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年初,羅豫林老人回到邁號老家,得知這筆捐款存在虛報捐款對象及資金支出的情況。羅豫林老人試圖說服羅某某等人將未付的款額返還敬老院,但無果。不久後,羅豫林老人便向文昌警方報了警。近日,省長助理、省公安廳廳長賈東軍批示:"文昌公安局文海局長、黃良謀政委關注此案。省廳信訪處、二處(經偵處)指導督辦,情況匯報。"
羅豫林老人現僑居新加坡,祖籍在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鎮邁號辦事處魚寶堀村,事業有成後,曾多次回鄉省親,為了改善家鄉邁號敬老院老人的生活狀況,他先後委託胞兄羅某某及兩個侄兒代為移交捐款。據瞭解,自1986年4月開始,照其胞兄所說,按敬老院共有30位老人,每個老人每月200元計算,羅豫林老人每月按時向胞兄制定賬號,從國外匯款6000元回來。然而,敬老院老人數量從未有過三十人,人數最多時有21人,最少時則只有16人,而從1986年4月至2007年4月,羅豫林共交付胞兄父子三人捐贈款151萬元。
2007 年4月,當羅豫林老人回鄉探親期間走訪邁號敬老院時瞭解到,住在敬老院裡的老人最多時21人,最少時僅有16人。邁號敬老院管理員林尤書證實,羅某某以羅老名義捐贈給敬老院每位老人每月20到50元不等的錢物,而且羅某某要求林尤書隱瞞敬老院的老人人數,並讓其告訴羅豫林有32位老人住在敬老院。這樣算來,羅某某等人侵佔羅豫林老人的捐款額達138萬元之多。
事發後,羅豫林老人試圖說服羅某某父子盡快將未付的款額返還敬老院,但是羅某某父子3人不但不認賬,而且百般狡辯抵賴。無奈之下,為瞭解真相,羅豫林聘請了律師隨同文昌市民政局低保辦副主任符致華來到邁號敬老院進行調查。
經過調查,羅某某父子承認了侵佔巨額捐款的基本事實,並在羅豫林老人的強烈要求之下作出了還款計畫。然而,讓羅豫林老人傷心的是,羅某某父子並沒有按照計畫進行還款,甚至有"賴賬"的舉動,無奈,羅豫林老人向文昌市公安局報案。
今年2月,省長助理、省公安廳廳長賈東軍接到羅豫林老人的情況反映後,當即作出批示,責成當地公安機關加大力度偵查,並將調查結果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