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原副市長劉志華因受賄罪一審被判死緩

發表:2008-10-19 21:30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0個留言 列印 特大

昨天,北京市原副市長劉志華在河北省衡水市中級法院接受一審宣判。法院認定劉志華單獨或與情婦王建瑞共同受賄近700萬元,以受賄罪判處劉志華死刑,緩期2年執行。法院宣判後,劉志華未明確是否上訴。

據介紹,昨天的宣判於上午8點30分左右開始,約半個小時結束。此前的10月14日,劉志華在衡水中院出庭受審。

法院查明,1999年至2006年間,劉志華利用擔任北京市副市長、中關村科技園管委會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牟取資產置換、土地開發、職務晉升、銀行 借貸等方面的利益,單獨或者夥同其情婦王建瑞(另案處理),索取或者非法收受北京中融物產有限責任公司等10家單位和個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96.59 萬元。
  
 
劉志華。 (資料圖片)本報記者範繼文攝

據劉志華 的辯護律師莫少平介紹,法院認定的這些內容與檢方指控的內容完全一致,辯護律師所提出的辯護意見基本上未被採納。莫少平律師說,劉志華當庭未明確表示是否 上訴,稱要和辯護律師商量再做決定。昨晚9點30分,記者截稿前,莫律師告訴記者,辯護律師及劉志華的家屬尚未決定是否上訴。

歡迎給您喜歡的作者捐助。您的愛心鼓勵就是對我們媒體的耕耘。 打賞
善举如烛《看williamhill官网
》与您相约(图)

来源:新華網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新一期特刊已經發表
請榮譽會員登陸下載
捐助
更多會員專刊
更多專題
今日重點文章
更多重點文章
72小時熱門排行
更多熱門排行
熱門標籤
更多專欄作家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