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57歲的武今明,此前系滎陽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正處級),滎陽市、鄭州市、河南省三級人大代表。2008年6月,鄭州市紀委接到舉報,武今明涉嫌受賄犯罪。
經查,2005年至2007年間,武今明兼任鄭州市中原路西延工程(滎陽市段)建設指揮部政委,在工程承包、質量監管、工程款支付等方面,為工程承包商陳某、常某提供幫助,收受陳某現金86萬元人民幣,收受常某商品房一套,價值88.3萬元人民幣。
武今明還把父親和岳母的生日改為每年的1月1日,從1995年擔任滎陽市領導至案發前,每年1月1日,他就大擺宴席,廣發請帖,邀請滎陽市大小機關的熟人及做生意的商人為其父親和岳母祝壽。僅這一天,武今明收取的錢物就多達幾十萬元人民幣。
法院審理後作出一審判決,武今明犯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兩罪並罰,執行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沒收其受賄所得人民幣200多萬元,來源不明的人民幣260多萬元、港幣2000元、美金2053.03元。
網評:改父親岳母的生日斂財,貪官太有才
受賄263萬元,還有260多萬元說不清來源,河南省滎陽原人大常委會主任武今明,一審被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沒收其部分個人財產和其受賄所得。(2009年09月29日《武漢晚報》)
身為國家公職人員、一定級別的幹部,武今明應該不差錢。但他受賄263萬元,還有260多萬元說不清來源,這說明他缺德。最鮮明的例證是,武今明為方便受賄,竟然將父親和岳母的生日改為每年的1月1日。從1995年擔任滎陽市領導至案發前,每年1月1日,他就大擺宴席,廣發請帖,邀請滎陽市大小機關的熟人及做生意的商人為其父親和岳母祝壽。僅這一天,武今明收取的錢物就多達幾十萬元人民幣。
我為武今明巧立名目撈錢的伎倆感嘆:真是"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啊!我也為武今明的"公正無私"笑不出聲:一個是他爹,一個是妻老母,有光大家沾,有利大家得;你過風光生日,我在背後斂財,各取所需,皆大歡喜。這滋潤的生日一過14年,快步進入"家庭共產主義",我不下地獄,爹啊娘啊,你們就逍遙著享受吧。
中共官員的貪得無厭,不是與生俱來。慾望總是在無節制的浸泡中無休無止。
中國的反腐機構,一直都在致力於禁止黨政幹部利用婚喪嫁娶斂財,紅頭文件是一發再發,但卻未見有多少實效,而且貪官乘"遇好事"而斂財的花樣還在不斷翻新,所貪的金額也是越來越大,其表現大致有三大類:
一類是藉機受賄的,如原株洲縣委書記龍國華,連上黨校也不忘"收禮";官員出國"考察",更是時下貪官斂財的好藉口,如上海市長寧區原區委副書記、區長(正廳級)陳超賢10次出國(境),就受賄100多萬元"禮金";北京市交通局原副局長畢玉璽,在5年時間內,僅出國就斂財180萬元;號稱"草原巨貪"的赤峰市原市長徐國元,每逢出國"考察",誰不送錢他就給誰"小鞋"穿。
另一類是可以扯得上"人情往來"的,如家人因婚喪嫁娶而收取"禮金";借孩子上大學甚至上重點中學大擺宴席收取禮金;有的貪官不斷"喬遷新居 ",而遷一次新居所受的"禮金",甚至又能買一套新房;官員及官員親屬住院,也是貪官斂財的好時機。這些應該算是中國的一大特色了,河南省西華縣原縣委書記欒蔚東,雖然合法的年收入僅有幾萬元,但他收受的禮金總額卻有近140萬元,佔檢察機關查明欒蔚東受賄總額的40%以上。
還有一類則是"超常規"的受賄行為,如河南省濮陽縣教育局長張某,搞一次週年祭母,就能弄來相當於自身幾年的正常收入。
一些貪官,在"孝心"的幌子下,以給長輩過生日,尤其是"過大壽"為名而乘機斂財的現象,其實也是十分普遍。但像武今明這樣,為了便於受賄,竟連老父親、老岳母的生日都改,則是聞所未聞。為了讓有求於自己的人,牢記新年的第一件事就是給自己"送禮",竟然將老父親、老岳母的生日改為1月1日,雖然具有創意,但"老父親、老岳母的生日由己定"的行為,多少有違人倫,是一種失德的表現。
為斂財改父親岳母生日這貪官真夠喪心病狂的
【事件】
當今之世竟有人"生下"自己的父親和岳母!此人就是原滎陽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武今明,他在兼任鄭州市中原路西延工程(滎陽市段)建設指揮部政委時,大肆收受承包商、包工頭的錢財乃至商品房。
為受賄方便,他把父親和岳母的生日改為每年的1月1日,每年這一天大擺宴席廣發請帖,邀請滎陽市大小機關的熟人及做生意的商人為其父親和岳母祝壽。僅這一天,武今明收取的錢物就多達幾十萬元人民幣!每個人的生日受賜於父母,武今明竟然決定父親和岳母的生日,簡直太荒唐可笑了!
(9月29日《河南商報》)
【品評】
蘇北人(江蘇鹽城 媒體從業者)
可憐的武今明老父和岳母,好端端的長輩不做,讓兒婿這個貪官弄得不人不鬼。現在他們一定想早該抽他的大嘴巴子,或者早知道不生出這東西來。不過我還是以為 "子不教,父之過",武今明如此鮮顏寡恥,與他們的縱容是分不開的:年年不在時候上"過生日",被請出來當收錢收物的傀儡,他們不可能不明白其中的貓膩,只是不想違拗、也想從中分利罷了。眼看著兒子、女婿往監獄裡闖,卻不加阻撓,還"配合演出",武今明的父親和岳母也真夠糊塗的!
為了收受賄賂,竟然篡改父親和岳母的生日,貪官也真夠喪心病狂的!在斥罵武今明無恥之餘,在網上用"生日+貪官"百度,發現在生日上做文章的貪官不少:四川省富順原縣委書記彭幫友為了開創斂財之路,夫妻倆一年要過兩次"生日"!
往舊時追溯就更多了,神泉縣令張某貪鄙至甚,張榜告示某月某日是他的生日,提醒屬僚曹吏送禮。過了幾天,又如法炮製,張榜公布了他老婆的生日時辰;還有某屬鼠貪官過生日收取金鼠後,告知送禮人明年老婆過生日,屬牛......
俗話說"趕上了好年景,天天過生日",對貪官來說"好年景"恐怕就是大權在握之時,恨不得真的天天過生日好有名目撈錢。不落馬貪官永遠不知道,這句俗話還有半句--遇上了災難時,想過生日也難。鋃鐺入獄後,武今明等恐怕已記不得誰誰的生日,只記得自己入獄的日期--好挨過刑期早日出去過常人的日子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