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8-03-25 05:09:54作者:
3月24日下午18時,福建訪民林愛欽女士致電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我被拘留10天,福清市公安局說"哭哭啼啼"。
林愛欽女士說:我於3月11日下午2點多在最高檢附近被警察搜查出包裡有上訪材料,扣下並帶到天安門分局。晚上8點多,在馬家樓被我們當地政府截訪人員帶到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內樺皮廠胡同10號的中非公司招待所關了一天一夜。聽說雇一個看守人員需要300元,而當時有好幾個人看守我。聽鎮幹部說,看守我的人員是會館雇來的。12日下午5點我和截訪人員一同坐火車回到福清。
我被押回福清後,被截訪人員關在福清市小北居委會,最後以荒唐的理由把我拘留了十天。他們拘留我的理由如下:"現查明2007年9月及2008年1月、2月份間,林愛欽以土地補償款為由,多次到西雲社區哭哭啼啼,吵鬧,造成西雲社區不能正常上班工作"。
而事情的真相是:我到西雲社區找領導解決土地補償款問題,他們都在忙著玩電腦遊戲和聊天,看到我的到來很是不耐煩,衝著我拍桌子瞪眼睛驅趕我。他們說他們沒空有要事忙。與其理論幾句,他們說:"西雲社區的幹部中飽私囊,每個人都吃得飽飽的,歷來都沒有人來查。讓你去告吧,在福清你就是告不了,就算有人來查,拿錢去紀委就可以擺平,你能告出什麼名堂來"!
2月21日上午9點,我去向西雲村委會村長要土地補償款,村長卻這樣刁難我:"你到北京去找胡錦濤,找到了,你的問題就可以解決,若找不到胡錦濤,你的問題永遠也解決不了"。我讓村長記住剛才說過的話,村長說:"我記住了,現在時間是9點半"。村長的一席話把我氣哭了,當天,我又去玉屏街道卻找不到書記,第二天只好按照村長的要求去北京找胡錦濤。
採訪結束時,林愛欽女士說道:沒想到我按照村長的指示正常去北京上訪,這次被押回來,竟然以這樣的名義拘留我。再看看這次進京上訪被押回來的人,幾乎每個人都被冠以各種欲加之罪的名義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