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8日CCTV播出了一期節目《瞞天過海建別墅》,是連載報導大陸全國土地執法百日行動成績之一的節目,本來是向民眾宣傳中共秉公執法多 麼"偉光正"的,結果,中共卻沒能"瞞天過海",在節目中暴露了大陸令人堪憂的民生狀況。
(圖片: 國土局佔農民土地私蓋的別墅照片)
一、兩層小樓PK金鑾殿
在 土地資源管理局(以下簡稱國土局)黨組成員張國茂眼裡,照片上的房子只不過是兩層聯體的小樓房,不豪華,更稱不上是別墅,而住在隔壁王街村的村民卻說這跟 "金鑾殿"似的,金鑾殿可是皇帝住的地方。同樣一棟別墅,在中共官員和村民的眼裡怎麼有這麼大的差別?在節目的開始,王街村村民住的破爛房屋和幾棟別墅形 成了刺眼的強烈對比,張國茂們進進出出,相比之下,應很有優越感才對,怎麼還覺得別墅不夠豪華?
筆者在網上找到了答案,記者網《信心到哪裡 去找?》文章中披露,這個縣的每個科局建造豪華別墅的現象已是"蔚然成風","幾乎每個局都是這樣的";網友發帖問:焦點訪談報導河北肅寧縣國土局建 150棟別墅,電力局建1500套別墅的事呢?(筆者註:150棟別墅應該是150套住房(200平米/套),6棟別墅;1500套是別墅還是住房還不得 而知),有科局建的兩層別墅還安裝自動電梯呢。另有網友稱,聽說記者已經採訪了(電力局建別墅),但涉及的人太多,被上面封殺了。
答案出來了,張國茂說自己的別墅不夠豪華,不是和旁邊村民的破爛房子比,而是和其它科局建的別墅比;土地局的事例牽扯的人少,所以被"上面"欽點《焦點訪談》播放,一來殺雞儆猴,二來疏解民憤。
百姓眼裡的金鑾殿,在共黨幹部看來只不過是不算豪華的兩層小樓。可謂是,昨日悲歌: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今日哀嘆:金鑾殿外破民宅,幸福花兒何時開。
二、無償劃撥還是強佔豪奪?
在 說到別墅土地的來源時,張國茂說"當時咱考慮應該是劃撥",張國茂說的劃撥是指,國有劃撥土地,根據大陸共黨的解釋,"國有劃撥土地是指國家機關用地、軍 事用地、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公益事業用地,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用地等",顯然別墅不屬於上面的範 圍,那麼土地到底是不是劃撥的?如果是劃撥的,這還需要"考慮"嗎?按照張國茂的說法,能作出合理的解釋就是:土地不是劃撥的。
土地的來源還沒有搞清楚,記者突轉話鋒,再提到土地的時候已經很肯定這是"國家無償劃撥的土地"了。在這兩個話題中間的錄像有明顯被剪輯。究竟張國茂是怎樣解釋的土地是如何被"考慮"成是劃撥土地的?土地的來源究竟是什麼?
在錄像中,村民已經給了答案:以前這30畝土地是農田!這30畝農田是被如何被"考慮"成"無償"劃撥的?中央電臺顯然不敢觸動這個敏感話題。
強 征土地,已經是大陸普遍存在的現象,造成的民怨極大,失地農民上訪不斷。黑龍江失地農民楊春林因喊出"要人權,不要奧運"的呼聲而被中共當局當作精神病處 理;日前,大陸東北、陝北地區先後爆出失地農民宣布自治,農民自己平分被搶佔的農田,結果被當局鎮壓。中共想"瞞天過海",不想焦點訪談有點慌,不小心露 出了一個尾巴。
民可載舟,亦可覆舟,中共已背天道棄民意, "天滅中共"決不是危言聳聽!
三、同樣的事情,中共官員做是瀆職,百姓做卻是犯罪
國土局私佔耕田建別墅的事情,最終依照《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國家公務員法》,僅以偽造土地權證是瀆職行為給予了相關人黨內處分。
拋 開強佔農民土地的罪行,單就偽造土地權證來說,這僅僅是瀆職行為嗎?在2007年12月20日,某地日報在線發了一篇文章說到,肅寧縣國土局領導非法建的 別墅和職工住宅樓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是偽造的。在申報的建樓手續不全的情況下,肅寧縣建設局幫助該局辦理了建設用地規劃、建設工程規劃、建築工程施工許 可證等。所有這些行為已經觸犯了相關法律,為何不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如果是哪位農民偽造政府證件,早就抓起來蹲大牢了。
共產黨是法官, 根據利益的需要使用不同的法律來懲罰體制內分贓太多且沒有背景的共黨官員和不聽話的老百姓。說白了,共黨內部人員犯罪使用《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國家 公務員法》處理,這是"人民內部矛盾",老百姓的話-"肉爛了在鍋裡",不管哪個共黨幹部佔有,反正都還是共黨的,只是內部分贓不均造成一些爭吵吧了;共 黨體制外人員犯罪則需要使用相關的民事法、刑法等,那是"敵我矛盾",侵佔了共黨的利益當然是罪不容誅啊。共黨高喊的口號"為人民服務"中的人民也僅僅是 共黨自己罷了。
共黨還是魔術師,可以將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搶佔耕地對農民犯罪的大事情經共產黨"魔術"變成了偽造土地使用證的黨內違紀事 件,然後再魔變,使用繳納土地轉讓金的方式不經農田原所有者同意而共黨單方面將土地劃歸國土局領導合法佔用了。與其說是保護耕田,還不如說是公開教導各共 黨大小幹部如何使用"非法佔地--查處--補錢--變通合法"的方式公開的合法的搶佔農民土地。
一個有趣的現象值得一提,焦點訪談的主人翁 張國茂,身份是"黨組成員",6棟別墅的所有者之一,國土局領導之一,並沒有在處罰名單之內。是後臺很硬?是認錯態度良好?還是他因為將豪華別墅說成二層 小樓、搶佔農民土地說成是無償劃撥的善於行騙的手法和共黨實在臭味相投,共黨不忍處罰?還是因為他沒有牽扯更多人而掩蓋了更大的犯罪而得到了共黨的讚賞? 這個我們就不得而知了,但我們相信真相早晚會水落石出的。
四、不是個別共黨成員違紀而是共黨犯罪集團程序性的犯罪
從網上查詢 該縣征地情況得知,違規頒發土地使用證已經不是第一例了。在sohu賈啟華律師的blog中披露:1999年,北京某律師事務所曾接手該縣梁村村委作為原 告狀告肅寧縣政府的案件,狀告政府在沒經過該村土地使用者的允許擅自給某食品廠違規頒發了土地使用證,而肅寧縣人民法院駁回了原告的起訴,原告不服繼續上 告,先後聘請了滄州市和北京律師事務所歷經16個月才讓肅寧縣政府撤回私自頒發的土地使用證。事隔8年,又爆出了國土局偽造土地使用證,佔農民土地蓋幹部 別墅的事情。揭露出來的是這些,掩蓋的還不曉得有多少。
違規頒發土地使用證是國土局直接操作,而背後是縣政府、法院等機關的公開支持。農民今天還種糧食的土地明天有人拿著國土局頒發的"土地使用證"說土地換主人了,這就是共黨支持下的"合法犯罪"!
張 國茂說蓋房是給員工謀福利,實際國土局編製人員是十幾個公務員、七八個事業編製人員,滿打滿算,不會超過30人;至於張國茂所說給鄉土地所員工在縣城置房 純屬無稽之談,名義是集資蓋房,實際就是蓋商品交易房。按照當地房價(按照焦點節目中的演算法是2000元/平米),剩餘126套(156套住房和別墅分配 給30員工),每套200平米左右,按當地價格是50,400,000元,即使按照中央電臺的演算法,98個員工每人一套,剩餘58套房子的總價也在2千萬 左右,這些錢到哪裡去了?
很明顯,縣政府、國土局、城建局都是直接收益者,前文提到的法院,也是這個犯罪鏈條中不可缺少的一員。大陸房價節節攀升,老百姓住不起房子,這一手都是共黨操作造成的,苦了百姓,受益的是中共!
只要中共存在,這個犯罪集團就會持續犯罪,大陸民生就一日無法改善。在退黨人數超過三千萬之際,謹以中央焦點之"慌"談呼籲大陸百姓,放棄對共黨的幻想,果斷退出共產邪黨一切組織,配合中國過渡政府成立真正重民生重民權的共和政府!
作者系未來中國大學本科部 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