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武漢晚報報導,今年1月4日,熊振林在隨州市曾都區洛陽鎮先後將王萬金、龍加富、丁永蘭、張家國、徐海芳、合光秀、朱德清、鄒權碩等8人殺害,後逃往武漢、海南等地。1月11日熊振林在武漢被警方抓獲。
2月9日隨州市中級法院以被告人熊振林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宣判後,熊振林提出上訴,以自己「能為社會作貢獻」為由,請求改判「死緩」。
省高級法院經開庭審理,於3月3日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並報請最高法院核准。3月31日,最高法院作出刑事裁定,核准省高級法院的終審裁定,並於當日簽發死刑執行命令。4月13日,隨州市中級法院收到死刑執行命令。
昨日執行死刑前,執行人員問及熊振林有無遺言時,熊稱自己「本質不壞,不是殺人惡魔」,殺人是因為自己「內心很苦」。但同時表示,自己做的事自己願意承擔責任,沒有太多的遺憾。
熊振林還對刑罰制度提出建議,「從和諧社會角度考慮,國家應廢除死刑」;對死刑執行方式提出要求,要求「用藥物注射」,因為「用槍打很疼」。當問及對親屬有無遺言時,熊振林表示沒有。
上午8時30分許,熊振林被驗明正身後,押赴刑場。據介紹,押赴刑場途中,熊振林面部表情比較平靜,但其雙腿一直在微微發抖。由於隨州沒有藥物注射死刑的條件,執行人員對熊振林實行的仍然是槍決。
對於熊犯提出的建議,網友表示:「用槍疼?你用刀砍人怎麼不問問他人疼不疼?要換刀刑嗎? 」
「死到臨頭了才知道要廢除死刑?當初殺人的時候怎麼不想想後果???還想注射死亡???要求這麼高?」
来源:4月17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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