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8-12-15 00:42:43作者:
利用檢舉人急切想舉報當地官員腐敗行為的心態,3人冒充中紀委官員,在釣魚臺「會見」檢舉人,並騙取100萬元辦事費用。
據瞭解,「煤老板」馬某2007年打算到北京,反映山西某縣縣委書記要霸佔他們的煤礦,致使他們不敢回家的問題。馬某希望讓中紀委的人知道,藉此把縣委書記扳倒。
馬某稱,2007年11月初,他經朋友介紹認識了陳永峰。陳說自己認識中紀委的人,可以幫忙辦這件事,但需要100萬元的經費。先給20萬元,等到將縣委書記「雙規」後,再給80萬元。
11月16日晚上,馬某受邀在釣魚臺國賓館與「中紀委」的工作人員見面,陳永峰介紹了惠天明和中紀委六室的「老楊」。
馬某便把要辦的事情告訴了老楊。老楊當場就說這事沒有問題,並表示三到五天,就能把人「雙規」。
在飯桌上,老楊沒明確介紹自己的職務,但是他跟馬某表示說:「你這事是找對人了,你們山西的事正好歸我們中紀委六室管,到時成立1個專案組,到山西就把人抓了。」
吃完飯後,馬某將隨身帶著的20萬元交給了陳永峰,惠天明還要求他說趕快把剩下的80萬元湊齊,並承諾說這事主要是老楊辦。老楊他們都是看在他的面子上才出來的,他只是中紀委的普通人員。
11月19日下午,馬某將80萬元給了陳永峰。一個星期左右後他又給了陳永峰8000元。11月底,見要辦的事還沒有動靜,馬某覺得被騙了,於是報案。
經核查,「老楊」的真實姓名叫蘇蘇,被捕前無業。但據蘇蘇辯解,他確實認識中紀委的人,也曾經幫助打聽過此事,但後來中紀委的朋友明確表示此事辦不了。
一手策劃和演出這出騙局的陳永峰、惠天明和蘇蘇因詐騙罪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2年。
據瞭解,「煤老板」馬某2007年打算到北京,反映山西某縣縣委書記要霸佔他們的煤礦,致使他們不敢回家的問題。馬某希望讓中紀委的人知道,藉此把縣委書記扳倒。
馬某稱,2007年11月初,他經朋友介紹認識了陳永峰。陳說自己認識中紀委的人,可以幫忙辦這件事,但需要100萬元的經費。先給20萬元,等到將縣委書記「雙規」後,再給80萬元。
11月16日晚上,馬某受邀在釣魚臺國賓館與「中紀委」的工作人員見面,陳永峰介紹了惠天明和中紀委六室的「老楊」。
馬某便把要辦的事情告訴了老楊。老楊當場就說這事沒有問題,並表示三到五天,就能把人「雙規」。
在飯桌上,老楊沒明確介紹自己的職務,但是他跟馬某表示說:「你這事是找對人了,你們山西的事正好歸我們中紀委六室管,到時成立1個專案組,到山西就把人抓了。」
吃完飯後,馬某將隨身帶著的20萬元交給了陳永峰,惠天明還要求他說趕快把剩下的80萬元湊齊,並承諾說這事主要是老楊辦。老楊他們都是看在他的面子上才出來的,他只是中紀委的普通人員。
11月19日下午,馬某將80萬元給了陳永峰。一個星期左右後他又給了陳永峰8000元。11月底,見要辦的事還沒有動靜,馬某覺得被騙了,於是報案。
經核查,「老楊」的真實姓名叫蘇蘇,被捕前無業。但據蘇蘇辯解,他確實認識中紀委的人,也曾經幫助打聽過此事,但後來中紀委的朋友明確表示此事辦不了。
一手策劃和演出這出騙局的陳永峰、惠天明和蘇蘇因詐騙罪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