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房地產開發商為何如此的衙門化

發表:2009-08-25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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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歲半的女孩在自家玩耍,壁爐突然坍塌,約兩百斤重的大理石將她壓倒,經搶救無效死亡.這是發生在北京昌平區納帕溪谷小區一幢小型獨棟別墅內的慘劇.三個月過去了,業主龔氏夫婦還沒有等到開發商的一個道歉.

這是一起並不複雜的事件.根據業主自述和記者現場觀察,壁爐坍塌的原因是,在沈重的大理石構件和牆體之間,沒用任何金屬部件加固,僅僅用膠水粘貼,事發時膠水已經粉化.悲劇發生之後,開發商對小區內其他房屋的壁爐進行了整改,也證實了建築質量存在問題.

這些問題到底有多嚴重,開發商應該負什麼樣的責任,最終可能需要鑑定意見和法律程序來回答.讓我覺得驚訝的是,此事件中業主和開發商的談判方式,跟常見的民眾與官僚的政府部門的交涉何其相似.而且我相信,這不是開發商中的個別現象.

業主花錢從開發商那裡買了房子,房屋內的裝修砸死了他們的女兒,然後得到一封來自物業公司的官樣慰問信.但是,他們想要見到總經理,董事長之類管事的人,希望得到這些人的安慰和道歉.就跟普通百姓想見到市長一樣,儘管付出了人命,仍然換不來他們的一點時間,一絲垂憐.他們總是那麼忙,總是有更重要的事情要辦.根據業主的陳述,三個月來,對方通過律師一再推諉,最後乾脆說,不用見了,見也沒有用.

我理解,一個房地產開發公司,下面有很多部門,不必事無鉅細都要老闆親自來處理.但是人家女兒在你賣的房子中被砸死了,想要和你見面談一下,你也不肯屈尊紆貴,這世界除了官僚,沒有人能做得出來.

誰都明白,就是總統也不可能忙成這樣,不肯見的真正原因,是生怕多承擔一點點責任,甚至乾脆就是死要面子.該公司律師說得很清楚:我們覺得如果在鑑定出來前,責任歸屬還不能界定,就不應該道歉,因為會損害到我們公司的聲譽. "一個死者家屬千呼萬喚的道歉,也必須等待法律判決才肯說,已經讓人覺得不近人情,還---扯上公司聲譽該公司同樣犯了政府官員常犯的錯誤,那就是分不清到底是什麼東西在損害自己的聲譽,是積極地安慰死者家屬,主動處理善後事宜呢,還是冷冰冰地擺出一副"愛告告去吧,我們奉陪到底"的架勢?

就算你們不知道人情為何物吧,我還是不明白,三個月過去了,開發商為什麼不找人鑑定一下,然後看看自己有沒有道歉的責任?據業主說,他們自己請人鑑定了,但是找不到開發商來看一眼.我很懷疑,即便等到法院判決了,業主想要見一下老闆的願望恐怕也難以實現.

也跟普通百姓控訴官僚一樣,業主相信最有效的途徑是網際網路和媒體.死者的媽媽在新浪網開設了專門的博客,每天進行哭訴和控告.類似的事情還有,他們求助於國內外媒體的採訪報導.我猜想,該公司也會有人用政府官員常見的說法,認為應該通過系統內的渠道解決問題,沒有必要把事情搞大,以免被別有用心的 人利用(或者認為當事人就是別有用心者.)然而,事實上,悲劇發生在5月17日,而該博客到8月1日才開設.而且,正是在媒體介入之後,開發商才發出了聲音.

我不瞭解這家開發商的背景,但是我知道國內開發商都普遍地衙門化了,業主要想找他們交涉事情,有時甚至比官僚機構的程序還要複雜,困難得匪夷所思.而且,一個本來可以平等協商的問題,很快就被他們的官僚習氣激化了矛盾,失去親人的業主不得不同時搖身變成堅強的戰士,來跟他們冰冷的鐵甲進行對抗.

要知道開發商何以至此,只需要想一想:一棟房屋要交付使用,本來需要多少個關口,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及政府監管部門等等,全都堂而皇之地把守著,購房的時候你可以看到一個又一個大紅的公章.但是,那些劣質的建築和裝修是如何通過這些關口的:如果是期房,已經付款的業主有沒有權利介入房屋的驗收?我期待納帕溪谷小區不幸的龔氏夫婦把這些單位一併告了,看看背後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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