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昨天公布這部研議多年的社會保險法草案,並在明年2月15日前向全國人大代表、法學研究機構及社會大眾公開徵求意見,以供未來修訂的參考。
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指出,"制訂社會保險法,對完善社會保險制度、明確參保人員的權利義務、保障公民共用社會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不繳納 祭重罰
這部草案明確要求,中國境內所有用人單位和個人,必須為員工繳納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及生育保險,並明訂用人單位若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不按期繳納或少繳社會保險費的相關罰則。
海基會台商財經法律顧問蕭新永表示,過去除在勞動法中提到,"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對於各項社會保險的規定只散見於國務院各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甚至地方法規,不僅位階低,還會形成中央與地方矛盾。
目前多數企業多少都有為員工繳納養老、工傷、醫療等保險,但因沒有全國統一的法規,各地執行情況不一,連保費繳納的基數都相當紊亂。各地都不是按員工薪資總額繳納,有些地方採當地平均工資計算,有的甚至是以平均工資的幾成計算。
由於過去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無法跨地區轉移,不少地方政府僅強制企業必須為本地戶籍勞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對外省市勞工權益就較不關注。
建檔案 容易查
社會保險法對五大社會保險做出明確且統一的規範,且明訂用人單位必須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未來還將以個人身份證號碼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讓各項保險權益都可隨著被保險人跨區域轉移。蕭新永表示,社會保險法更具可操作性,一旦實施後對企業的影響將相當大。尤其是勞動合同法今年初實施以來,把所有企業搞得"烏七八黑"後,若社會保險法真的在明年3月全國人大會議通過,對於所有企業無疑將是雪上加霜。
蕭新永認為,社會保險法對保障勞工權益、促進社會和諧固然重要,但以當前全球經濟的大環境來看,北京當局會否急於在此時通過立法並實施還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