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9-05-14 02:20:42作者:
以"高薪招聘男公關"為名,張玉平等3家歌廳的經營人員向應聘者收取管理費、服裝費,還安排他們與賣淫女"試活"收費實施詐騙。日前,海淀法院以詐騙罪分別判處張玉平等13人有期徒刑1年1個月至1年6個月不等,並分處罰金1000元至3000元。
去年3月,張玉平等人以自己經營的歌廳的名義,對外發布"高薪招聘男公關"的廣告,向前來應聘的人收取面試費、服裝費、押金、入職費等費用,又謊稱能給應聘者介紹客人或高薪工作,再收一筆紅包或好處費。然後,幾人告訴應聘者,需要試驗他們從事"男公關"為顧客提供服務的能力,將其介紹到西單靈境胡同的平房或河北安新縣"試活",與安排好的賣淫者發生關係後,他們再收取一筆幾百元不等的"試活費"。事後,由於張玉平等人遲遲不給介紹工作或客人,受害人找上門的時候,他們就威脅說"試過活兒就是賣淫嫖娼,要是報警的話自己也會被警方追究責任",這些受害人往往因此退縮不敢報警。
靠著這一手段,張玉平一夥騙了40多名應聘者,每人收費從數千元到2萬餘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