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報報導說,因"轉正"被拒,局長被情人上電視曝光戀情遭免職。商報的這一說法還比較斯文,實際上是"大奶"、"二奶"打起來引發了正劇。大戲一登場方引出內褲亮相電視這一驚人之舉。"鮑局長的‘小三'打上門來了!"當時家屬院的群眾奔走相告。這確實是件大事,連派出所都來人了,但調解無效。那趙某不依不饒,再次登門造訪,雙方談判未果。繼後鮑局開始玩"躲貓貓",她不與他玩,提著"保留鮑振華體液的內褲、衛生紙"等證據直奔濟南。她的動作出人意料,居然找到電視臺帶記者暗訪。再往後,把那慘不忍睹的東西拿到電視鏡頭前晃,"曝光"後果然產生"轟動效應"。只是自己也沒想到"轟動"得那麼猛,於是突然消失,令觀者木然。無論從哪個角度說,都是一場歷史性的"大戰",值得玩味。
"你睡我將近快兩年了......"兩年,那是多少個日日夜夜啊。也就是說,鮑局長和"小三"撕混了那麼久,確實不容易,這中間有多少插曲和屈辱啊。要忍受別人說長道短,忍受鄙夷的目光;對外防有關方面過問,對內也要加強設防,防別的什麼"奶"從中當第三者、第四者等等。說是"熱戀",卻經歷了多艱難的歷程,然鮑局長沒有珍惜。他不僅與"小三"鬧翻了,還親自喊 "110","情"斷家屬樓。俱往矣,什麼"情"不"情",什麼"小三"不"小三",統統見鬼去吧。"電視上見"更是把他心傷透了,連內褲也給亮出來了!哎,當初找了個什麼人--怎麼把她給發展成"情人"?吃如此啞巴虧,當局長的能不絕望。還好,鮑局長事出得早,應該說因禍得福,福星高照。否則"情人"隊伍做大了,什麼"小三"、"大三"、"小小三"之類給你一併鬧將來,怎生得了!
"你睡我將近快兩年了"究竟啥意思?首先是"厚"的意思--臉皮厚。誰"厚"?不好說,說重了不好聽。不過敢肯定地說,在對待純潔愛情問題上,兩個都不是什麼"好鳥"。如果那地方薄薄的,這話還說得出口嗎?再追溯遠一點,"睡"一傢伙就行了,還敢"睡我將近兩年"嗎?《婚姻法》允許嗎?道德法庭不譴責嗎?如此亂"睡",純屬厚度方面有問題。說得含蓄一點,中國是個文明古國,說話做事要稍事"東方",即顯得含蓄一些,爾等直率,簡直是無知和鹵莽,比西方某些人還"西方"。 啥意思?原是厚得不能再厚的意思。
"你睡我將近快兩年了"不單"厚",還"羞","羞"得那些老實人和單純的人真不好意思。說得難聽,這樣說還有不無廉恥的意思。"睡"就睡了,還說啥嘛。抓到個內褲之類的證據小聲向查辦機關噓一下就得了,在電視大聲宣傳個甚呢,不說成年人看了不光彩,那些未成年的看到像什麼話?你說你揮舞什麼好東西還好,那樣個名聲不好的刁東西哪敢進大雅之堂。莫非不知人間還有羞恥二字,還有是非觀念,如此振振有辭簡直把是非觀念給顛倒了。如此這般"自然",不顧對空氣的影響,這社會當怎麼淨化?
此外,"你睡我將近快兩年了"還有不准跑的意思。你"睡"都睡了,還想跑,真缺德。"睡"了就是確定了關係的意思,就是"情人"了的意思,也是"一家人"的意思。人家好多貪官和"情人"都分了錢,分了財產,分得好的還分了不少。是可忍熟不可忍。電視畫面上,趙女指著鮑局長大罵"你睡我將近快兩年了,你說分手就分手?"那沒骨氣的承認:"我是和她發生過性關係。"又以"情"討好對方:"我幫了你多少地方,你這個店,咋開起來的?"說到女人心坎上時,她也變得溫柔,承認鮑在她身上花了不下十幾萬。"舉報"者也應好好反思:你指責他"你睡我",有人會反詰誰叫你拿給他"睡"?為啥子"睡"那麼久?
"你睡我"遠沒這麼簡單,並且是"將近快兩年了",自然有腐敗風令人嘆惋的意思。說到這一層心確實沈重:貪官貪錢和貪人本來就十分醜陋,因貪的多了,95%的大要案與"女人"有關(小案、小"違紀"有的也與之有關),"女人"成了貪官和昏官的下酒菜,醜得令很多人麻木了。也不怪其麻木,有時真把這種人無奈。現實生活中明明看到身邊一些官在同"女人"亂攪,在金錢堆中亂攪,但不是隨便哪個都能拿到證據,也不是隨便哪個握有證據就能將貪官搬翻,因此只有沉默。這固然是一種不幸,但在條件不成熟的時候也不能不成為一種狀態。心痛著,人們震怒著,期待有機會給腐敗風以痛擊。
可見,"睡"已很清楚,無非就"睡"在錢上。需要問的是,這"內褲門"局長到底有什麼"情"?完全是亂彈琴。這莫名其妙的"情"彈了這麼久,是對真情的玷污,對公僕名聲的玷污。你成天忙於與"小三"搞地下活動,哪有什麼心思和精力搞工作?你忙著為"小三"租房子,還要花很多時間去"睡",要考慮如何在局的接待和工作費用裡為其報銷油費、餐費。光為她開店就不容易,已花那麼多錢,事業還大著呢,要投入的"項目"多著呢,不幸"內褲"在電視上一抖,什麼都沒了。"雙規"那邊冒不冒點其它問題出來,還勞局長操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