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陝西省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旬陽縣法院大審判庭對"華南虎照"造假者周正龍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經過長達12個多小時的庭審,安康市中院二審判決被告人周正龍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2000元;犯非法持有彈藥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總和刑期三年零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兩年零六個月,宣告緩刑,緩刑考驗期三年,並處罰金2000元。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安康市中院維持旬陽縣人民法院被告人周正龍詐騙所得人民幣20000元,返還陝西省林業廳;軍用子彈93發,予以沒收,交由公安機關處理。撤銷旬陽縣人民法院對周正龍犯詐騙罪和非法持有彈藥罪,執行有期徒刑兩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的一審判決。
檢察員指出膠片虎照上可以看到數碼相機被放置在地上。檢察員出示證物。
* 周正龍案二審開庭審理
周正龍案二審今天(17日)在(陝西)安康市旬陽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目前庭審還在進行。檢察員出示的證物中,數張用膠片拍攝的"華南虎照"中赫然出現了周正龍所使用的佳能400D相機。
11月17日上午8:30,周正龍案二審在陝西安康旬陽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律師顧玉樹和楊建軍受周妻委託為周正龍作免費辯護。庭審圍繞"周正龍是不是為獎勵造假"展開了舉證和辯論。庭審中,周正龍突然多次認錯,並表示"記不住"關鍵細節,令辯護律師措施不及。據悉,庭審工作下午將繼續進行。此前,周正龍因詐騙罪、非法持有彈藥罪一審被判有期徒刑2年6個月,周正龍不服提出上訴。
中新網安康旬陽11月17日電( 記者 程成 冽瑋)周正龍案二審今天(17日)在安康市旬陽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在庭審過程中,周正龍的辯護律師顧玉樹提出為周正龍測謊,被法庭拒絕。
在辯護人舉證階段,免費為周正龍做二審辯護的北京律師顧玉樹提出,周正龍在口供和庭審表述中有前後矛盾的地方,提出為周正龍測謊。法庭合議庭認為,目前在中國測謊結果不能作為法律依據。此外,庭審中的其他證言證詞能夠相互印證,因此沒有測謊的必要,拒絕了顧玉樹律師提出的測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