的力量。記者調查發現,在很多農村環保衝突中,與老百姓打得不可開交的,往往不是企業,而是當地政府。
環保部門執法偏軟,這一弱點也被下鄉污染企業「巧妙」利用。
基層環保部門執法存在三大「軟肋」:人手不足、設施陳舊,這是「硬傷」;地方保護主義的阻撓,這是「外患」;再就是執法手段有限。
治理農村企業污染,環保部門目前只有限期治理、停產治理的建議權,決定權在同級政府。另外,環保部門目前的排污收費遠遠低於污染治理成本,對環境違法經濟處罰的最高額度僅為10萬元,發生特大污染事故也只能處罰100萬元。這種處罰力度,對一般小企業還能起一定作用,但對於大企業來講卻無關痛痒,它們寧願接受處罰也不願投入更多的資金建設治污設施。
行政執法手段有限,處罰難以到位,這使得一些企業主常常公然拒絕、阻撓執法人員的現場檢查,甚至屢次出現暴力抗法現象。在此情形下,「站得住的頂不住,頂得住的站不住」,已成為一些基層環保部門領導的真實處境。於是,那些想要「站得住」的環保官員便往往選擇保護地方利益,與污染企業勾勾搭搭。
司法介入環保維權嚴重不足,這也為下鄉污染企業提供了繼續存活的機會。
按照國家現行環保法規,污染糾紛中的受害一方,既可以向環保部門申請調解,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現實生活中,污染受害者絕大多數選擇逐級、反覆向環保部門投訴,而不是找法院。
「因為起訴到法院的老百姓常常遭遇證據不足、不予受理的結局。即使法院受理了,在地方保護主義的壓力下,老百姓勝訴的可能性也是微乎其微。老百姓只得選擇上訪,指望上級環保部門能強制污染企業進行賠償。但從目前許可權看,我們根本無法滿足老百姓這樣的要求。但老百姓不甘心,還是反覆找環保部門,而污染企業和有的地方法院卻在一邊‘涼快’。」
污染企業找到「戰略轉移地」
為推動產業升級、發輾轉型和實現可持續發展,從2005年開始,以深圳、東莞為代表的珠三角城市著手建立環保淘汰機制,關閉污染嚴重的企業。而長三角以及其他沿海發達地區也開始「清剿」污染大戶。隨著污染企業大量關停和外遷,當時有人就擔心,這些高污染項目極有可能會到一些欠發達地區安家落戶。
不幸的是,這一擔心變成了現實。近年來,隨著污染大戶從沿海到內地、從城市到鄉村的紛紛轉移,隨著各地農村環保衝突的頻頻暴發,人們發現,欠發達地區正在重複發達地區竭力擺脫的噩夢,廣大農村正在為污染企業的「戰略轉移」而付出沈重代價。
污染大戶為何能在農村找到落腳之地?最直接的原因就是欠發達地區有著不可遏制的發展衝動。在此起彼伏的「崛起」、「率先」之聲中,在「我們不怕污染」、「寧可嗆死,不能餓死」、「只要溫飽,不要環保」這樣的招商引資口號的激盪下,環保一再被邊緣化。在某些地方領導眼裡,環保成了發展地方經濟的障礙。記者調查發現,在一些欠發達地區,在「無工不富」思想的指引下,幾乎每個地方都在提「工業強市」、「工業富縣」的目標,並以此作為考核幹部的重要指揮棒。
隨著任務的層層分解,一些完全不具備條件的鄉鎮也紛紛上馬「工業區」、「工業園」,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企業長驅直入。廣西興業縣一名鎮長對記者說:「鄉鎮不像城市,條件這麼差,招商引資哪還有什麼主動權?只要有企業來落戶就算不錯了!」據瞭解,去年廣西玉林市城北街道55家小紙廠創稅約500萬元。在加快發展的壓力與需求下,很多人都難以割捨如此誘人的業績。
污染企業轉移農村的另一個主因是,農村對污染企業具有諸多「誘惑」。一是農村資源豐富,一些企業的原材料可以就地取材,成本低廉;二是使用農村勞動力成本很低,像「小鋼鐵」、「小造紙」這樣一些污染企業,落戶農村後,一般都以附近村民為主要用工對象,一個人每月給幾百元工錢就行,吃住都在家,福利、社保一概不問,這簡直樂壞了企業主。
污染企業還看中了農村低廉的環境成本。城市裡空間有限,人口密集,污染企業極容易成為眾矢之的。處在農村就好多了。地廣人稀,排污隱蔽,即使環保部門來查,也有閃轉騰挪的時間。
誰在為污染下鄉大開綠燈
根據國家環保法規,要上建設項目,必須先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保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三同時」)。對違規者,由環保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並可處以10萬元以下罰款。
污染企業要想進駐農村,依據上述規定,顯然很難過關,但污染企業為何能夠紛紛扎根農村呢?
首先是有招商引資的「綠色通道」。
2005年4月,浙江省東陽市畫水鎮因化工園區工業污染問題,引發大規模干群衝突。事件發生不久,江蘇、安徽、江西等地一些基層政府便迫不及待地派人前來招商引資。而浙江省永康市在大規模整治小冶煉企業時,江蘇省徐州市某鎮卻在永康本地媒體大做廣告:「歡迎小冶煉企業進行異地投資」。蘇北一名鄉鎮幹部在招商引資的過程中明確表示:「我們的優勢就是不怕污染。」
其實並不是不怕污染,而是在拉動GDP增長、完成考核任務等實際問題面前,地方政府不願用環保「門檻」把這些「財神爺」堵在門外。也正是因為有這一招商引資的「綠色通道」,污染企業才得以一路通關,「帶病」下村。
其次,相關部門源頭把關不嚴使得污染下鄉暢通無阻。
目前,雖然各級環保部門都在強化建設項目環境管理,但違法違規建設項目問題仍相當突出,主要表現為越權審批、降級審批和監管缺失,存在著重審批輕監督、重環評輕「三同時」、重微觀辦理輕宏觀分析等問題。
那麼,是不是只要環保部門把嚴入口,污染企業就沒機會下去了呢?也不盡然。記者瞭解到,一家企業要在當地落戶扎根,要蓋的公章遠不止環保部門一家。在一些地方,環評過不了關卻能順利拿到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而建成投產的污染企業絕對不在少數。這種各自為戰的狀況,進一步加劇了源頭防控失靈問題。
再次,「一把手項目」成為污染企業進入農村的通衢大道。
據福建省環境監察總隊隊長潘家清介紹,壽寧縣過去引進的兩個項目———福建鑫盛鋼鐵有限公司和壽寧興華型材有限公司,一開始就違反國家產業政策,還臨近村莊,但最終卻通過了立項,使項目上馬。其主要原因就在於這兩家鋼鐵廠是縣領導引進的項目。「有的縣四大班子領導都有掛鉤企業,環保部門如何封堵?」
「一把手項目」的威力還不僅於此。在廣西富川縣白沙鎮,就曾發生過村民因反對建砒霜廠生產項目,而被當地鎮黨委、政府抓起來遊街的事情。鎮領導還警告反對建廠的群眾:
辦砒霜廠可以提高我鎮財政收入,如果有人搞破壞,就是被掛牌遊街的下場。」可以這樣講,在一些地方,有一把手庇護的招商引資項目,哪怕對環境的污染再厲害,也能一路暢通,在農村順利「安營紮寨」。
污染大戶何以能「邊污染邊生存」
污染企業是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但它們為何能在農村長期生存下去呢?
「循規蹈矩」,是污染企業能夠在農村長期生存的第一個「訣竅」。
為了生存,污染企業可謂「循規蹈矩」,該辦的手續一定會辦,該交的錢一定會交。記者在廣西玉林採訪時發現,當地清理整頓的絕大多數小紙廠,土地、環保、工商、稅務等部門頒發的相關證照都很齊全,排污許可證甚至被放在很顯眼的地方。「辦理排污許可證之後,紙廠每年繳納幾千上萬元排污費,另外老老實實納稅,基本上不會有太多麻煩。」一個小造紙廠老闆私下對記者說。
對村民軟硬兼施,是污染企業的第二個謀生「訣竅」。
為避免村民的激烈抗議和環保衝突,一些污染企業往往會刻意樹立自己的「友善」形象,比如為村民進廠打工提供機會,讓村民有錢賺,藉以轉移後者對自身生存環境惡化的擔憂。
記者曾在廣西興業縣賣酒鎮詢問村民對「小造紙」污染河水的看法,一位村民是這樣回答的:「沒見過的人覺得很髒,我們見多了就見怪不怪了。我們現在最擔心的不是污染,而是沒錢賺。如果政府不關停這些企業,我們就有事做,停了我們就沒活干了……」
對那些維權意識強烈的村民,污染企業則是拳腳相加,而且每每藉助當地政府的力量。記者調查發現,在很多農村環保衝突中,與老百姓打得不可開交的,往往不是企業,而是當地政府。
環保部門執法偏軟,這一弱點也被下鄉污染企業「巧妙」利用。
基層環保部門執法存在三大「軟肋」:人手不足、設施陳舊,這是「硬傷」;地方保護主義的阻撓,這是「外患」;再就是執法手段有限。
治理農村企業污染,環保部門目前只有限期治理、停產治理的建議權,決定權在同級政府。另外,環保部門目前的排污收費遠遠低於污染治理成本,對環境違法經濟處罰的最高額度僅為10萬元,發生特大污染事故也只能處罰100萬元。這種處罰力度,對一般小企業還能起一定作用,但對於大企業來講卻無關痛痒,它們寧願接受處罰也不願投入更多的資金建設治污設施。
行政執法手段有限,處罰難以到位,這使得一些企業主常常公然拒絕、阻撓執法人員的現場檢查,甚至屢次出現暴力抗法現象。在此情形下,「站得住的頂不住,頂得住的站不住」,已成為一些基層環保部門領導的真實處境。於是,那些想要「站得住」的環保官員便往往選擇保護地方利益,與污染企業勾勾搭搭。
司法介入環保維權嚴重不足,這也為下鄉污染企業提供了繼續存活的機會。
按照國家現行環保法規,污染糾紛中的受害一方,既可以向環保部門申請調解,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現實生活中,污染受害者絕大多數選擇逐級、反覆向環保部門投訴,而不是找法院。
「因為起訴到法院的老百姓常常遭遇證據不足、不予受理的結局。即使法院受理了,在地方保護主義的壓力下,老百姓勝訴的可能性也是微乎其微。老百姓只得選擇上訪,指望上級環保部門能強制污染企業進行賠償。但從目前許可權看,我們根本無法滿足老百姓這樣的要求。但老百姓不甘心,還是反覆找環保部門,而污染企業和有的地方法院卻在一邊‘涼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