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8-10-09 19:20:58作者:高建業
庭審現場
10月8日,經由滁州市中院指定管轄,涉嫌受賄近百萬元、挪用資金1200餘萬元的原安
徽聖力釀酒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鈕衛在鳳陽縣人民法院受審。
公訴機關指控,自1997年至2006年底,在鈕衛分別任聖泉集團滁州釀酒有限公司經理、安徽聖力釀酒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公司基建、設備採購安裝、原材料採購、廣告投放等項目上,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52次收受賄賂款物合計96.24萬元。並指控鈕衛在2005年4月安徽聖力釀酒有限公司進行企業改制過程中利用職權,個人決定挪用公司資金1211.4238萬元用於購買700萬元國有股、支付滁州市琅琊區國有資產運營有限公司借款364萬元以及部分職工退股款。並將購買的股權分配給自己和其他8名經營管理人員。
2007年1月,安徽聖力釀酒有限公司被其他公司收購,鈕衛等人將挪用的1211.4238萬元歸還。經核算,鈕衛挪用資金購買的股權稅後升溢2261.3244萬元。案發後,鈕衛退出全部受賄款物,並退出股權升溢款5756799.41元及價值253萬元的汽車四部。
庭審中,接受指定管轄的鳳陽縣檢察院檢察長親自出庭支持公訴。鈕衛對公訴機關指控其受賄96.24萬元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但同時以由於國企改制需要、通過公司董事會議研究決定、且在徵得政府委派的企業改制工作組的同意的情形下向公司借款為由,對其挪用資金 1211.4238萬元的指控予以辯駁。整個庭審持續了近一天的時間,由於案情重大,法庭沒有作出當庭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