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曉明:國家公敵或人民之友?

2008 年元旦感言

發表:2008-01-04 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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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新年,由於胡佳被捕而蒙上陰影。朋友之間,新年快樂這個普通的問候語難以說出口。快樂什麼呢?金燕和她剛滿一月的小嬰兒,一點消息也沒有;失去了胡佳,她們怎麼過?而胡佳被帶走時,是否又蒙上了逮捕毒販子的那種黑頭罩,是否又給塞在車座之下嘔吐幾近窒息?他有沒有帶上治療肝硬化的藥物?更讓人擔心的是,他會不會遭受酷刑毒打?會不會遭遇徹夜車輪審訊,會不會帶上幾個月的銬子以至於在腿上留下淤青?更有甚者,會不會被電棍攻擊身體,像郭飛雄君那樣痛不欲生?


而所有這一切,我能想像的,金燕又怎麼想?她還那麼年輕,比我的孩子還小一歲。我甚至在夢中慾望著接近她的家,我看見了嗷嗷待哺的小女嬰和陰森黯淡的樓梯。


幸而今天看到李勁松律師明天將去會見胡佳的消息,讓我的憂慮略有緩解。比起持久見不到律師的嫌疑犯來說,胡佳的命運要算好的。


胡佳之被捕,讓我想起佛教中以身飼虎的故事:


無數劫前,瞻部洲有一馬車國王,統領小國五千。釋迦牟尼佛那時轉生為馬車國王最小太子,名大悲尊者太子。一次有老虎母子倆前來,二虎均飢渴難耐之時,母虎便欲食子。大悲尊者太子見狀悲心頓起,便以樹幹刺穿自己,以自身鮮血供母虎舔舐。母虎喝過太子血後稍長氣力,太子就又用自己身肉餵飽餓虎。以此緣故,大悲尊者太子即刻圓寂。

胡佳涉嫌顛覆國家政權,這個罪名就是故事中的大老虎,這隻老虎一直在吞噬我們民族的優秀兒女。作為眾所周知的歷史事實,學界文章、論著亦非少數。問題是,明知老虎吃人,人也只有一條生命,可不可以逃避被它吃掉的命運呢?多數人都會選擇避難就易,不會像胡佳那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每天早上看到胡佳發出的文稿,我都要說,胡佳啊胡佳,你要承擔多少苦難?你的心,要為多少人流血?以你之名,要發出多少呼號?你的挑戰,能不能為自身安全留下餘地?

慚愧的是,我一直沒有機會把這些想法表達出來。因為當我想要說出的時候,我感覺到自己的懦弱和渺小。既然我不如胡佳、金燕她們那樣勇毅、純粹,義無反顧,至少可以表達自己的敬重。老實說,我們內心的那些底線,其決定性因素,無非是利害得失,哪裡是理性呢?


我只見過胡佳一次,是在2006年春在北京討論救助農村因輸血感染愛滋病的座談會上。胡佳用PPT演示河南血疫的起源,展示了感染者家庭的老人和孩子們的處境。這些給我很多啟發,並促使我思考愛滋病蔓延的歷史。而在那次會上,胡佳表示的意見非常溫和。他說 NGO組織應該特別注意,避免政治化。因為一旦被政治化之後,很多工作就無法展開,那些需要救助的感染者就更難得到幫助了。


在那次會後,很多朋友一起吃飯,我坐在胡佳旁邊。得知他也愛好攝影,我們還討論了那種用哪種軟體剪輯的問題。很久之後,我知道胡佳和金燕拍攝了一部記錄片:《自由城的囚徒》,可惜我只在別人電腦上看過一部分,沒有看完。作為一個記錄片工作者,儘管只看了一部分,依然可以得出基本的判斷,這是一個偉大的記錄,它記錄的是個人生活,但呈現了時代的轉折。這個轉折是:個人挑戰國家權力。


這部影片中基本上只有兩個人,是胡佳和他的妻子;其他的人,只是一些身影,我還沒有看到他們的面容;估計他們也不會接受胡佳的採訪。不過,胡佳和金燕的行動被他們限制。他們跟蹤、監視,執行著國家機器的使命。而影片表達著,在這樣的限制下,兩個年輕人有時很泰然,有時也很煩。還有的時候,金燕舉起標語牌表達抗議。


在北京熙熙攘攘的大街,車來人往,一個二十三歲的小女子,舉著標語牌,面對專門跟蹤她,以便執行國家安全保衛使命的警車。這是中國二十一世紀具有象徵意味的畫面。


沒有六四,沒有坦克,孤膽小女子和她的標語牌,將一個人對峙國家權力的畫面傳遍了全世界。這幅畫面,從積極的方面來說,是一幅堪稱雙贏的畫面。在這一個瞬間,警察保持了克制,女子維護了尊嚴。


不過,從消極的方面來說,這情景也有點搞笑,兩個惺惺相惜的年輕人,怎至於就成了國家公敵,讓一隊警察開足馬力。


一位朋友認為:這部影片對警察是不公平的。他們也是來自基層,甚至是底層,不過是執行任務而已,拍他們滿地的飯盒,翹著腿睡覺,讓人們忽略了他們個人的處境。所言甚是。後來我又有機會看到李勁松律師發來的和警察面對面交談的記錄,這裡可是充滿了個人意見、個人風格和處境。我很希望未來中國的中學課本收入這部非虛構作品,這樣他們不用去看貝克特或者《第二十二條軍規》就能學習黑色幽默。且看理性大度的李律師,無論怎樣婉轉恭謹,終是說不過咱們英勇善辨的基層警察,連個大門也出不了。究竟從何時開始,警察不再愛勁松這樣的老百姓?


我個人跟警察接觸有限,不過,直接間接教過的很多學生,也都去了公安機關做文職;因此,應該說,警察並不是奇怪的動物,大多也受過自由主義的人文教育。我一直不太理解,怎麼後來聽說和看見的從事國家安全保衛的警察(大家都簡稱"國保"),口碑都不怎樣。不用說,我本人也做過警察的幫扶對象。這年頭,國保的職業行為似乎成了人權工作者的跟班,工作方式也有很多改變。在關係良好的情況下,可以喝到公款請付的茶、咖啡,甚至得到返回原住地的車票或者要求你搭便車。只不過,一旦開始思想交流,國保的平常心比較少。就算口口聲聲交朋友,他有處置你的權力。這樣的朋友,交起來多少有點難度。


我現在回到文章標題上,胡佳和監控他的警察衝突持續了一年多,警察代表國家監控他,他就是不服從。胡佳就這樣成了國家公敵,確切地說,是這個權力機器的公敵。在過去一年多時間,"胡佳人民廣播電臺"每天深更半夜在網上發些消息;這些消息,加上他直言不諱的評論意見,我相信是這些構成了他的"顛覆國家政權"罪。


可是,如果容我說句實話,我願意說,由於胡佳的存在,這個國家,恰恰就顛覆不了了 !胡佳的努力,開啟了公民新聞的積極實踐,給世界一個希望的窗口:有胡佳存在,誰能說中國是一個專制國家 ,沒有言論自由?憲法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承諾,從胡佳的存在就得到了突破性的體現。我不知道對胡佳來說,他是否還有言論禁忌這個概念;不管怎麼說,中國媒體、網路、學界的言論自由,因為有了胡佳這樣敢往火坑裡跳的人,已經大大地拓展了。有了胡佳這樣每天摸老虎屁股的人,學院裡的自由知識份子夢裡都要笑醒,還有什麼話算得上更敏感的呢?


一句話,胡佳批評的現象都能改進,這個國家不僅不會被推翻,反而更要繁榮昌盛,蒸蒸日上了。


我們不知道,是否可以由各方合作者,其中有國家代表(例如公安干警)、國家所有的研究機構代表(例如社科院)以及民間社會公民團體的代表(例如感染者 NGO聯席會議)來成立一個聯合調查組,大家來調查核實一下,胡佳報導的事情,有多少是事實,這些事實的責任人是誰,他們對國家利益起到了什麼作用。假如沒有對事實的核查,僅僅看胡佳的批評意見,或者看胡佳的尖銳態度,那麼,說句不負責任的話,胡佳不僅是肝硬化病人,而且是心律不齊、腦梗塞、極端弱智、黑燈瞎火又吃錯豹子膽。這樣的人,十足應該塞回娘胎裡。(在上述病症中,我不能提及的是精神錯亂,因為送精神病院,目前已經被納入了某種懲戒範圍,被稱之為"公開的秘密 ")。

既然胡佳已經在劫難逃,我還想交代一下,我與他惟一一次電話交流。我已經忘了胡佳為什麼打電話來,因為我的電話無疑遭到監控,電子郵件我還沒有看,已經被人看過,並且忘了恢復成新郵件狀態。所以,我告誡親友,各位離我遠點,少廢話,以免沾火星。意外中胡佳打電話來,好像是說誰要找我找不到。我趕緊藉機問候金燕和他們剛出生的小寶貝,且叮囑他,千萬不要再和國保衝突,避免挨打。而胡佳卻說,沒什麼,比我難受的人多了。像那些上訪者、感染者。後來我看到齊志勇先生文章,說他們給受難的退役軍人送大衣等等。


現在胡佳進去了,還有誰會給凍落街頭的人送寒衣呢?那些哀哭無告的被冤屈者、受害者、遭受暴力襲擊的人、那些常人不敢接觸的政治犯、信仰犯的家人,還有誰,他們可以直接打電話傾訴哀慟?暗夜裡本來有幾顆蠟燭,如今,敢於閃亮的蠟燭就要給掐滅了。


從拘留、律師介入到判決,還有一段程序要走。諸位律師代理人,發不出高律師的消息、攔不住郭飛雄受酷刑、撈不出陳光誠,在胡佳顛覆國家案上,他們的作為能有多少?我本人不報樂觀態度,但我知道有幾個事實無法改變:


無論胡佳被判多少年,他的信念不會改變。而且,由於他卓越的、受過良好人權教育的妻子,他們所經歷的一切,依然會傳遍全世界。


無論辯護是否會減輕施加於胡佳的刑罰,律師努力的價值不會改變,他們的作為,將為公民的人權保護,積累重要文本和經驗。


無論還將有多少人權工作者被消除聲音,苦難和危機不會因此消失,卻反而會更其加劇。


對於監控胡佳的專班警察來說,他們艱鉅的執勤終於結束,可以換班了。然而,一年、兩年、三年,或者十年、二十年,面對歷史的大趨勢,還會有多少公民會起而維護自己的權利,並鍛練成為人權工作者?君不見,"維權"這個詞,剛開始是被權威部門作為負面詞語使用的,不到兩年期間,維權已經堂而皇之成為許多媒體採用的關鍵詞,堂堂正正進入公民話語領域。人民可以改變詞語,人民也在創造歷史。

還有,中國政府既然在國際社會簽署了聯合國人權體系中最重要的公約之一:《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公約》,它有責任、有義務創造條件,在國內批准執行這一公約,它還要接受比胡佳的約束力更大的國際社會的監督。

說到底,作為非暴力地、在法律框架之內倡導公民權利的胡佳之流,如果能夠得到中國法律的保護,這是實現中國對世界承諾的標誌,是中國法律進步的標誌,也是中國的執政黨有能力包容異己,從善如流的標誌。

我這樣說,並非意味著胡佳是民族英雄,不是說胡佳沒有缺點或者我贊成他所有的政治觀點。我不需要認同胡佳來寫這篇文章,也不需要自己是黨的領導幹部才來反對雙規中發生的酷刑。我尤其贊成李律師的觀點,對於中國,胡佳是 13億分之一,對於家庭,胡佳是全部。既然胡佳已經操勞過度,承受了太多的苦難,那麼,有沒有可能大家來分擔他個人的痛苦?我在心裏算過一個帳:


假如,胡佳要判 10年,那是120個月,如果有 120個人願意分擔,每人入監1個月。


假如有1200人分擔,每人入監大概是3天。


假如由政府部門來做一個民意調查,會發現,願意分擔胡佳痛苦的,可能超過120人、 1200 人,如果能夠得到一個準確的數字,將有助於胡佳的審判公正。


民意調查還可以考察:釋放胡佳,能夠為政府帶來什麼效益;在多大程度上,能提升公民對政府行為的支持、增強中國作為人權大國對國際社會的影響、促進 2008的和諧奧運?


作為一個國家,消滅胡佳易如踩死一隻螞蟻;同理,作為一個國家,保護胡佳則意味著保護每一個普通公民的基本人權。每一個公民,意味著他們都不一樣,有的溫和、有的激進,有的喜甜,有的愛酸,還有的同性相吸。胡佳是許多受苦人的朋友,國家沒必要以人民之友為敵。


我的新年感言:化敵為友,鑄劍為犁。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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