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14號在北京閉幕的中紀委17屆3次全會的會議公報中有這麼一段文字,「落實領導幹部配偶和子女從業、投資入股、到國(境)外定居等規定和有關事項報告 登記制度」。 據報導,中紀委會議公報中這段話,顯然指的是最近一些落馬高官利用配偶子女擁有外國籍或綠卡等便利條件外逃等有直接聯繫。
貪官自己在國內繼續做官,其配偶子女申請綠卡或者外國籍的家庭,稱為「一家兩制」,或「跨國家庭」。
這種利用「跨國家庭」出逃的貪官案例近年來屢屢被媒體曝光。比較著名的案例有:2007年6月28日,甘肅省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和玩忽職守罪,判處 陝西省政協原副主席龐家鈺有期徒刑12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萬。龐家鈺的妻兒,早在他2002年權勢如日中天時,就已悄然移民加拿大了。經審理 查明:1997年3月至1999年12月間,龐家鈺利用擔任陝西省寶雞市市長、市委書記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職務晉升和工作調動提供幫助,非法收受大量現 金。龐家鈺在擔任寶雞市副市長兼秘書長、市長及寶雞市國家債務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期間,嚴重不負責任,違規批准設立、不按國家規定清理、撤並寶雞市財政證 券公司,該公司因違規經營,造成國家重大損失。
2006年6月,涉案金額高達億元的福建省工商局原局長周金夥,在任職寧德市長前為福建省 直屬房地集團董事長(正廳級),其公司為福建省常委和副省長級以上幹部興建豪華省長樓。他早年曾競選福州副市長不果,後調任寧德市長,之後任福建省工商局 長,是全國人大代表。在被中紀委「雙規」前逃往美國。據報導,周金夥之妻陳淑貞早已移居美國,並擁有綠卡。
2005年1月,中國銀行 哈爾濱分行河松街支行原主任高山潛逃加拿大,他在職時將10億元人民幣分批轉移出境,多次「出國考察」,安置妻子移民加拿大。高山涉嫌盜取客戶超過10億 元人民幣,並將約8億元非法轉移到加拿大。高山此前曾18次到加拿大進行「考察」,案件於前年被揭發後,高山潛逃到加拿大,與居於當地的妻子及女兒會合。
根據有關部門2004年公布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從改革開放以來大陸外逃官員數量約為4000人,攜走資金約4000億元」。據有關精英學者估計數字是外逃貪官1萬人,帶走資金大約8千億元。
一些貪官都居於領導位置,在台上高談闊論愛國,但其配偶子女卻擁有外國籍或綠卡。腳踏兩條船,身穿‘救生衣’,隨時準備棄船而逃,老百姓有權質疑他們是否真的愛國 。有關媒體也認為,這種貪官一家兩制的做法,撼動了公眾對官員的信賴基礎。這個問題已經引起高層的重視。
2007 年1月,中紀委16屆7次全會部署反腐敗鬥爭後,中央首次大規模對副處級以上官員進行情況普查,並且試點讓官員填表申報自己的收入及其配偶、子女的情況。 不過,這些措施本身就有侷限,這種讓縣處級以上的幹部所填寫的表格本身就有問題。第一是主體太窄。當初規定的是縣處級以上的領導幹部。現在我們知道,所有 掌握公權力的領導幹部都有可能濫用權力。第二,申報的程序。假如我不公開,你能怎麼樣?我不公開,你也不能把我怎麼樣。既沒有紀律處分,也沒有合適的檢 查,也沒有曝光的能見度。我不公開,不但不冒道德風險,也不承擔法律責任。 另外從媒體刊,全國各地方的組織部長異地調動使用,應該是個好措施,但僅僅一個組織部長異地以後,黑道局面很難打破。
從現在的情況看,一 旦貪官逃到國外,想把他們引渡回國,非常困難。我國只和31個國家簽有引渡協議,這31個國家不包括美國、加拿大和澳大利亞,而這3個國家是貪官外逃的最 愛。所以,應在全國、本部門、本地區的網際網路上和其他大眾媒體上把官員的申報情況公布,讓公眾進行實時監督。
近年來,網路越來越成為 反腐的利器,但是,最近有報導說,有地方政府已經限制網路的正常犯貪官發帖,特別是捅露公布貪官的個人資料。我們可以認為,貪官的產生就是用人機製造成 的,貪官一旦上任,想不貪都難。過春節了,大家看看,每一個貪官逢年過節是最好的發財時機。如山西的煤老闆要給官員成數百萬乃至上千萬元人民幣進貢,工程 局董事長要成數百萬元人民幣給上級進貢,很多貪官不說國外,就是國內也是東南西北數不盡的別墅,即便是所謂金融危機,但是他們的消費絕對不減,老婆隨便裝 備一下,近似100萬元,一個貪官的一雙襪子差不多就是上千元元,你想想,憑他們的工資能成這樣嗎?不是貪官是什麼?
来源: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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