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是,郭泉案再顯大陸法治已死。在不久前的楊佳案中,專制當局為達到使楊佳必死之目的,竟至於京滬警方聯手,將沒有精神病的楊佳之母拘於精神病院,直至楊佳被害前夕,楊佳之母被釋。在楊佳案的審理過程中,能為楊佳提供最有利、最有力的保護性材料的楊佳之母的失蹤,使楊佳被判死刑的概率大大增加。在楊佳一案中,已毫無程序正義可言。這不是判決,而是謀殺,是在"司法"幌子的遮掩下由專制當局一手導演的漏洞百出的謀殺!被一個漠視法治沒有人性的政權所害,正好證明了被害人的行為具有非同一般的正義性,就此意義而言,與其說楊佳是"被害",不如說楊佳是"就義"!
楊佳雖去,其精神必永存於世,並喚醒了大量底層民眾,激起了他們的奮抗暴政的決心;楊佳抗暴的警世意義還在於:在多數有良知的讀書人和部分知情民眾的眼裡,尚殘存幾分良性的大陸法律已盡淪為強權之私器,大陸法治已死。
而今,專制當局肆捕郭泉先生,再次現出了踐法以逞的醜惡嘴臉,其無恥暴行,等於是對已經窒息的大陸法治行鞭屍之舉。
據"自由亞洲"電臺的網路版報導,郭泉先生的妻子李晶女士,在郭泉先生被抓不久後接受"自由亞洲"電臺採訪時說:"他們又把我帶回來,帶了一個搜查令,是南京市公安局的搜查令,來搜的我們家,帶走了他的電腦和一些文件,還有一些好像是什麼軍轉幹部的姓名資料。然後說這次是跟以前不一樣,是一個長期的拘留,然後再開庭審判,說是顛覆國家政權罪。據警察告訴我,我一個月可能跟他聯繫不上的。"
從李晶女士的上述話語中,我發現,前來抓捕郭泉先生的警察,不知是出於對郭泉先生的家人的威懾目的,還是不經意時的疏漏,在郭泉先生未曾進入法庭之時,就將其上級對郭泉先生的重懲意旨表露無遺,"這次是跟以前不一樣,是一個長期的拘留,然後再開庭審判,說是顛覆國家政權罪"。
警察對專制政權而言,自有看家護院之大功,但也不是隨時都可為所欲為的。不經檢察院法院定罪量刑而只據公安官衙的主觀意志就可私庭判"罪"的"勞教"惡法之中,浸透著公安官衙的絕對權力,而此外的大陸現行刑法對某人的定罪量刑,須在檢察院對該人批捕之後,而公安方面對抓捕對象只能冠以"涉嫌某罪" 之名,決不能加以任何之確定性罪名。然而,從南京警方對郭泉先生妻子透露出的信息來看,在南京警方及其幕後黑手決定抓捕郭泉先生之時,郭泉先生便已被他們定性定罪,"這次是跟以前不一樣,是一個長期的拘留,然後再開庭審判,說是顛覆國家政權罪",意即,此次對郭泉先生的拘捕要持續到開庭審判並被判"罪"為止。
郭泉先生尚未進看守所,拘捕時間竟已被安排妥當了。
郭泉先生尚未經檢察院批捕,竟已被定為罪人。
郭泉先生尚未經法院判決,"顛覆國家政權罪"竟已被擬好。
能有如此能量為郭泉先生定罪量刑的,不是檢察院法院,也不是警察,警察們的言之鑿鑿,只不過是透露了其頂頭上司已經下定的決心。上級的決心立即可化為加在郭泉先生身上的"罪狀",而公檢法的作用,不過是據上級意旨做做表面文章,欺蒙一下不知情的民眾!
看,這就是獨裁,這就是人治,這就是無法無天,這就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這就是"法治已死"的又一鐵證!
提供了這一鐵證的,竟然是警察。這是可笑而又可怕的。可笑的是,警察們竟然無所忌憚的將上級意旨表露給被迫害者的家屬;可怕的是,警察及其上級,他們骨子裡的殘民以逞的猖狂勁俱皆顯現。
這幫被人民所養又瘋狂殘民虐民的制服在身的人模人樣的匪徒,沒有他們幹不出來的事。我很疑他們已對郭泉先生施以變相刑訊。郭泉先生被他們綁架至看守所之後,他的母親顧瀟委託北京律師李和平以及江西律師郭蓮輝代理案件,兩名律師在南京要求會見郭泉時,鼓樓區公安分局的人員拿出一個聲稱是郭泉寫的字條,以郭泉拒絕家人在刑事拘留階段為其聘請律師為由,不讓律師會見郭泉先生。郭泉先生拒絕家人為其聘請辯護律師,不合常理,有悖常情,頗顯蹊蹺。李和平律師懷疑,郭泉先生在看守所裡遭受刑訊。後來,警方又改變說辭,以案件涉及國家秘密、嫌疑人能否聘請律師要由公安機關批准的荒誕理由,拒絕律師和郭泉先生的見面。
真是笑話,一個被調離了教學崗位的大學教授,平素不過寫寫針砭時弊的文章,有時幫弱勢群體做些一般性的維權工作,被警方信手一扯,竟和"國家機密" 沾上了邊,如此拙劣鬼話,騙騙少年尚顯弱智。如果說郭泉一案中果有什麼"機密",也只是當局及其爪牙計畫如何用最低的政治成本來迫害郭泉先生的"機密"。
單由警方的顛三倒四、反覆無常,便可看出專制當局的禍心包藏、歹機暗蘊。李和平律師說:"上海公安在楊佳案子裡也用了這個手段(拿出聲稱是嫌疑人所寫的紙條,稱嫌疑人不讓家人為其聘請律師)。"楊佳和郭泉一樣,都是專權者的最嫉之人,先前如何對待楊佳,現在便有可能如何對待郭泉。
在楊佳一案鬧得沸沸揚揚之時,我便萌生了這樣的判斷:當名動天下的反專制猛士身陷囹圄時,當局為了應付公眾輿論,大概不敢讓他們遭受肉體折磨,但,很可能對他們採取了催眠之類的變相刑訊手段。
催眠是一種精神控制方式。用催眠術來套取目標對象的口供、筆跡,早已不是什麼新鮮事。我曾因替幾名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撰文鳴冤而被捕入看守所,聽同室被囚的盜車者說過這樣一件事(據他說,此事還是從警察口裡得知):有位因涉嫌盜竊十幾輛桑他納車而被捕的年輕男子,警察確定他就是盜竊汽車者,無奈沒有證據,最後,在對他審訊時運用了汽化藥物吸入的催眠方法,使他講出犯罪經過並簽字按手印。使被催眠者處於特殊電磁場中、使被催眠者吸入藥物並輔以語言暗示等方式均可使其進入被催眠狀態。在人處於被催眠狀態時,會自覺配合施用催眠術一方的要求,產生相應舉動(如,回答相應問題,進行相應書寫等)。在催眠結束之後,被催眠者對曾被催眠的過程不會留有任何印象,若無催眠施行方的自揭,"催眠"等變相刑訊罪惡便成為永恆秘密。
倘果有此事,那麼,南京警方之所以能拿出郭泉先生親筆書寫的字條,就有瞭解釋。而南京警方絞盡腦汁百般拒絕律師和郭泉先生見面,也就有了最合邏輯的答案。如果律師和郭泉先生見面,律師必提及"字條"一事,和郭泉先生一對證,以律師和郭泉先生的共同智慧,定能猜出真相,使專制當局採用"催眠刑訊"的卑劣醜行曝光於天下,從而使中共專制政府被更多的民眾所唾棄。
還有一點,郭泉先生在被綁架進看守所之後,竟然會配合南京警方的審訊要求,說出以往和他有聯繫有來往的相關人士的姓名,使南京警方四處出擊,企圖抓盡和郭案有關的人士。這一點,是很令人驚詫的,也是頗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郭泉先生曾數度被短時間囚禁,都經受住了考驗,對此,郭泉先生還曾頗以為榮地撰文自述。郭泉先生既能夠笑對牢獄之災,又如此珍惜聲譽,又怎會配合鼠輩們的卑劣要求而出賣華夏志士?以郭泉先生的威武不屈之氣概和對中共專制當局的極端蔑視,斷不至此!
然而,若從"催眠"這一點考慮,郭泉先生的"口供之謎"便有了合理答案!
當然,我雖可進行合理化推斷,卻無法查證。"催眠刑訊"這個迷案的水落石出,大概要等到民主中國時代。不過,我十分相信自己的判斷,這種判斷的產生,不僅有賴於我的經歷,更重要的是,得自於我對中共專制當局的冷面黑心的罪惡實質的洞察和瞭解。
一個可以將坦克開到大街上對無辜學生、市民瘋狂濫殺的政權,一個能夠"培養"出電擊男性生殖器的女警察和強姦婦女的男警察的政權,一個能夠當著億萬國人的面將正常人綁架進精神病院的政權,用點什麼"催眠刑訊"之術,實在是小小不然之事。
固然,"催眠刑訊"只是我的合理化推斷,有人縱可反駁,但絕對反駁不了我的關於"大陸法治已死"的論點。在楊佳案餘波未歇、郭泉案剛剛開始之際,"法律"再次被專制當局丟到一旁,展現在世人眼前的,又是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誰"的凶頑嘴臉,和令人齒冷的重重黑幕。
連"法治"都被踐踏致死,在暴政鐵蹄下呻吟的億萬人民,還能指望什麼!若再不覺醒,每個個體的沉默和不作為,都會變相增加暴政的作惡能量。在一個命令可以代替法律的黑暗世界,任何人都有被專制機器絞成肉醬的可能。
面對絞肉機般的專制機器,楊佳挺身衝了進去,郭泉挺身衝了進去!如果,他們的如此慘烈悲壯的犧牲,竟然還不能換來全民的大覺醒,那麼,中華民族勢必還要繼續流血,繼續犧牲,直至徹底覺醒為止。
在這樣一個無法無天的黑暗世界,屠刀在黑暗中泛著陰森寒光。
身在此黑暗世界中的我的同胞啊,記住,不要等刀壓在脖子上再說"不"!
華夏一葉,於2009年1月上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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