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瞭解,這個可憐的女嬰是17日晚上6點多,被好心人陳女士從糞池裡撈起來,和110民警一起送到武進人民醫院的,現在主要由醫護人員在照料著。17日晚 5點多鐘,陳女士在常州新北區三井一個公廁的糞池裡發現了這個女嬰,當時女嬰身上沾滿糞便和血,她連忙把女嬰從糞池裡撈起,回家拿了一條被子裹好,並撥打了110,一起將孩子送來。陳女士還透露,發現女嬰之前,有人看到一個20多歲的年輕女子從公廁出來,穿的牛仔褲上沾滿了血,看到這種狀況,便來到公廁,就看到了這個被丟棄的女嬰,估計該棄嬰是私生子。武進醫院的兒科主任馮羅華告訴記者,女嬰抱來時,身上還連著臍帶和胎盤,滿身是糞便和血,不哭不鬧,全身發紫冰涼。看到女嬰生命垂危,該院婦產科和兒科趕緊投入緊張的搶救工作中,經過斷臍、清洗、保暖、吸氧等一系列搶救措施,女嬰才逐漸有了一些反應。2個多小時後,女嬰才有了輕微的哭聲。馮羅華表示,幸虧女嬰送來及時,不然女嬰很可能就沒命了。但由於女嬰當時受涼比較嚴重,還需要繼續治療,以渡過肺炎等感染關。
"小寶寶,該吃點東西啦!"就在記者結束採訪時,一位醫護人員走過來,輕手輕腳地抱起女嬰,試試溫度合適,才將沖好的牛奶放到女嬰嘴裡。"看著嬰兒天真可愛的小臉,怎麼捨得將她丟到糞池裡啊,孩子的母親太狠心了!"記者在現場採訪時,不少市民對這起棄嬰行為紛紛表示譴責。市民王先生表示,孩子都是父母身上掉下來的肉,是一個小生命,遺棄孩子真是不應該。市民張女士也氣憤地表示,遺棄孩子的人可能有難言之隱,或者真的負擔不起,無力撫養,但可以向親戚朋友或者社會求助,而不應該把嬰兒活生生拋棄。
常州法律界的有關人士表示,故意遺棄嬰兒的行為是犯罪行為。大陸刑法關於遺棄罪明確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遺棄人"在實施"遺棄"的時候懷有其他主觀故意,比如扔到人跡罕至處、環境惡劣處等,意欲使被遺棄人因得不到及時救助而死去,將涉嫌故意殺人。孩子的母親即使沒有撫養能力,也不能傷害孩子,同時孩子的父親也負有責任。但實際中,因此獲刑的案例非常少,鑒於棄嬰母親的身份、文化程度、本身也是受害者以及悔過心等因素,很可能會給予她從寬處理。
看完這則新聞不禁讓人長嘆一聲:人心何至於此啊!孟子有云:人皆有不忍人之心。何況一個嬰兒的親生母親呢?那麼,到底是什麼讓她如此"果斷"行事呢?我想,究其原因無非是由於當前日下的世風。說準確點,就是共匪邪惡的引導所致。俗話說:萬惡淫為首。請看,現在哪個"老爺"不以包個二奶三奶為榮,而以堅持一夫一妻為恥?哪個"成功人士"不以出入高檔娛樂會所來炫耀,而視獨坐寂寞書齋為畏途?燈紅酒綠,淫聲浪語,你儂我儂,有始無終。真是英雄花下死,做鬼也風流呀。那麼,普通的民眾又如何呢?據有關媒體報導:過年期間,在廣州和深圳音像市場上以香港藝人陳冠希和眾女星的不倫照片和影像片斷為內容的光碟熱賣則恰好反映了當代國人的媚淫心理,而且據說很多人還拿它當禮物送人。真是奇碟共欣賞,看誰最淫蕩。最讓人不解的是,這樣大規模制黃販黃的現像在香港和臺灣是不敢想像的(臺灣剛有個小年輕就因為上網傳了幾張圖片和兩段視頻被發現後獲刑1年)。而在大陸卻是暢行無阻,大行其道,這到底是誰在默認?誰在聽之認之?
在我們的記憶裡,類似廁所生嬰並棄嬰這樣的新聞已不是第一件了,而不知是第多少件了,已經多到使人不以為然了。然而,誰又願意剛來到這個世界上即"享受"被扔進糞坑的"禮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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