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六、七、八月間,北京律師劉曉原發表在搜狐網博客中的《陳良宇「一邊腐敗,一邊高升」,應問責誰?》、《李志平「故意殺人」案24年得不到平反的情況反映》、《從貪官被注射執行死刑,看死刑執行的不「平等」》、《如果邀請函不是偽造的,副檢察長會因公款旅遊「下臺」嗎?》、《「紙餡包子」新聞炮製者,構成損害商品聲譽罪嗎?》、《貪官玩弄女色,就等於玩火自焚嗎?》、《這是鄭筱萸寫的臨終「悔恨」書嗎?》、《鄭筱萸上訴後,能逃「生死劫」嗎?》、《法治中國記者採訪李志平冤案》等九篇文章,全部被被告搜狐網鎖定,不讓顯示在博客頁面上。
搜狐網提出的理由是:「因為某些原因,不適合公開發布」,但卻沒有說明什麼是具體的「某些原因」。7月31日,劉曉原還特意寫了一篇《能否不隱藏我的博文》對此表示不滿。他認為其博文內容不反動,也不黃色,為何要鎖定和隱藏呢?這些文章中到底有哪些內容觸動了管理部門的那根神經?
作為一名律師,劉曉原先生經常為他人代理案件,自己做原告打官司維權這是第一次。同時,狀告網路公司隱藏博客文章合同違約案,他也是國內第一人。他希望通過拿起法律武器進行較量,來維護寫作者神聖的自由寫作的合法權益。
来源:六四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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