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知情人士透露,當局對韋良月夫婦非法關押一個月的時間裏無任何法律依據並且沒有對家屬做出任何說明,至今拒絕放人以及家屬會見。當局擬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的罪名對他處以勞動教養一年半,他的妻子也將面臨刑事起訴。
為法輪功學員無罪辯護遭當局陷害
自 99年7·20中共當局殘酷鎮壓法輪功以來,在法輪功學員堅持不懈的反迫害、講真相、傳《九評》、促「三退」過程中使越來越多的人們瞭解了真相,並且許多正義律師勇敢地站出來為法輪功學員發聲,公開為法輪功學員做辯護律師的就有高智晟、郭國汀、李和平、黎雄兵、張立輝、李順章、滕彪、鄔宏威、郭飛雄、李蘇濱、溫海波、韓志廣、王永航、李仁兵、程海、謝燕益、李春富、王雅軍、林小建、莫宏洛、唐吉田、江天勇、莫少平……等等。韋良月律師也加入了此行列。
他的行為引起中共當局極為不滿,2008年初他曾被哈爾濱市公安局人員三番五次地告知不允許替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
2008年年底,當地司法部門中的一些人員對他的無罪辯護恨之入骨、妒火中燒,暗中頻頻向上級反映他的辯護給他們迫害法輪功帶來的難度,要求對他採取行動,於是監控、跟蹤的不法行為如影隨形般地操作著。
2009年初,哈爾濱市司法局在市610辦公室的指使下,開始對韋良月的身份進行調查;
2月,他被哈爾濱市司法局局長和哈爾濱市「610」頭目找去進行所謂的談話。
2 月28日上午,剛剛從香港回來的他開車去妻子的朋友賈志剛家裡(位於哈爾濱市南崗區學府三道街)接在那裡做客的妻子,他到那裡沒多久,突然聽到震耳欲聾的鞭炮聲,隨後朋友家的門被撬開,哈爾濱市公安局、南崗區公安分局、南崗區和興派出所的多名警察破門而入,不由分說野蠻地用手銬銬住了在場的幾名青年,他的妻子杜詠靜遭到暴力毆打。法輪功學員賈志剛的家被非法抄家。
據瞭解,當時有8人被抓,1人不久後被放回家,另外4名法輪功學員石湧、劉德利、李旭、林學君於3月15日回家,韋良月夫婦和賈志剛至今被非法關押在哈爾濱市南崗區看守所。
從2月28日被抓到3月16日,公安對他進行了2次提審,錄口供,但是當局沒有訊問出任何情況。
3月18日,哈爾濱市南崗區國保大隊隊長王立國與2名警察來到韋良月律師的辦公室,抄走他的電腦硬碟和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的辯護詞等。
3月20日,他被哈爾濱市公安局帶到松花江北岸進行了「監外提審」。
律師:「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名根本不能成立
對於當局擬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的罪名對他處以勞動教養一年半,記者採訪了相關律師,律師們表示這是根本不能成立的。
江天勇律師表示:「從法律專業角度來說,如果韋律師到別人的家去接他的妻子這樣的情況下以這個罪名判處勞教,是非常不合適的。第一,因為聚眾擾亂社會秩序首先他是一個召集、組織一些人員的一個主要的組織者,但從這個情形來看顯然不是;第二,擾亂社會秩序一般是在公共場所,那麼他在人家家裡面談不上擾亂社會秩序,所以我覺得顯然是難以成立的。」
唐吉田律師說:「他們以所謂的擾亂社會秩序擬處以勞教,是站不住腳的,在私人家裡去參與正常的社會交往怎麼能算擾亂社會秩序,也沒有到大街上去影響交通、影響生活,這是非常荒唐的。另外,對他的妻子處以刑事制裁也是荒唐之舉,他的妻子只不過是正常的私人社交活動,它與違法或者與犯罪有什麼聯繫。」
律師憂當局誘騙家屬放人實則拖延時間
來自知情人士消息,由於家屬在各方面的疏通,日前當局承諾家屬近期會釋放2人,家屬亦表示如果30日不放人,他們會通過法律手段解決。
律師對當局的說法提出了質疑,認為這是當局設的圈套。
唐吉田律師說:「我覺得這些消息都不是很準確,也很可能是辦案單位為了把事情順利地處理完成,不讓合法的力量介入,據我初步分析可能是耍的一些招法。」
江天勇律師亦表示:「我覺得很可能是一個麻痺家屬的煙霧彈,這樣的案例屢見不鮮,家屬迫於相信這些與辦案有關的人員或者公安的某些人員,相信他們的話結果延誤了請律師獲得幫助的時機,致使律師不能及時幫助當事人進行合法的訴訟,使當事人的處境非常不利,往往到最後這種不利的局面很難改變,因為一旦時間拖延當局說放人結果不放人,或者說沒什麼事了結果被判幾年,或者說會判得很輕結果被判得很重,最後家屬都會覺得上當受騙了,可是已經無能為力,所有程序已經完成,通過正當程序維護正當權利的機會喪失了,我非常擔心韋良月律師這個事情上又重倒覆轍。」
「現在馬上就要到三十天,這是一個時間點,當局必須提出個說法,釋放他或者是採取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等等其他的措施。當然我們擔心這個案子到最後他會被判處不合法的勞動教養。」
唐吉田律師指出,我們實際上是一直既希望於他們的親友通過法律的途徑積極地、正面地去關注和努力,但是現在看起來稍微有點艱難,但是我們不會放棄這些努力,只是現在這個時機變得越來越緊了。
全球營救受迫害法輪功學員委員會負責人何海鷹表示:「我們通過大量的數據和例證可以證明中共當局對法輪功學員是從來都不講法律的,它只是用法律來做遮羞布,不要相信中共的任何一個謊言,不通過法律手段任何一個私下的承諾都是靠不住的。只有讓它說的謊言和所謂的承諾都曝光出來,包括運用媒體和法律這個途徑,那麼才能讓更多的人看到它的邪惡本質。」
律師:當局若執法犯法 難逃歷史責任
唐吉田律師指出,希望相關執法單位和人員不要用違法的手段和違法的方法去對待公民或者是專業人士的正常合法的行動,如果這樣的話看似達到了所謂的穩定和所謂的和諧,實際上是在製造新的社會對立因素,加劇社會對抗的嚴重程度,最終可能某些參與違法的人甚至實施犯罪的人暫時得到了陞官、發財或者是獎賞這樣一些所謂的好處,但是無法擺脫歷史的責任,真相會大白於天下。
韋良月律師檔案
韋良月,45歲,吉林大學法律系本科畢業,高級律師。1988年通過司法部組織的律師資格考試,取得「律師執業資格」,從事律師職業至今。現任黑龍江焦點律師事務所主任(合夥人)。
2002年被聘為黑龍江省律師協會「合同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
2003年被選任黑龍江省律師協會「律師糾紛調處委員會」委員;擔任民革黑龍江省委員會參政、議政委員會委員。
在十幾年的律師執業中韋良月律師共辦理經濟、民事、刑事、行政、非訴等各類案件六百餘起;長期擔任哈爾濱市經濟廣播電臺、哈爾濱市廣播電視報社、黑龍江省嘉禾貿易有限公司、黑龍江省永泰亞麻股份有限公司、黑龍江省潛龍廣告有限公司等二十餘家企業的法律顧問。
韋良月在執業活動中能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恪守律師職業道德、職業紀律。不僅得到當事人的好評,也得到省司法行政機關的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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