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楊佳該不該死,如果程序不公地處死他,人民也無法信服。這場公開踐踏中國自己法制的審判,世人看得一清二楚。
剝奪楊佳選擇律師的權力,公開強派假律師做托,陷被告人於死地,等於棄國法於不顧,私設黨堂。
這麼大的案件,不管楊佳有沒有精神病都需要經過精神病鑑定這一關,法院選擇沒有資格的人進行鑑定,豈不又是公開的明托?擁有絕對權力的黨法院難道連找一個有正式資格掩護的暗托都不屑,是不是太囂張了?
二審的律師說,楊佳當堂表示自己沒有精神病,是法官當堂拒絕重新進行精神病鑑定的重要原因之一。這法官也太無知而又剛腹自用了吧?精神病的診斷也是一門十分高深的學問,許多精神病人在常人看來完全正常。不承認自己有精神病是所有精神病人的病態特徵之一,也是診斷精神病的醫學證據之一,這是醫學教科書裡的明文教條。精神病人痊癒能夠出院的指標之一,就是病人承認自己有精神病,有了自知之明的理智。
這麼大的案件,牽扯的人如此之多,審判時卻沒有任何證人出堂,豈不是太草率了,這不是在草菅人命,公開政治殺人嗎?
最重要的是,楊佳的母親哪裡去了?光天化日之下,先綁架嫌犯最知情的母親,然後再審判嫌犯,也未免霸道的太露骨了吧?這是演戲嗎?這樣的戲劇情節在舞台上都會因為編造的太粗糙,太假,沒有現時可能而被刪掉,可是卻在當今的現實生活中出現了,也太利令智昏了吧!即使楊佳母親是罪犯,也不能剝奪她公堂作證的權利啊!不過魚鉤可是好吞不好吐。看中國政府日後怎麼處置楊佳母親吧!
稱楊佳母親在拘留期間心臟病發死亡,或跳樓自殺。這是政府政治他殺的以往俗套,已經用的沒有人信了,更何況這樣一來,政府綁架藏匿人證的事實也就不打自招了。
要不就把楊佳的母親弄成傻子再扔到大街上。這就看政府怎麼下手了。花錢找個地痞流氓去做就行了。做這個,中國政府倒是輕車熟路,拆遷中不是經常使用這招嗎?但是政府殺了楊佳,一定希望人民盡快把這件事情忘掉,留個傻子在世,像祥林嫂一樣天天喊著兒子終是危險。
處死楊佳母親,然後火化,再然後否認知道楊佳母親的下落。不過這已經不可能了,除了人們已經看到警察抓走了楊佳母親,更重要的是一審的托律師說是楊佳的母親有委託書給他。除非再將一審律師滅口,然後稱一審律師撒謊。但是這樣做後果難測,風險太大。
看來中國政府只有一條路了:將楊母消屍滅跡,然後不管百姓如何追問都絕口不再予以回答。反正權大壓死人,聾子不怕響雷打,死豬不怕開水燙,這種事情做的多去了,奈我如何?不過這樣做過去靈,並不等於永遠靈。
中國政府真是飢不擇食,慌不擇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