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汪沛英作為「特定關係人」涉嫌受賄被起訴,這在「兩高」發布《關於辦理受賄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後是第一例。
汪沛英今年53歲,上世紀70年代初與趙詹奇相識,90年代初二人發展成為情人關係。據湖州市檢察院的起訴書指控,1998年,時任浙江省計畫與經濟委員會副主任的趙詹奇被任命為浙江航空投資公司總經理,同年又兼任杭州蕭山機場工程建設指揮部黨委副書記、常務副總指揮。1998年初,蕭山機場候機樓(航站樓)開始招標,某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項目經理徐某找到汪沛英,希望汪沛英能牽線搭橋,請趙詹奇在招投標過程中予以關照,並承諾事成後支付汪沛英合同總金額1%的提成。汪沛英將此事告訴趙詹奇,趙詹奇答應幫忙。8月,徐某所在的公司如願中標。為感謝汪沛英的幫助,1998年11月底和 1999年2月,徐某分兩次送給汪沛英人民幣55萬元。
檢察機關認為,汪沛英雖然不是國家工作人員,但她與國家工作人員通謀,由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
另據悉,7月10日,趙詹奇因犯受賄罪已被湖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