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堪的納維亞半島國家(丹麥)
全球金融危機帶來了大規模失業,但失業者在不同國家待遇相差很大。美國《外交政策》雜誌3月刊羅列了"失業天堂"名單--在下面這些國家失業未嘗不是件美事--堪比帶薪假期。
1.斯堪的納維亞半島國家
失業補助:原薪水的80%至90%
有效期:10個月至4年
丹麥、芬蘭、挪威和瑞典地處北歐斯堪的納維亞半島,是失業者的樂土。以丹麥為例,失業人員最長可領4年的失業補助,金額最高可達原薪水的90%;在芬蘭,員工失業後最多可拿500天原薪水85%的失業救濟金,將近17個月;和它們相比,瑞典略顯"小氣",僅提供10個月左右80%工資金額的補助。
2.比、荷、盧三國
失業補助:原薪水的60%至85%
有效期:1年甚至無限期
在盧森堡,一名失業者能獲得原薪水80%的失業補助金,且按最低稅率繳納個稅,其領取的金額最少可達1300歐元,最多可達本國最低工資的2.5倍;在荷蘭,政府最多會支付每天168歐元的失業補助;比利時政府則提供無限期失業補助金,金額為其原收入的60%。政府也會幫助剛剛畢業的大學生,如其找工作受挫,政府會提供現金補助和崗位培訓。
3.瑞士
失業補助:原薪水的70%至80%
有效期:400至520天
瑞士政府會每週對失業人員發放失業補助金支票,以避免有人一次性拿很多補助逃離瑞士。1997年起,瑞士開始為求職者設立再就業培訓課程專項基金。不參加培訓的人需繳納相當於一個月失業補助金的罰款。
當然並不是只有失業人員才能享受福利。如果你有工作但工資低於你前一份工作薪水的2/3,國家會給你工資補貼。
4.法國
失業補助:原薪水的57%至75%
有效期:最多3年
如果在法國失業了,且在過去的22個月中工作超過6個月,你將會每週收到政府發放的失業補助金支票。救濟金額的高低取決於在職期間繳納國家失業保險的時長,一般為每月1100歐元。拿最低工資的人領取最後薪水75%的補助,收入高的人最少有57%。法國青年人的失業率非常高,在一些地區甚至高達 40%。而如果沒有工作則不能申請失業補助。所以在法國會有很多二十幾歲的打短工或免費實習的年輕人不間斷享受福利政策。
5.日本
失業補助:原薪水的50%至80%
有效期:6個月至1年
日本失業救助金體系看起來很簡單,實際上卻相當迂迴、複雜,救助金額的計算需要考慮工齡、年齡、非獎金的稅前收入等。通過層層審核,一個普通失業者最多可拿到6個月相當於原工資收入50%至80%的失業金。
日本還提供其他失業救助,比如再就業培訓和失業健康保險。另外,目前政府給失業者提供住房補貼。但是,該國失業補助系統中還存在大漏洞--不覆蓋那些佔全國勞動力30%以上的臨時工和短期合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