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8-05-01 23:29:00作者:
據臺灣《聯合報》報導,桃園縣39歲王姓男子去年5月認識酒店李姓女服務生,以載她回家為藉口,中途反鎖車門企圖性侵李女,遇李女頑抗近5小時,護衛貞操成功,王也被折騰到精疲力盡,才叫李女「滾下車去」,桃園地方法院將追究刑責。
桃園地院調查,王姓男子去年5月22日深夜11時,藉口開車載李女回家,行經中壢市榮民路偏僻路段時,藉酒意向李女求歡,李女見不對勁下車想逃,被王強拉上車後反鎖車內。
王姓男子求歡不成來硬的,先對李女猛攻,扯破李女衣褲又摸又捏,再脫下自己衣褲要硬上,李女不斷抵抗,用腳踢,但王遇抗拒越亢奮,一度觸及李女重要部位,她在緊要關頭時夾緊雙腿,未讓他得逞。
王姓男子失敗後繼續挺進,李女也不斷頑抗,告訴王這是性侵、會坐牢,接著以拳打腳踼抵抗,但王不為所動,硬要把李女雙腿分開、動粗,企圖性侵,她都在緊要關頭緊閉雙腿或屈起雙腿,不讓他得逞。
王姓男子在5小時內四度企圖性侵失敗後,自己也已精疲力盡,老羞成怒要她「滾下車去」,還把她的皮包丟下車後,氣憤開車離去。李女奮戰5小時護衛貞操成功,衣衫不整下車,立即報警。
桃園地院昨天傳李女作證,她說王姓男子把她鎖在車上5小時,多次企圖性侵不成,還打她、掐她頸部和硬掰開大腿,致她大腿內側受傷,幸她一直抵抗,才未讓王得逞。
王姓男子否認企圖性侵,聲稱是李女亂說,不過他事後有傳簡訊給女生道歉。
因有李女衣服被扯破、多處受傷等證據,王姓男子仍被檢方以強制性交未遂罪起訴,法院將擇期傳他調查。
桃園地院調查,王姓男子去年5月22日深夜11時,藉口開車載李女回家,行經中壢市榮民路偏僻路段時,藉酒意向李女求歡,李女見不對勁下車想逃,被王強拉上車後反鎖車內。
王姓男子求歡不成來硬的,先對李女猛攻,扯破李女衣褲又摸又捏,再脫下自己衣褲要硬上,李女不斷抵抗,用腳踢,但王遇抗拒越亢奮,一度觸及李女重要部位,她在緊要關頭時夾緊雙腿,未讓他得逞。
王姓男子失敗後繼續挺進,李女也不斷頑抗,告訴王這是性侵、會坐牢,接著以拳打腳踼抵抗,但王不為所動,硬要把李女雙腿分開、動粗,企圖性侵,她都在緊要關頭緊閉雙腿或屈起雙腿,不讓他得逞。
王姓男子在5小時內四度企圖性侵失敗後,自己也已精疲力盡,老羞成怒要她「滾下車去」,還把她的皮包丟下車後,氣憤開車離去。李女奮戰5小時護衛貞操成功,衣衫不整下車,立即報警。
桃園地院昨天傳李女作證,她說王姓男子把她鎖在車上5小時,多次企圖性侵不成,還打她、掐她頸部和硬掰開大腿,致她大腿內側受傷,幸她一直抵抗,才未讓王得逞。
王姓男子否認企圖性侵,聲稱是李女亂說,不過他事後有傳簡訊給女生道歉。
因有李女衣服被扯破、多處受傷等證據,王姓男子仍被檢方以強制性交未遂罪起訴,法院將擇期傳他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