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9-09-15 11:14:13作者:
華爾街日報週一報導,三輪電動車算不算是汽車的一種,是否應包含在美國能源部省能源車貸款計畫的範圍?現在美國引起熱烈討論。
這款引發激烈辯論的三輪電動車,是美國加州Aptera汽車公司設計的電動車Aptera 2e,它的外型就好像是西斯納公司的模型飛機和三輪車的合體。
美國國會於2007年通過250億美元的貸款方案,用以鼓勵業者開發省能源車款。成立3年的Aptera汽車,向美國能源部申請貸款7,500萬美元,然去年能源部以2e資格不符為由,拒絕核發貸款。
貸款計畫主任蘇瓦德(Lachlan Seward)去年12月發給Aptera汽車公司的信件指出,三輪車並不符合聯邦法令對汽車的定義,即任何"四輪車輛"。
Aptera執行長韋柏(Paul Wilbur)表示:"我們感到非常沮喪。"韋柏指出,電動車少了第四個車輪,對提升電動車的空氣動力有非常顯著的成效。
韋柏表示,公司不需要貸款也能量產,但有了該筆資金的協助,可讓公司更快擴展至加州以外地區。Aptera的支持者包括一些擁護民主黨、資金雄厚的贊助者,不過底特律汽車業者聯盟,則是群起反對。
美國擬將貸款審查放寬,凡是能乘座兩名大人,以及每加侖汽油至少能跑75英里的汽車,皆能符合貸款資格,新的標準將涵蓋Aptera的電動車,該公司宣稱,每充電一次可以跑100英里。
民主黨眾議員史契夫(Adam Schiff)表示:"研發新省能源車款時,應跳脫出框架外思考,過時的官僚釋義不應該阻礙創新。"
Aptera的投資人包括史契夫選區的科技育成公司Idealab、Google的慈善組織、投資公司Quercus Trust,以及華爾街對沖基金文藝復興科技公司董事長西蒙斯(James H. Simons)的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