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服當地法院的不公裁決,王玉妹於去年進京向北京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訴。2008年10月13日,她在北京最高人民法院門口等待接待時,被武進區信訪局截訪,把她押到回常州湖塘的陽湖之星城市旅店,遭到11天慘無人道的人身折磨。
由於問題得不到解決,2009年1月30日她再次到北京上訪。據王玉妹敘述,2月4日12點,由武進區信訪局信訪辦科長顧華忠等人開來一輛麵包車,車號號碼是:蘇D01027,四個大漢把王玉妹綁架上車,套上頭套。
2月5日午後12點到了常州市黑監獄,王玉妹遭受慘無人道的折磨,二個男的從車上揪她的胳膊,二手反綁,強行拖進房間後,喊來二個女的,並喝令:「將她身上衣服褲子全部剝光」,她的短褲被脫掉藏裡面的錢被拿走。
當時天氣非常寒冷,王玉妹的財物全部搜光,獄裡的人對她狂叫「讓你嚐嚐學習的滋味」。
王玉妹告訴記者她所受的虐待:「他們踢我的屁股,踢我幾十下,上身他不踢,一天站二十幾小時,我站不住頭靠一下牆,就被打。 」
王玉妹在常州黑監獄裡不聽使喚時,就遭受毒打,渾身是傷,青一塊紫一塊,受凍挨餓,布袋成天套在頭上,晚上只睡三個小時。
王玉妹說:「每天只給我喝點湯,我三十七天沒大便,你看看我吃了什麼東西。」
3月12日上午,王玉妹被釋放,當時她被套上兩個頭套,送到離家不遠處,扔在地上,車揚長而去沒人救。
記者致電江蘇省高院李法官的電話(025-83785287)詢問王玉妹的案件,但一直無人接聽。
王玉妹回到家後,丈夫、兒子看她被監獄折磨得不像人,每天胃痛、頭痛、臥床不起,精神極度緊張,醫藥費已花去將近5000餘元。
王玉妹說:「我瘦了20來斤,到醫院照胃鏡診斷出胃病和大腸發炎。」
王玉妹表示,她的朋友知道了都很氣憤,身體好點她還要繼續上訪,要求對於事件的策劃者、凶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来源:大紀元記者王梅玲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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