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9-02-01 18:05:00作者:
深圳律師劉堯由於為失地農民提供法律服務,被廣東東源縣人民法院以毀壞財物罪判刑2年,引發中國律師界不滿。為此,511名深圳律師聯名發出呼籲信,公開質疑東源縣法院的判決失當。
北京非營利性公益組織「益仁平中心」今天發布消息指出,這項活動是迄今中國最大規模的律師自發聯名維權活動。
益仁平中心表示,2006年底,河源市東源縣派頭村村民因集體土地被河源市富源水電公司佔用,雙方發生糾紛,劉堯應村民之邀為派頭村村民提供法律服務。
2007年12月11日和17日,劉堯兩度與村民前往水電站施工現場,要求對方停工,雙方發生爭執。2008年1月17日,劉堯被東源縣人民檢察院拘捕。
2008年6月,東源縣人民法院將劉堯判刑4年。9月24日,廣東省河源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撤銷東源縣人民法院判決,指稱因事實不明,將案件發回原審法院重審。
2008年12月17日,東源縣人民法院再度判劉堯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劉堯隨即向河源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益仁平中心指出,劉堯案再度宣判隔天,深圳律師界立即發起連署1封「強烈要求河源中院對『劉堯案』公開開庭審理的呼籲書」。
這封已有511名律師簽名的聯名信表示,「我市律師劉堯涉嫌『毀壞財物案』,原河源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事實和證據爭議較大』為由,發回東源縣人民法院重審,東源縣人民法院於2008年10月17日公開開庭。」
律師們說,「庭審期間既沒有補充新證據,也沒有對原審證據存在的重大瑕疵提出合理解釋和充分理由,對辯護人提出的調查取證丶傳喚鑑定人員出庭質證丶出示物證等正當要求均未採納,即於2008年12月17日作出判決,劉堯的刑期僅從原審的4年改為2年有期徒刑。」
聯名信表示,「鑒於該案已在本市丶本省乃至全國律師界引起強烈關注,為徹底查明真相,澄清事實,以正視聽,維護法律的尊嚴和公正,我們同意共同署名:強烈要求河源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本案公開開庭審理!」
劉堯的妻子賴偉娥說,日前,他們已將這封聯名信送到河源中級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