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發帖,披露了中共治下的又一奇案
該貼披露的情況大致如下:黑龍江省懇區紅興隆管局291農場職工任亞波13歲的小女兒被五個人輪姦,當事人向黑龍江省懇區291公安分局報案後,經過審查該公安局抓到了四個犯罪嫌疑人,但隨後卻把犯罪嫌疑人都放了。放人的理由是:其餘犯罪嫌疑人還沒有抓到,要等其他人抓起來後,一併審查。後該局一個副局長周警武找到受害人父親,說對方家長願意出錢和解,問要多少錢。其父拒絕後,犯罪嫌疑人家長威脅受害人:告訴我,錢我們用在公安局和檢察院身上,用在狗身上也不會給你賠償!並且放話:"讓我等著早晚讓我死在這兒"。該案負責處理案件的是警察是馬強
原帖如下:
我叫任亞波,現在住黑龍江省。
今年五月末,我未成年的女兒突然失蹤,好不容易在南方一個城市找到她後,我知道她躲起來的原因是被五個人輪姦了,她不想再見任何的親人。報案之後,經過審查公安機關抓到了四個犯罪嫌疑人,剩餘幾名涉嫌犯罪嫌疑人公安機關沒有追究。但是當地警察卻把犯罪嫌疑人都放了。當地公安局的名字是黑龍江省二九一公安分局,副局長姓周。辦案人姓馬。
放人的理由是:其餘犯罪嫌疑人還沒有抓到,要等其他人抓起來後,一併審查。
那段時間正是北京奧運,地方上不允許上北京訪,我偷著來了北京,地方公安很害怕,就把另外兩個人抓起來了。
但是這個周局長找到我,說對方家長願意出錢和解,問我要多少。
我說我只希望把五個人全都抓起來。結果,周局長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把這幾個人都放了。
對方家長把我拉到一輛車裡,告訴我,錢我們用在公安局和檢察院身上,用在狗身上也不會給你賠償!
他們威脅我說,讓我等著早晚讓我死在這兒。那輛車的車牌號是:黑R67777
再後來更是一場惡夢,我跑遍了無數的部門,檢察院,更高一級的公安廳,都無法解決,他們都互相推著托著。
現在孩子她媽眼睛都哭得快看不見了,這半年來,我已已經瘦得不成樣子,我女兒的精神狀況也非常差。我快堅持不下去了。
而且我非常不明白的是,信訪的時候,省裡一位高官還接待了我,他後來打電話給下面的公安局,不知道這事情為什麼也不了了之了。
我現在只有一個願望,不管我以後是活著,還是死了,我都會向這位周局長要求一個說法。
我是在別人的幫助下上網的,我以後會經常來這裡。
2008年6月23日,我把13歲的女兒找到帶回家後,到291公安分局給我女兒做被害詢問筆錄時,291 公安分局辦案人馬強找藉口要求我18歲的大女兒在場,讓我出去等,不讓我(法定代理人)在場,過了三天在我迫問下才拘留犯罪嫌疑人劉宗飛和張加奇,把犯罪嫌疑人張恆放跑了,公安局副局長說不著急抓,還說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張雲鵬應當拘留,後來也給放了。第二次作筆錄打電話又讓我大女兒帶著我小女兒去的,又不讓我去,然後第一次作筆錄時還沒有給我兩個女兒看被害人訴訟權力義務告訴書,我去了進屋問,為啥頭一次沒給我女兒看呢?馬強說大意了。後來我又問馬強,那你們是怎麼辦案的?國家賦予你們的職權是怎麼用的?拿國家的法律當兒戲?他無言以對,說了句你愛上哪告就上哪告去。然後辦案人讓我帶著女兒去紅興隆公安局做法醫鑑定,之後在一家保健院做了鑑定,收了50元錢,我們要發票和鑑定結果他們不給,只讓我們看了一眼,就拿走了。然後就讓我們回去。公安局要求給我女兒做第三次筆錄,沒辦法我找律師去的,回來律師也不讓我們問太多,之後我又去公安局問犯罪嫌疑人張雲鵬和張航怎麼還不拘留,周局長說張雲鵬家要求取保,和拘留一樣,還說張恆跑天津去了找不到。我問周局長,誰讓你當時不抓,給放跑了,周局長無話可說,在問他,他什麼也不答覆了。我氣的罵了周局長一句,就回家了。
隨後犯罪嫌疑人張家奇的親屬開車到我家門前,把我叫出去了,不讓追究張家奇的刑事責任,給幾萬塊錢,我沒答應,他們說是公安局的,讓我好好想想,下午再來找我。然後下午又來了,讓我上車裡去說,到車裡連威脅帶恐嚇的,說你們要是在上公安局追究張家奇的刑事責任,得判10年。我們也不讓你好過。你們要是在不同意私了就讓你們全家都死在291這。還說他是在佳木斯開洗浴的,黑白兩道都行得通,你在不接這錢,我們把錢花在公安局和檢查院的辦案人身上,也不給你賠償。我氣得不行了,就下車了,他們威脅我說,讓我等著早晚讓我死這。我說一家四口人隨你便吧。之後我記下車牌是黑R67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