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過後,山東青島開發區阿里山小區的業主就開始為土地使用權到期發愁,由於住房只有20年的土地使用權,今年6月份就要到期,住房的土地使用權"續期" 成為擺在眾多業主面前的現實問題。目前相關部門已制定出臨時解決方案,一個100平方米的住房續期的話約需要6萬元費用。
《半島都市報》報導,開發區阿里山小區一位業主介紹,阿里山小區的土地使用權為20年,到今年6月份多數房子的土地使用期限要到期,不少業主開始就此事向物業、開發商以及相關政府部門諮詢,但均未得到明確答覆。
相關政府部門透露,1990年,國務院公布了第五十五號《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依據該條例,各地方政府對居住用地出讓大都按照70年的最高土地使用權期限。但在此條例公布之前,在國有土地使用權最高年限還未明確的上世紀80年代,處於改革開放前沿的青島開發區已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上作出嘗試,開發區在部分住宅用地出讓時設定了20年的土地使用期限。
青島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國土處的負責人表示,阿里山小區續期問題的臨時解決方案已經確定,但需向黃島國土資源分局瞭解情況。
黃島國土資源分局土地處一位姓趙的工作人員說,"土地使用權到期將自動續期,但業主需要提前一年提出續期申請,並按照房產證上的土地面積繳費續期。"確定續期費用所依據的土地評估價格,將委託有資質的專門評估機構進行評估。此外,辦理續期業務不會收取手續費,阿里山小區今年6月份土地使用權到期的業主需盡快提交續期申請。
而土地使用權的定價則按照一年前的地價評估,大概是每平方米土地面積1000元,另外土地面積和房產面積也不一樣,就阿里山小區來講,大概是建築面積的60%。如此算來,一個100平方米的住房續期的話約需要6萬元費用,這對每個家庭來講都不是小數目。居民能出得起麼?這位工作人員表示,這是法律規定,還沒有辦法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