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5日,中國新民黨中央黨部召開特別會議,就西藏局勢決議如下:
生活在青藏高原的藏民族在遠古時代,就與中國內地的華夏民族及其他民族有著密切的聯繫。這種關係到公元7世紀發展到一個新的高峰。當時統治西藏高原的吐蕃王松讚干布,兩次派遣使臣前往中國內地,向唐朝皇帝請婚,迎娶了文成公主。藏漢民族雙方通過王室間的聯姻、會盟,在經濟和文化上建立了密切的聯繫,為最終形成統一的中國奠定了深厚的基礎。至今在拉薩的布達拉宮還供奉著文成公主的塑像,大昭寺前的廣場上還矗立著公元9世紀的藏漢雙方的"會盟碑"。
此後,西藏與中國內地的關係繼續發展。公元 l3世紀,西藏統治者與中國的元朝皇子,正式議定西藏歸屬中國的協定,包括呈獻圖冊,交納貢物,接受派官設治。自此,西藏正式成為中國的一個行政區域。在這以後的幾百年中,中國的中央政權和西藏地方政權雖歷經更迭,但西藏地方政府與中央政權的關係不斷加強,西藏作為中國一個行政區域的地位從未動搖。建立於 14世紀的明朝和建立於17世紀的清朝,中央政權都直接掌握著任命西藏地方官員的權力,還派大臣駐藏,代表中央監督西藏地方行政。
西藏大多數人信奉藏傳佛教。藏傳佛教在悠久的形成過程中,派別較多。17世紀中國清王朝建立後,中國皇帝先後於1653年、1713年分別冊封藏傳佛教格魯派的五世達賴喇嘛和五世班禪額爾德尼,自此正式確定了達賴喇嘛和班禪額爾德尼的封號,以及他們在西藏的政治和宗教地位。達賴喇嘛在拉薩統治西藏的大部分地區,班禪額爾德尼在日喀則統治西藏的另一部分地區。中國皇帝並頒布命令,達賴喇嘛和班禪額爾德尼轉世靈童的選定須報中央政府批准,並派中央大員親臨監視。現流亡在外的十四世達賴喇嘛就是在十三世達賴圓寂後,西藏地方政府依傳統舊制向中央呈報尋覓十三世達賴轉世靈童的辦法,於1940年由當時的中國國民政府主席正式頒布命令,予以批准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央政府即通知西藏地方當局"派出代表到北京談判西藏和平解放"。1951年 5月23日,中央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就西藏和平解放的一系列問題達成協議,簽訂"十七條協議"達賴喇嘛和班禪分別致電中央或發表聲明,支持"十七條協議",表示要"保護祖國領土主權的統一"。
1954年,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聯袂赴北京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在這次會議上,達賴喇嘛當選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班禪額爾德尼當選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1956年,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成立,達賴喇嘛就任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主任委員。
1959年3月17日,達賴喇嘛受"藏獨"思維的影響,出走印度,並成立西藏流亡政府。
中國新民黨中央黨部認為,西藏是否獨立與西藏人民的生活並無直接關係。能讓西藏人民生活在宗教自由、人權保障的藍天白雲下的"法寶",不是"藏獨",而是"全民福利條件下的多黨競選的政治體制"。西藏問題,不應該是"獨統問題",而應該是"民主問題"。
中國新民黨代主席郭泉先生長期致力於"西藏獨立"問題的由來走勢的思考,對藏傳佛教各派歷史和發展均有較深的辨析研究,並多次進藏考察調研,與藏民結下深厚的友誼。
中國新民黨願意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為西藏人民提供一切在民主智慧方面的幫助。
中國新民黨代主席 郭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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