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陸委會日前也表示,陸委會確已在研議放寬陸資來臺購買不動產的限制;目前事實上臺灣也對中資部分開放,只是成效不好。一般認為,若能放寬陸資來臺購買房地產,對臺灣經濟甚至兩岸經貿應利大於弊。
陸資來臺投資過去因國家安全考慮,從不開放,從政府開放台商間接投資大陸後,基於兩岸關係的漸進發展,在民國91頒布陸資來臺投資不動產許可辦法,但因大陸迄今未將臺灣地區列入其投資房地產的對象,因此,到目前為止,只有十個個案參與投資,真正以投資為方式,可說還沒有一件。因此在大陸未將臺灣列入投資對象前,陸委會可能研議以變通的方式,在資金限制上做調整,許可辦法做修正,也就是考慮讓陸資提供擔保品的方式,向臺灣金融機構借貸,但如何借貸,風險為何,目前仍在研議階段。
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謝長廷方面則主張在開放中資方面,不是所有行業都開放,如國防、民生、技術領先的產業都不允許,其投資必須顧慮國家的安全性。但謝長廷他成開放陸資來臺投資產業,但不贊成陸資來臺買房子,以免房價被炒作、飛飆,但臺灣部分地區如臺北的房價已高,投資炒作獲利的空間恐怕有限,所以即使放寬對大陸投資者的吸引力並不大。
一般認為放寬大陸民眾來臺投資房地產,不但對臺灣經濟的負面影響有限,正面效益還很大。以2006年為例,臺灣投資中國即高達76.42億美元,對大陸投資依存度居世界第一。如果憂慮臺灣資金過度流向對岸,向對岸開放房地產,爭取大陸資金來臺,恰可抵銷臺灣資金的外流嗎?另外,房地產無法自臺灣搬走,是標準的根留臺灣,若來臺投資的大陸民眾都不擔心他們的投資泡湯,臺灣何必操心?
兩岸在2001和2002年分別加入世貿組織,並在2006年同時首度接受WTO第一次貿易總檢討。在這次總檢討中,WTO會員國對我國貿易政策檢討的主要關切之一,就是有關兩岸經貿政策之開放,會員國關切我國對於本地投資中國大陸的貨品仍有超過2,200項受到禁止規定,同時,亦僅允許少許的兩岸直接投資的特例。會員國並建議我國未來之經濟發展必須開放彼此間對於兩岸交通與人員之自由流動。可見我國在兩岸經貿方面單方設限已引起WTO會員國關切,在經濟自由化和全球化的趨勢下,要求我國盡速改進。
最後,未來不論那一個政黨執政,經濟全球化腳步不會停止,兩岸的經貿交流只是廠商全球布局的一部分,加速自由化和分工布局,對臺灣經濟成長和民眾福祉增加應都是利大於弊,所以不管是企業投資大陸40% 上限的放寬及允許大陸民眾來臺購屋,都應該放在全球資金與經貿加緊流動的架構下,循序漸進地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