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泊在外16年 被拆遷戶要賠償

作者:龔政 發表:2009-09-22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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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花樓街地區,最近已經成一片空地,發生了大量暴力拆遷事件之後,這片曾有過百年歷史街道的黃金地段,勝利落入開發商手中。然而,在1993年武漢舊城改造開始時最早遷出花樓街地區的幾十戶居民,依然在堅持。他們要求按照協議:就地還建或給出與今天房價大抵相當的賠償。十六年來,很多家庭發生變故,大部分住戶在漫長的等待中放棄希望,接受了開發商的苛刻條件;但是,依然有幾十戶堅持至今。其中,有的家庭老人死在去花樓街看樓的路上,有的中年人病故,至死未住進自己的家園。還有的人全部的財產就是當年的一紙協議書。以下是他們上訪材料中的段落

"1993年市政府決策招商引資,在中心城區讓我們騰地擬建佳麗廣場,我們在政府93015號拆遷許可令下與香港陸氏實業武漢有限公司簽訂了為期兩年半的就地還建拆遷協議書,可是這一簽(遷),讓我們萬萬沒有想到會流離失所十六年,歷經了心酸和痛苦。為了這一生存空間,這些年,我們將政府所有部門找遍了,信訪、上訪、法律訴訟都無濟於事。"

"從一九九四年十月十二日至今已有十五年之久我無家可歸,在這些年來我度日如年,過著水深火熱的人生晚年,特別是二00二年至二00三年之間我與老伴倆人身患重病,無錢求醫,加上又沒安身之處,眼看老伴病情日益加重。多次向有關部門領導反映求助,但毫無效果。看到老伴病危時的面容,我不禁雙淚懼下(由於當時過渡費難以兌現)。在那一無錢求醫,二無安身場所的情況下老伴與二00三年六月含冤離開了人世,我孤身一人到處流浪,過著人間最悲慘的晚年生活。" 今年6月,武漢市《長江日報》刊出開放商停發過渡費的通知,進一步逼迫最後這部分被拆遷戶就範,引起他們強烈憤怒。他們隨即給市政府投訴,至今未有響應。

聲明

武漢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協


《長江日報》六月十五日第六版,刊登關於停發過渡費(包括超期過渡費)的通知(落款日期是六月十一日),是陸氏實業(武漢)有限公司,對廣大拆遷戶及不明真相群眾莫大的謊言,是該公司十六年前在本市舊城改造的項目中,違法犯罪詐騙洗錢,坑害拆遷戶的又一有力證據。為此,我們76戶拆遷戶作出如下聲明:

一、《"6.11"通知》中,所謂的將原約定"就地還建"方式變更為"貨幣安置",我們認為是該公司單方面強制變更行為,迄今為止,市裡沒有安排任何一個相關部門和單位,對我們拆遷戶進行求證意見,召開聽證會議,給予違約補償,所以說《"6.11"通知》胡言亂語。

二、《"6.11"通知》中說:"為了對因改變安置方式而被拆遷戶和拆遷單位帶來的損失負責,我公司多年來以支付高額超期過渡費的方式,對拆遷戶和拆遷單位予以了相應的彌補,充分維護了您的利益。"這些語句不知情的人聽起來,好像該公司對拆遷戶作到了仁至義盡。在此,我們要向該公司表明:這是天大的謊言,請問,什麼叫高額、超期過渡費?又是誰造成產生了高額超期過渡費?在這裡我們給大家算一下帳,現在拆遷戶所拿到的過渡費是20元/㎡,以30㎡為計算單位,所拿到的過渡費為600元,那麼用600元能在花樓街租一間30㎡的房屋過渡嗎?

三、《"6.11"通知》,美其名曰:"由於絕大多數拆遷戶房屋偏小,平均面積僅30㎡左右,如按當時"拆一還一"標準實施,將無法改善廣大拆遷戶居住環境和質量,也不利於城市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你看說得多好聽,他們將拆遷戶黃金地段的房屋搶走,用遠城區(郊區)房屋的價格對你進行安置,用恐嚇暗箱操作的手段終結拆遷戶手中的原拆遷協議,這相當於搶劫、搶奪嫌疑人,作案後,還要指責被搶劫、搶奪者沒有看管好自己的物品,還建樓變更為商品樓可以公然對外出售,讓開發商獲取暴利,但不能給拆遷戶住,原因是:"無法改善廣大拆遷戶居住環境和質量,也不利於城市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請問這是什麼邏輯?這是強盜邏輯,這就是強盜們所說的,改善廣大拆遷戶居住環境和質量,利於城市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在此,我們要強盜們住嘴!不要歪曲黨和國家的政策,不要給黨旗抹黑,不要在政府的臉上添醜。

四、《"6.11"通知》,開發商單方面更改原拆遷協議內容,屬違法行為,他只有按原協議內容還建的任務,但無權更改變更原拆遷協議內容,如需更改必須報請市國土局和房產局,以及召開廣大拆遷戶聽證會,否則為無效行為。另外開發商無營業執照,不具備法人資格,屬於無證經營,這樣一個單位居然可以在我市黨報上面刊登通知,在此,我們廣大拆遷戶強烈要求市委、市政府撤銷、更正《長江日報》"6.11"通知,並追查相關責任人,還歷史的本來面目。

五、我們廣大拆遷戶強烈要求市委、市政府責成相關部門,落實原拆遷協議書(93015號),並補齊按月足額發給我們的過渡費。追究開發商十六年來佳麗廣場舊城改造項目中違法、違紀行為,並按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對廣大拆遷戶十三年來未還建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無條件地按每戶進行足額賠償。只有這樣才能實現《"6.11"通知》中所述"改善廣大拆遷戶居住環境和質量,有利於城市的發展和社會進步,維護廣大拆遷戶的利益。"建設和諧、美麗的大武漢。

六、最後,望市級各位領導,為解決武漢市重大歷史遺留問題,93年佳麗廣場舊城改造拆遷還建工程作出全面、正確、公正、求是的批示,在大武漢改革開放的里程碑中,撥亂反正,正本清源,功德無量,垂史千秋,留下你們光輝的一頁。


1993年武漢市佳麗廣場舊城改造拆遷還建工程

(生成南裡)至今未還建76戶拆遷人




来源: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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