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28日趙國君在《做一名人權律師--訪郭國汀律師》採訪報導中稱:"郭國汀是國內傑出的海事律師,學養深厚,技藝精湛,20年的從業經歷使他完全可以在這個領域裡繼續發展下去,但在事業如日中天之際,他卻毅然轉向,要做一名人權律師,為實現公民的憲法權利,維護基本的人權而戰!"鄭恩寵案、清水君案、楊天水案、師濤案、張林案"等一系列具有全國性和國際性影響的人權案件,對"以力壓服而不是以理說服的勢力"(馬寅初語)進行了頑強的鬥爭,無畏、無懼,有情、有力地行走在為理想而奮鬥的征途上"
在該採訪問答中實際上我已坦陳成為人權律師的心路歷程:
趙國君:在事業如火如荼的時候,您再一次轉向,從一名聲望卓著的海事律師轉為以做一名出庭律師為終生志向,為什麼呢?
郭國汀:在許多人看來,在海事方面我的名氣剛剛做出來,這樣做是不可思議的。但多年的思考和經歷使我認識到人權律師要比海事律師更有價值,尤其是我們這樣的國家,社會非常需要這樣的律師,沒人敢做,想做又沒能力做,時代呼喚人權律師,我不下地獄,誰下?!
趙國君:怎麼自然就是您可以做人權律師?
郭國汀:因為我具備這樣的條件。我喜歡讀書,愛思考,多年來一直保持著頑強的自學精神,有計畫、有步驟地博覽群書,廣泛涉獵了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天文地理,中文、外文。大學畢業後,我有28年的讀書計畫,這些計畫有系統的、有範圍的、有方向。多年學習和訓練使我對世界有了更深的思考,有一整套成熟的觀念。另外,30年如一日每天堅持萬米長跑,使我有頑強的毅力,精力旺盛。王安石說:"有志與力而不隨以怠",就可以實現理想了。而我認為,當代中國正處在偉大的社會變革時代,人權的觀念深入人心,做人權律師既是性格使然,也是時代的召喚,更是我內心信仰的選擇。
趙國君:您應該知道其中的艱難,凶險之中,律師思慮的應該是如何逃離魯迅先生所講的"覆滅",進退有度,以求自保,您也不要做無謂的犧牲,在"壕塹"中做戰,豈不更好?
郭國汀:有許多人善意地要我自保,我理解。但我不會自保,也不需要自保。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勇氣?我認為,自己已不復當年。我已經被強大的思想武裝起來了,知識的力量使我感到強大、坦然和從容。我對我的言論負責,任何人認為我的言論是錯誤的,都可以公開地爭論、我竭誠歡迎任何人公開批駁論辯我的任何觀點。另外,時代也在進步,再也不是毛澤東專權時代,因言獲罪,動輒得咎。人權條款已經寫入憲法,人權觀念已經深入人心。身正就不怕影子歪一切遵循法律,本著公開、公正的態度去做事,何需擔心?何來自保?什麼叫無謂的犧牲,為實現中國的自由民主人權法治憲政偉業獻身是有價值的。我深知所選擇的是最艱難的道路,然而能為之犧牲奉獻,此生足矣,死而無憾!
趙國君:從您身上我看到了一股勇於擔當的勇氣,一種堅持說真話的精神,看出了您要做偉大律師的志向,但當今之世,獨立思考,堅持己見者少,碌碌庸庸,寡廉鮮恥者多,在勝訴與職業操守之間艱難取捨困擾著許多律師。您的大志、大勇,面對真我,不畏強權的勇氣能了我們深深的啟發,向您表示敬意!
郭國汀:過獎了,我覺得無論從事何種職業,始終應把做一個堂堂正正的人,做一個表裡如一的人,做一個講真話做實事的人放在首位。其次,要有同情心,責任感,敬業精神。再次,要有不斷學習進取的求知慾。知識份子應是社會的良心,法律人更應成為社會的良心。中國正處於社會歷史變革的偉大時期,偉大的時代呼喚偉大的法律人。無論是做律師,或是法官或是檢察官或是公安、國安人員,不要忘記自己是法律人。做個誠實正直的人,恪守為人之道,對社會正義,公道要有責任感,不要唯錢是問,唯權是圖,唯利是追,勝訴來自紮實細緻的研究案情,充分的準備,機智靈活的思辨。律師應當運用媒體的力量,千萬不要為勝訴不擇手段成為訟棍,更不要陷入與貪官污吏同流合污的地步。時刻牢記:頭頂三尺有神明。干任何壞事者終將得報應。不是現時即是來世,我相信人的靈魂不滅,因果報應原則毫釐不差。
趙國君:重複的千萬次的問,您有沒有恐懼過?這樣做......
郭國汀:坦誠地說,我還沒有免於恐懼。但我實在當不成狗熊,當不成懦夫,只能選擇當一名無所畏懼的自由人,當一名一生說真話的中國律師!我的親朋好友忠告我,中國那麼大,不缺你一個書生愛國愛民,省點心吧;還是多多愛妻愛女吧!還有不少網友們說,不要拿雞蛋碰石頭,要加強自我保護!我也曾恐懼,也曾想退縮,恐懼的代價便是心神不寧精神萎靡不振;退縮的代價,便是某些人的肆無忌憚,得寸進丈!我並不弱智,當然深知可能的結局。我有愛我如命的可愛的嬌妻,我同樣也有令我驕傲和自豪的愛女;我當然懂得名律師賺大錢的容易,我更知道我心中的期望,祖國的需要,國家的前途,人民的命運;我當然知道自由的可貴,愛情的甜蜜,春天的溫暖......我多麼渴望我的可愛的祖國繁榮昌盛,人民幸福安寧;我多麼盼望從此思想言論新聞出版輿論結社教育講學演講的真正自由得以實現!我多麼期望中華民族真正站起來,實現自由平等博愛民主科學法治人權憲政寬容的理想!
趙國君:在這樣的環境裡實現您的理想是很難的,您可以不走捷徑,或者不甘於庸碌,但需要面對的困難很多,成為一名人權律師需要付出的更多,您有這樣的準備嗎?
郭國汀:雖然我的志向雖然一直在變化之中,但一直自覺地將樹立的遠大理想與祖國的事業結合起來,並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勤奮努力地學習和工作著,不屈不撓地奮鬥著、進取著。執業20年來,我最驕傲的事情莫過於從來沒有為了打贏官事不擇手段,從未顛倒是非,為勝訴而搞私下交易。實在是因為我的志向與性格所致。既然我的志向不在於通過律師職業賺大錢,而在於最終成為一名名副其實的律師,加之我的性格是寧願站著死,不願跪著生,我把人格尊嚴,名譽看得比生命還重要,當然就不會為了金錢出賣自己的靈魂,不會為了權勢卻當奴才討好權貴。我時刻準備著為理想奉獻一切!
趙國君:不知怎樣結束這個訪談,我們談論的話題也許太沈重了,知道先生是一個基督徒,從您捨身求法的勇氣中也能看到您博愛眾生的信仰。
郭國汀:之所以決定以為政治良心犯辯護為主業的人權律師,是因為從楊天水、張林、李國濤、許萬平等民運志士身上,我看到了政治良心犯實質上是當代中國精神最高貴的人。清水君案的實質是公民因依法行使憲法明定的言論自由權和結社權而受到枉法無理追究,不但涉及公民思想言論結社自由等政治權利,而且事關公民基本人權,涉及輿論 監督權和批評權利。也關係到公民行使上述權利的罪與非罪的重大原則問題。我始終認為:律師應該仗人間義,應當為伸張正義,弘揚正氣,維護公道真理而戰,決 不應唯錢唯權是崇。律師應當是社會的良心,是弱者的維護者,是法律的捍衛者,是正義的伸張者。何況,我以做人權律師為目標,對這樣關乎憲法基本權利的案件 絕不能無動於衷。
我本來是海事律師,如果我繼續海事專業律師的話,一年賺一兩百萬不成問題,但是,目前中國的人權狀況如此嚴峻,絕大多數的中國律師不能在人權領域有所作為,對我們國家、對中國律師、對中國的人權事業都是一種悲哀,一種恥辱。我做人權案件,沒有甚麼收入,還要冒很大的風險,我所以要放棄我的海事海商專業,立志做人權律師,不過是要為中國律師開拓一條道路,爭取表達自由權,接受海內外媒體採訪權,唯其如此律師才有力量,才能拒絕做司法娼妓。
一個社會若訟棍型的律師大行其道,而正直誠實正義的律師反而備受打壓,那肯定是司法審判體製出了問題。逼良為娼的司法制度,毫無疑問是極權專制獨裁的政治體制的必然副產品。不幸的是我國目前的司法審判體制,確實在逼良為娼。這也正是當代大學生們缺乏理想如此現實的根源。一黨專政的極權獨裁政治不改革,就別指望有真正意義上的司法公正,人們多選擇隨大流,或者加入其中分一杯羹,或者埋頭一已私利,或者對社會不公,非正義不聞不問麻木不仁,事不關已,如果人人如此,當然不會有任何希望。
執業20年,我最感自豪的事可能就是從未為了打贏官事不擇手段,從未顛倒是非,為勝訴而搞私下交易。這是因為我的志向與性格所致。既然我的志向不在於通過律師職業賺大錢,而在於最終成為一名名符其實的偉大的律師,加之我的性格是寧願站著死,不願跪著生,我把人格尊嚴,名譽看得比生命還重要,當然就不會為了金錢出賣自己的靈魂,不會為了權勢充當奴才討好權貴。
立志成為偉大的法律人(包括律師、政治家、法學家、思想家、法官、檢察官)就要選擇一條可能是艱難困苦的道路,至少物質上不可能成為富翁,但精神上卻可成為億萬富翁。比如成為偉大的律師,就不可能成為賺大錢的律師,因為兩者本質上是衝突的。欲賺大錢成為商人型的律師倒有可能,時下成為與貪官污吏同流合污的律師則更輕鬆。因此,立志決定了一個法律人的人生走向。正因為如此,我認為有1%的法學院大學生立志成為偉大的法律人,中國日後的局面肯定能大為改觀。
偉大的律師不但敬業認真負責,而且有勇有謀有智敢說敢想敢為,為真理不畏權勢強權,為社會正義不怕得罪權力部門,為公道敢於抗爭,對立法司法能提出卓有成效的建議,對政治敢於直言不諱。偉大的律師必定光明磊落,胸懷坦蕩。他捍衛的已不是一人一事一時的是非,而是大是大非大原則。他努力奮鬥的不是為名利,更非為一已私利,而是為國家為民族為社會全體成員的根本長遠利益奮不顧身。時代呼喚偉大的律師,中國需要偉大的律師。
促使我作出如此重大改變的決定,源於我內心的信仰。我一生中從不唯權勢,不懼強權,不唯錢財,但唯真理是從。大學四年廢寢忘食的學習思考,使我聞道甚早。豈料卻因獨立思想見解被吉大法律系黨總支當作精神分裂症患者!三年後好不容易考取國際海商法研究生,卻再次因在私信中批評 "人民民主專政",被女友出賣不但未能入學深造反而慘遭取消律師資格一年的處罰!此後我被迫遠離自已最喜愛的法哲學政治學,專心致志於國際貿易法,國際海事法,國際海上保險法的研究與實務。旨在避開被中共弄得面目全非的"政治"。從1989年民主運動,我看到並非只有我一人持有自由民主思想,而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意識到當人微言輕時人們不會重視你的思想觀點。因此,我想先成為專家學者再說。
1998年廈門大學陳安教授邀我考他的博士研究生,因數分之差拒我於門外,而當時我的理論研究水平與實務成果已經遠非一般侯選人可比。一怒之下我決心自學法學博士課程,先後婉拒了另兩位博導的邀請考博。花費五年業餘時間主譯了《當代國際貿易航運法學經典名著譯叢》四部專著260餘萬字,同期發表了國際海商法論文十篇。
2000 年開始,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商會先後聘請我任仲裁員和調解員;上海海運學院,中國對外經貿大學和武漢大學先後聘我任客座研究員和兼職教授;2001年被Legal 500 評為中國最佳海事律師。按理說我繼續沿此路走下去肯定會成為既賺錢又沒有風險海事大律師。
2003年我突然轉向成為人權律師,有人嘲諷我為笨蛋,中共當局故意貶我為想出名謀利,太太說我愚蠢。黃順剛大律師數次勸說我若放棄海事律師專業太可惜,每年至少要損失200萬元。然而我卻不聽任何人勸告,我行我素,堅持改行做人權律師。
自2002 年6月學會上網後,我認為當代中國處於社會變革的偉大歷史時期,而中國目前最需要的並非海事律師而是人權律師。從事人權律師既不能賺錢,又風險巨大因而罕有律師敢於涉足。我天生喜歡冒險的精神加之劉荻、新青年四君子(徐偉、楊子立、張宏海,靳海科)、羅永忠、杜導斌事件,文字獄不斷,使我感到中國政治法律體制存在嚴重弊病,若不改革,中國決不會有前途。現行的中國司法體制實質上在逼良為娼。誘導許多中國律師成為皮條型的說客,完全沒有人的尊嚴。整個中國司法體制日益黑暗,司法不公已經司空見慣,人們皆明白但沒有人敢於改變或試圖改變,唯有加入其中分一杯羹。我的性格屬於那種敢想敢干,誠實正直勇為天下先的類型。既然人們皆不敢為,總得有人帶頭。我的執業格言是:一不怕死,二不愛錢。使得我做事出發點與眾絕然不同。我想能為中國的法治,為中國實現思想言論輿論出版教育講學的真正自由有所貢獻,今生也就沒有白活。因為沒有這些基本自由,人過的不是人的生活而是奴隸的日子,中國決沒有明天。這些就是我最終決定轉行的真正原因。
我之所以從功成名就毫無風險的海事律師轉變成風險巨大收入低微的人權律師,首先是由於1984年我因哲學沉思,提出了一系列獨立政治哲學思想觀點而受到中共政治迫害,亦即根源在於我的政治哲學思想;後來通過大量閱讀進一步瞭解了真實的當代中國歷史,我認為中共一黨專制獨裁政體,從根本上違背了自然生態和社會政治生態平衡原理,違背自然規律,違背上帝旨意即[道],因此中共專制暴政是中華民族近60年來災難深重和國人一切苦難的總根源。為徹底終結國人的苦難,復興中華民族精神,創建一個真正自由民主人權法治憲政聯邦新中國,必須首先徹底終結中共專制暴政,因而我寧願做中共極權專制暴政的掘墓人。具體言之,首先是因為中共因我的政治思想長期對我政治迫害;其次,國際網際網路促使我成為人權律師;再次,中共任意封殺促使我變成人權律師;最後,因中共濫用文字獄最終使我成為人權律師。
首先,中共因我的政治思想長期對我進行政治迫害。
(1)1984年2月,因公開提出馬克思主義過時了;毛澤東關於內外因關係論屬偷換概念。生態平衡原理自然環境中因子越多,其自淨能力越強且呈等比級數增 長;同理一個國家的人民思想越活躍,對防止社會災難的自我調節能力越強也呈等比級數增長.我認為這是黨禁報禁開放的哲學基礎. 結果被黨總支強行關入精神病院洗腦21天!
(2)1988年1月,因在情書言及"人民民主專政是虛假的民主真實的專制","人事制度是反動的"及若干情話,司法部竟據此取消我的律師資格一年!
(3)1995年12月,因進口智利魚粉品質爭議案得罪了北京劉紅宇律師(其父劉復之曾任司法部長公安部長和最高檢察院檢察長),他通過司法部責令司法廳強迫我作檢討,我的律師執業證被強行扣壓半年。
(4)1997年12月,因任涉港億元合同詐騙案被告的辯護律師得罪了福州市政府,市委指令公安數次威脅恐赫甚至製造車禍加害。
(5)1987年和1991年因政審"此人思想反動,不宜從事涉外工作",我兩次考取上海海運學院國際海商法研究生均被拒之門外。
(6)此外,中共長期對郭律師實行封殺,儘管我主辦過眾多大案要案,且繫著名的學者專家型律師,但媒體從未報導過我的驕人業績。自2003年6月起,中共嚴令各新聞媒體不得報導任何有關郭國汀的信息。
其次,國際網際網路促使我成為人權律師
2003年1月中國律師網技術升級,得自行上載文章無需經審批而此前傳統媒體全部被中共撐控,根本無法自由表達思想評論,這是促使我成為人權律師的客觀條件。
再次,中共任意封殺促使我變成人權律師
2002年6月,首先在北大法律信息網設立專欄,成為最受歡迎的作者。隨後在中國航運網,中國保險網,中國海事審判網及中國律師網設立專欄,發表了200餘篇法學論文,案析,評論及代理詞與辯護詞後,上載《大學日記--哲思飛天》隨後不久被強行刪除並叁次封鎖我的ID與IP。為捍衛思想言論自由權,我與眾律師網友們展開了充分的討論爭辯,提出唯有思想言論輿論新聞出版結社教育講學的真正自由才能救中國等一系列主張,贏得了絕大多數年青律師的支持和讚譽。
最後,因中共濫用文字獄最終使我成為人權律師
2003年1月,網路作者劉荻、新青年四君子徐偉、楊子立、張宏海、海科、羅永忠和杜導斌先後因在網上發表諷刺文章被逮捕判刑,因認為思想言論自由是國人依憲法得享有的不可剝奪不可讓與的基本人權,我均公開聲援並為之抗辯。
2003年2月10日我應邀在北京大學作"如何成為一名偉大的法律人"演講,提出了"智、知、勤、信、友、勇、恆"七項原則;同年12月在武漢大學作"如何成為一名優秀而偉大的律師"演講,受到學生們的熱烈歡迎。2003年7月1日,與李建強律師一道共同發起"關於廢除或修改刑法第105條顛覆國家政權罪條款致全國人大和胡錦濤的議案"中國律師首次集體上書籤名活動。作為辯護律師和代理律師為鄭恩寵﹝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案、黃金秋﹝顛覆國家政權﹞案、師濤﹝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案、楊天水﹝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馬翔﹝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案、張林﹝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法官李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瞿延來、陳光輝、雷江濤、吳愛中、張惠等法輪功講真相案;王水珍、馬亞蓮、周大燁、蘇州歷史文化街區、煙臺歷史文化街區、蘇州依麗人制服廠強制拆遷案及遼寧礦難受害者損害賠償案等聞名海內外的人權大案要案進行了強有力的抗辯。
2008年6月17日於加拿大
来源:來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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