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7-08-30 13:02:55作者:頭條網
一名非洲迦納旅客,上網入侵他人電腦,盜取他人信用卡資料購物,被判囚32個月。
25歲的被告,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欺詐及三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等罪名,被判入獄2年8個月。
案情指出,被告以遊客身份來港,今年二月在土瓜灣一個單位,多次以手提電腦入侵一百米外一個未加密的家居電腦,盜用他人信用卡資料,在網上購買三萬六千多元的電子產品,包括電腦、記憶卡及手機等。網上商店發現IP地址有可疑報警,被告於提貨時被捕。
該案是本港首宗入侵無線網路上網購物案。法官指出,案中雖然沒有人有損失,但不可肆意損害消費者在網上購物的信心,故需重判。被告多次用香港及外國的IP地址及電郵地址掩飾身份,再以假的信用卡資料,上網購買電子產品。
25歲的被告,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欺詐及三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等罪名,被判入獄2年8個月。
案情指出,被告以遊客身份來港,今年二月在土瓜灣一個單位,多次以手提電腦入侵一百米外一個未加密的家居電腦,盜用他人信用卡資料,在網上購買三萬六千多元的電子產品,包括電腦、記憶卡及手機等。網上商店發現IP地址有可疑報警,被告於提貨時被捕。
該案是本港首宗入侵無線網路上網購物案。法官指出,案中雖然沒有人有損失,但不可肆意損害消費者在網上購物的信心,故需重判。被告多次用香港及外國的IP地址及電郵地址掩飾身份,再以假的信用卡資料,上網購買電子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