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錦濤主席先生:
今天是2007年12月22日, 也是上海市黃浦區麗園路268號93歲老人杭小妹被黃浦區政府非法綁架的第100天。我想在此請問你,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席和中國共產黨的總書記,你 可知道今日的上海,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的庇護下,政府為強盜,濫用國家公權力,搶奪人民的合法財產;政府和不法開發商勾結,貪髒枉法,搞土地 交易腐敗,盜竊國家土地資源,逃避和侵吞上億的土地出讓金;政府如法西斯匪幫,凶殘地侵犯人權,視生命為草芥,置人身於死地。這樣的政府,如果繼續如此橫 行不法,這幫貪官污吏和不法奸商繼續如此腐敗枉法,那不日很快將從"人民政府"淪為人民公敵。而你作為國家主席,是否對此仍就視而不見,無動於衷,聽之任 之禍國殃民?
一個國家的政府,趕在新的法律即將正式實施之際,動用國家機器,搶先對人民實施掠奪,用武力剝奪公民的合法財產,踐踏人權,完全無視憲法和法律,手段殘忍凶暴。這樣的政府,無疑是一個法西斯政府。而以王文濤為區長的上海市黃浦區政府就是這樣的法西斯政府。
2007 年9月13日,在區長王文濤的命令下,上海市黃浦區政府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充當房地產開發商王長寶的殺手,趕在10月1日< <物權法>>實施前瘋狂地掠奪公民的合法財產,出動數十名警察和便衣,明火執仗地進行搶奪,危害人民的人身安全,喪盡天良,欲置杭家於 死地,用法西斯匪幫手段將杭家擁有的合法房屋強制拆毀,殘酷地綁架了在家守衛財產的93歲的失明和失聰老人杭小妹。
杭小妹自被綁架後,一直 被關押在一間陰暗,寒冷和潮濕的屋子中,終日不見陽光。生存權完全被剝奪,生命安全毫無保障。處在極度孤獨和恐懼中的老人,精神和身體受到極大的傷害,神 志意識都已不甚明清,連親朋都無能辨清。老人的生命受到了直接的威脅和危害,處境險惡,情況十分危急!不久前,老人在被綁架中孤獨淒涼地度過了93歲的生 日。
杭小妹雙目失明,雙耳幾近失聰,並患有嚴重的心臟病,高血壓,無法行走,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其女兒杭麗娟原是健康的人,但在黃浦區 房地局和黃開公司於 2005年11月29日舉行的強遷"裁決會"上,因遭到他們的威脅恐嚇,導致突發腦溢血,當堂癱倒在地。經搶救,雖挽回了生命,但已造成半身不遂,二級傷 殘的嚴重後果,生活無法自理。"人民政府"完全成了不法奸商的打手,殺手和衝鋒隊。比法西斯政府還法西斯。
黃浦區房地局和黃浦區房地產開發 實業總公司在杭家房屋所屬的黃浦區73號地塊的拆遷過程中,官商勾結,弄虛作假,瞞天過海,盜竊國家土地資源,逃避和侵吞上億的土地出讓金,低價支付動遷 費,欺騙和掠奪被拆遷戶。黃開公司在2000年3月以土地儲備,建綠化項目為藉口,獲得了拆遷許可證。但他們在所圈佔的全部的土地上從未種過一棵樹,植過 一根草。2002年6月黃開公司將73號地塊以建造住宅房屋的項目向黃浦區規劃局重新申請了規劃用地許可證和批文。黃浦區規劃局因此同時注消了黃開公司 73號地塊的土地儲備建綠化規劃用地許可證。(土地儲備拆遷許可證也同時作廢。)
黃開公司在改變了土地用途,建造盈利性的商品房後,對廣大 的被拆遷戶隱瞞事實真相。2002年10月利用作廢了的建綠化項目的土地儲備拆遷許可證啟動了對 73號地塊居民的拆遷。而黃浦區區政府和黃浦區房地局包庇,縱容和參與他們的違法活動,共同愚弄和欺騙73號地塊的被拆遷戶,助紂為虐,執法犯法,用作廢 了的土地儲備拆遷許可證對被拆遷戶進行違法拆遷,違法裁決,違法強遷,掠奪百姓住房,盜取國有土地資源,幫助黃開公司巧取豪奪被拆遷戶的合法財產。他們行 騙時間長達四年半,被騙被掠奪人數多達幾千人。
在這種官商勾結,官盜一體的狀況下,"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杭家對自己財產的合理補償要求受到粗暴的打壓,對他們的違法違規行為舉報揭發遭到冷酷的報復。杭麗娟向各級政府部門投寄了無數的舉報揭發信。但這些信都被 轉到黃浦區區政府,黃浦區房地局和黃開公司手中去了。讓違法者來對待揭發者,讓被舉報者來處理舉報者,會有何等結果,這是不言而喻的。杭麗娟還曾狀告過黃 浦區房地局和黃浦區房地產開發實業總公司的違法違規行為,但在這司法黑暗腐敗的今天,那允公正和公理的存在?法院寧為腐敗保駕護航,也決不主持半點公道。 "法制"一說早被法官大人們所不齒。
上海自陳良宇倒臺後,走馬燈似地換將市委書記。但陳良宇的陰魂未散,陳良宇的爪牙和走狗仍在禍害國家, 殘害人民。土地腐敗交易沒有得到應有的懲治。貪官污吏,不法奸商逍遙法外,繼續作惡多端,盜竊國家土地資源,掠奪人民合法財產,凶殘地侵犯人權。而這一切 都是以"國家"的名義進行的。貪官污吏,不法奸商已有組織地用"國家"的名義進行犯罪,禍國殃民。那奸商王長寶每在進行強遷和掠奪之際,都得意洋洋地宣稱 這是"國家意志","政府行為"。而政府每回都使用公權力,動用國家機器到場充當打手,殺手和衝鋒隊。"國家"成了犯罪集團的代名詞和護身符。這就是今日 上海的"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中國特色的和諧社會"。
胡錦濤主席先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一名言,你應該聽說過。我相信你作為國家 主席也信奉和尊重這一至理。政府犯法也應當受到法律的懲治。國家主席是國家,是政府的總CEO, 應該對各級政府的所作所為負責。上海人民包括杭麗娟在內也曾向你舉報和訴求過有關情況。為了國家,為了人民,是整治這種以"國家"的名義進行的有組織的群 體違法犯罪的時候了。否則,國將不國。而作為這個國家的最高領導人,將如何面對國人和 子孫後代?
胡錦濤主席先生,你母親她老人家可好?你一定是一個大孝子,愛你的母親。我們也經常在電視上見到你尊老慰老的鏡頭,感受到你的愛心。"人生七十古來稀", 十三歲的杭小妹究竟觸犯了何等法律,被上海黃浦區政府綁架達100天之久,在她的晚年遭受如此之罪?使她的風燭之年如此淒涼悲慘?難道僅僅就是因為她擁有 了兩幢從民國時就所有的房屋就在今天這"和諧"社會裏構成了十惡不赦的罪狀,因而遭受家被毀,人被綁的厄運?耄耋老人,何罪之有,遭此塗炭?請問天理何 在?人性何在?公道何在?胡錦濤先生,作為國家主席,你有責任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作為人子,人父和人夫,你具有人性,同情心和愛心。今天,在93歲老人小妹被黃浦區政府非法綁架的第100天,面對她那無助和絕望的眼神,請問,你會,你也應該伸出你那救援的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