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9-02-20 21:09:49作者:
「這 3 部電話,以前每月話費總共只有幾百元,現在半小時就有 1 萬元,絕對是計費出現問題了。」上午 9 時 30 分,王女士的代理人,指著他拍攝的話費清單對記者說。由於,某電話公司堅稱計費無誤,王女士把該公司告上了宣武法院,要求重新計算電話費用。
此案,本來是今天上午 9 時準時開庭,但法官尚未敲響開庭的法槌,就結束了庭審。
王女士在起訴書中,所寫的被告某公司北京分公司,而坐在被告席上的人士則提出異議,表示該公司的稱謂:是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名稱之間差一個「市」字。
據此,該公司的代理人認為,王女士告的不是該公司,因此對主體資格提出異議,要求法官裁決,駁回王女士的起訴。
記者從話費清單,看到一些讓人難以理解的計費。
有爭議的計費,全部發生在 2008 年 8 月 7 日上午 8 時至 8 時 30 分。比如:其中的一部電話,在 30 秒內共被計費 3 次,而這 3 次通話時間居然均在兩小時以上。
還是這部電話,在同一秒內,同時出現了 3 次計費,這 3 次通話時間也均在兩小時以上。反覆如此,在半小時內,這部電話就被計費 6000 余元,再加上其餘兩部電話,半小時內這 3 部電話共計費上萬元。
據悉,王女士的電話是用於銷售機票,產生高額話費的那部電話,在產生爭議話費期間,被轉移到其餘兩部電話上,因此在接聽電話時也計費。
信息產業部電信申訴處理中心,接到投訴後對此事進行了調查。該中心測試後認為:王女士的電話,具備中繼線功能;但是,某公司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有大量時間重疊話單。因此,該中心建議電話公司按話單核對,對時間重疊的話單給予話費減免。
本報將對此案予以關注。
此案,本來是今天上午 9 時準時開庭,但法官尚未敲響開庭的法槌,就結束了庭審。
王女士在起訴書中,所寫的被告某公司北京分公司,而坐在被告席上的人士則提出異議,表示該公司的稱謂:是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名稱之間差一個「市」字。
據此,該公司的代理人認為,王女士告的不是該公司,因此對主體資格提出異議,要求法官裁決,駁回王女士的起訴。
記者從話費清單,看到一些讓人難以理解的計費。
有爭議的計費,全部發生在 2008 年 8 月 7 日上午 8 時至 8 時 30 分。比如:其中的一部電話,在 30 秒內共被計費 3 次,而這 3 次通話時間居然均在兩小時以上。
還是這部電話,在同一秒內,同時出現了 3 次計費,這 3 次通話時間也均在兩小時以上。反覆如此,在半小時內,這部電話就被計費 6000 余元,再加上其餘兩部電話,半小時內這 3 部電話共計費上萬元。
據悉,王女士的電話是用於銷售機票,產生高額話費的那部電話,在產生爭議話費期間,被轉移到其餘兩部電話上,因此在接聽電話時也計費。
信息產業部電信申訴處理中心,接到投訴後對此事進行了調查。該中心測試後認為:王女士的電話,具備中繼線功能;但是,某公司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有大量時間重疊話單。因此,該中心建議電話公司按話單核對,對時間重疊的話單給予話費減免。
本報將對此案予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