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出口收結匯核查 台商資金週轉受限

發表:2008-07-14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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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今天開始實施「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辦法」,台商李仁祥今天說,這項規定是中國政府防堵人民幣升值大量熱錢湧進大陸,但也使得台商資金週轉與調度受到限制,無法用預收貨款方式增資,中小企業台商受到的衝擊最大。

江蘇昆山漢邦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李仁祥告訴中央社,由於人民幣升值,熱錢通過貿易方式或預收帳款的方式大量匯入中國大陸,中國政府認為在外匯管制上一直存在漏洞。

中國外匯管理局為遏制投機資金流入,規範貨物貿易項下外匯資金流入和流出,完善出口與收結匯的真實性及一致性審核,聯合中國商務部、海關總署頒布實施「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辦法」。並且決定今天起對出口收結匯實行聯網核查管理。

李仁祥說,「辦法」規定,企業出口收匯(含預收貨款)應先進入銀行,以企業的名義開立的出口收匯待核查帳戶。

他解釋,預收貨款指的是台商還沒有出口前,就從海外收一筆貨款進入大陸,將美金兌換為人民幣,而在半年後才辦理貨物出口。

但李仁祥說,預收貨款現在也被中國政府認定為熱錢進入大陸的管道之一,規定從今天開始不准許這筆錢入外匯結算戶,必須先由進入出口收匯核查專戶,由銀行檢查。

他說,大陸政府認為預收貨款是一筆不正常的資金進入大陸,不應該被轉換為人民幣,因為一般正常流程應該是台商先辦理出口再收錢進來大陸,並取得出口報關單。

李仁祥說,今天開始的最新規定,企業在通過待核查帳戶辦理資金結匯或劃出手續時,應如實填寫「出口收匯說明」,連同中國電子口岸操作員IC卡,一併提交銀行辦理。

同時還規定,銀行應登錄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系統,在具體貿易類別相對應的可收匯額範圍內,進行收匯核注。外國資金匯入到達企業結算帳戶增加一道中間手續。

他說,從事進口生意為主的台商受到的衝擊很大,以母公司在臺灣的公司為例,若在大陸的子公司需要增資,必須靠借外債方式,母公司的資金要匯到大陸的子公司,先向臺灣的投審會申請批准額度。

李仁祥說,台商先以支付貨款來增資比較快,在與廠商合約上寫上預付貨款,等到以後在跟廠商進貨。這項新規定就是限制台商支付貨款來增資,資金無法在兩岸之間自由流動,嚴重影響台商的資金週轉調度,特別是在兩岸分別設有公司的中小企業台商。

李仁祥擔心很多台商都不知道有此規定,因為中國政府只是將這項規定放在官方網站上,沒有解釋這項新規定,可能有很多台商也不瞭解對他們的影響程度。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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