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7-08-15 13:30:59作者:記者方媛採訪報導
北京律師協會轄下的憲法人權專業委員會近日被撤銷,引起會員的強烈不滿。有消息說,該委員會一些律師與境外法輪功組織人員接觸,因此在有關押力下才解散該會,但有委員會會員表示在十七大召開之前,當局認為人權字眼敏感,因此要消除。
據香港《明報》星期二報導說,在七月中旬,北京市律師協會發出通知,決定撤銷其轄下的「憲法與人權專業委員會」,同時增設「公益法律事務專業委員會」和「憲法學專業委員會」。
據本臺瞭解,該憲法人權委員會是在01年成立,有19名律師,他們大都是嚮往民主、自由、人權的理念,有時會聚在一起暢談。當他們得知委員會被撤的消息後,都表示憤慨,並要求解釋原因。該委員會的成員李方平星期二對本臺表示…
李方平:「得到這個消息第二天我們就去了北京律協秘書處,希望要保留這個委員會,同時遞交了十幾個委員簽名的書面請示,現在沒有一個準確的答覆,我們還在繼續與他們交涉。
如果他們斷然不能接受的話,我們可能會有一些舉動,還是要求解釋原因,包括程序方面,他這樣的操作是否合乎律協的章程。」
《明報》引述委員的知情律師表示,導致「憲法與人權專業委員會」被撤銷,一方面是委員會屢接敏感案件,在中國的影響很大。而更重要原因是該委員會一些律師與境外法輪功組織人員接觸,並被國家有關情報機構發現,因此招致北京市律師協會撤銷。
但是,律師協會會長李大進在接受《明報》採訪時否認該人權委員會被撤,他只稱該委員會是分拆,為的是更加專業,對於受上層壓力而撤銷委員會的說法,李大進表示這不代表協會及其本人的意見。
本臺記者在星期二也聯絡到李大進,他表示…
李大進:「在開車,對不起。」
而另一位律師協會業務指導委員會主任張學兵的講法也與李大進的講法一致,他表示…
張學兵:「現在是根據功能的需求把一個委員會分解成兩個委員會了。」
記者:「為什麼要這樣做呢,以前不是很好嗎?」
張學兵:「我不是決策者。」
記者:「這個決策是由司法局決定的,還是由律師協會本身決定的?」
張學兵:「我們律師協會有一個會長辦公會議,他是最高的決策機構。」
該人權委員會的成員李和平表示,說是分拆成兩個委員會,但是委員的資格要重新審查,他說…
李和平:「分拆我們憲法委員會的委員當然成為任何一個委員會的委員,但是現在他是把原來委員的資格進行審查,不符合他的條件他不讓你進,重新把資格作廢,重新再搞的。」
據本臺瞭解,該委員會的成員有些是以自己律師事務所的名義接辦一些敏感的維權案件,如:為無暫住證的大學生孫志剛在廣州被毆斃事件維權等。
李和平說,也許是他們經常一起聚會讓當局感到不安。他說…
李和平:「怕這些人在一起溝通多了,談憲法人權讓他們感到不安全?但這個委員會只是牌子而已,沒有任何實質性的東西。現在是律協的這些人或司法局的這些人,連這種形式上的存在都感到恐懼,有點草木皆兵的意思。」
李方平表示,所有的委員都是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去進行他們的職業活動,並沒有任何逾越之處。也許委員會的人權字眼使它敏感。他說…
李方平:「我們覺得是他們擔心這個委員會會出問題,或者是認為人權的字眼很敏感,在十七大之前要消除這樣的隱患。」
據香港《明報》星期二報導說,在七月中旬,北京市律師協會發出通知,決定撤銷其轄下的「憲法與人權專業委員會」,同時增設「公益法律事務專業委員會」和「憲法學專業委員會」。
據本臺瞭解,該憲法人權委員會是在01年成立,有19名律師,他們大都是嚮往民主、自由、人權的理念,有時會聚在一起暢談。當他們得知委員會被撤的消息後,都表示憤慨,並要求解釋原因。該委員會的成員李方平星期二對本臺表示…
李方平:「得到這個消息第二天我們就去了北京律協秘書處,希望要保留這個委員會,同時遞交了十幾個委員簽名的書面請示,現在沒有一個準確的答覆,我們還在繼續與他們交涉。
如果他們斷然不能接受的話,我們可能會有一些舉動,還是要求解釋原因,包括程序方面,他這樣的操作是否合乎律協的章程。」
《明報》引述委員的知情律師表示,導致「憲法與人權專業委員會」被撤銷,一方面是委員會屢接敏感案件,在中國的影響很大。而更重要原因是該委員會一些律師與境外法輪功組織人員接觸,並被國家有關情報機構發現,因此招致北京市律師協會撤銷。
但是,律師協會會長李大進在接受《明報》採訪時否認該人權委員會被撤,他只稱該委員會是分拆,為的是更加專業,對於受上層壓力而撤銷委員會的說法,李大進表示這不代表協會及其本人的意見。
本臺記者在星期二也聯絡到李大進,他表示…
李大進:「在開車,對不起。」
而另一位律師協會業務指導委員會主任張學兵的講法也與李大進的講法一致,他表示…
張學兵:「現在是根據功能的需求把一個委員會分解成兩個委員會了。」
記者:「為什麼要這樣做呢,以前不是很好嗎?」
張學兵:「我不是決策者。」
記者:「這個決策是由司法局決定的,還是由律師協會本身決定的?」
張學兵:「我們律師協會有一個會長辦公會議,他是最高的決策機構。」
該人權委員會的成員李和平表示,說是分拆成兩個委員會,但是委員的資格要重新審查,他說…
李和平:「分拆我們憲法委員會的委員當然成為任何一個委員會的委員,但是現在他是把原來委員的資格進行審查,不符合他的條件他不讓你進,重新把資格作廢,重新再搞的。」
據本臺瞭解,該委員會的成員有些是以自己律師事務所的名義接辦一些敏感的維權案件,如:為無暫住證的大學生孫志剛在廣州被毆斃事件維權等。
李和平說,也許是他們經常一起聚會讓當局感到不安。他說…
李和平:「怕這些人在一起溝通多了,談憲法人權讓他們感到不安全?但這個委員會只是牌子而已,沒有任何實質性的東西。現在是律協的這些人或司法局的這些人,連這種形式上的存在都感到恐懼,有點草木皆兵的意思。」
李方平表示,所有的委員都是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去進行他們的職業活動,並沒有任何逾越之處。也許委員會的人權字眼使它敏感。他說…
李方平:「我們覺得是他們擔心這個委員會會出問題,或者是認為人權的字眼很敏感,在十七大之前要消除這樣的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