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勞動法本意是要保護勞工的權利,不過許多國有上市公司和外資企業卻搶先下手抹掉老員工,有的把員工改為勞務工,有的要老員工"辭職再入職",這些做法被視為是裁員的手段。
企業的自保動作,與新勞動法第十四條大有關係。新法規定,在一家公司效力10年以上的員工,可自動獲得直到退休的長期合同,也就是說,企業很難裁退那些工齡10年以上的員工,這大大削弱了資方的自主性。
據《河南商報》報導,被遣散的中石化河南分公司旗下鄭州石油總公司員工都認為,公司是為了規避新勞法,才趕在歲末擺脫老員工。不過,鄭州石油總公司"清理整頓辦公室"稱,公司將員工轉為勞務工,是正常的企業改制。該公司遣散小組工作人員周新民說,中石化作為一家上市企業,必然要甩掉沈重包袱,而且,河南分公司為這次改制還拿出了735萬元對員工進行補償。
報導說,截至11月29日當天,在被涉及的144名員工中,只有十幾個人填寫了"申請轉化勞務工人"的申請單。轉成勞務工後,遣散人員可重新回公司,但要以勞務工的形式,其實就是臨時工。
同個時候,《南方週末》也報導,新勞法實施在即,航空丶銀行丶石油丶電信等行業的許多大型國有上市公司,紛紛在年底前突擊,把一些老員工改為勞務派遣。這意味著,有更多員工將不再是所服務企業的員工,而只是由勞務公司派遣到企業工作的人員。
最先引起人們關注企業規避新勞動法的,是深圳華為10月發生的"7000人集體辭職事件",該公司要近7000名工作滿8年的老員工先辭職,之後再簽過勞工合同。之後,中國銀行四川分行業也將工齡較長的員工合約,轉成中介機構的合約員工,引起部分員工不滿。
據報導,華為"辭職門"事件後,廣東丶福建丶上海等省市,不止一次發生類似事件。這種在新法生效前抹去員工工齡的做法蔓延開來,以至於有專家驚呼,這是新勞法生效前的一場地震和侵權風暴。
不過,從資方的角度看,新法不只會讓企業失去裁退員工的自主性,還會加重企業的成本。
據《東方日報》報導,香港工業總會副主席劉展灝表示,實施新勞動法後,企業需支付加班及保險等費用,這將導致資方的成本增加超過三成,對珠三角投資的臺灣丶香港業者衝擊頗大。
劉展灝說,新法對任何一個在中國有請人的商人都有影響,業者都想在法例生效前做一些調整,他相信年底過後至新年期間,部分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將無可避免地調整。
企業以節約成本為由,把員工轉為勞務工,但卻有員工認為,這個安排讓他們覺得像是被賣的豬仔。
據南方網報導,一名在廣州港資企業環球帽製品公司工作八年的員工說,她簽了新合同後,就變成一家名為廣州市創建人力資源服務公司輸出的勞務工。
她說:"之前,我都沒聽過這個廣州創建,我怎麼就成了它輸出的勞務工?我的感覺就像是被賣了的豬仔,公司把我們400多名員工打包批發給了廣州創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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