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階層劃分有史以來就是一個備受爭議的話題。當代中國正處於社會變革的時期,階層本身的成型,沒落以及階層間的流動仍在頻繁進行。更重要的是,部分階對公眾的透明度極低,隱性資源的存在對描述階層造成了巨大的障礙。由於資源所限,本工作室僅以官方和知名國內外機構統計數字為基準,試圖儘可能清晰的構建定量的中國階層模型。
基本階層要素:
政治資源 (以官方職務級別為基準)
經濟資源 (以現有財富水平和年度收入水平評估,綜合考慮現值和潛力)
注1:鑒於學術文藝等其他資源對前兩者的依附性較高,不單獨考慮
注2:農民計算純收入,城鎮居民計算可支配收入(對工薪階層來說為稅後到手工資+公積金)
基本分析單位:家庭
住:家庭指「父母及未婚子女」(參考資料: 聯合國委託國際人口學聯盟編寫的《人口學詞典》)
城市家庭戶均人口約3,農村家庭戶均人口約4,中國總人口取15億
劃分標準:
與相鄰階層隔離的程度(定性差異)
某類資源的掌握程度(定量差異)
注1:本報告主要關注縱向階層劃分,基本不考慮橫向職業差別(除對縱向階層有顯著影響)
注2:階層間流動僅存在於相鄰階層之間,不存在跨階層流動
本模型將中國社會分為7個階層(每層又分2-3級),分別是:
頂層及最上層 (0.001%)
上層(0.05%)
中上層(0.5%)(中上層A, 中上層B)
中層 (4.5%)(中層A,中層B)
中下層 (15%)(中下層A,中下層B)
下層 (35%)(下層A,下層B,下層C)
底層 (45%)(底層A, 底層B)
注1:僅限中國大陸,暫不包括港澳及臺灣地區。
注2:兩類標準必然出現部分重合,經濟標準內部的收入與資產也必然出現重合,雙收入家庭計算也有重合。以上均在統計數字中已作考慮,不另行說明。
注3:經濟標準與生活水平存在區域落差。對京滬穗深人士,在實際收入或資產上打85折計算。(實際僅影響少數中層、中下層和下層)
1.頂層及最上層(0.001%)
政治資源掌握者:副省部級(含)以上在職官員,副國級及正省部級(含)以上退職官員
現職政治局委員
32個省市自治區四套班子現職主官約120位,副職約780位,總計1000位。
27個國務院組成部門現職正副官總計約200位。
副省級單位,150個左右國資委直屬央企現職主官總計約1800位。
軍隊大軍區副職以上:400人
副國級及正省部級(含) 退職約1600位。
小計:約5000位
經濟資源掌握者:資產50億元以上 (本階層不考慮年度收入水平)
2008胡潤富豪榜上榜1000人,門檻7億。在此假設5-7億人數與上榜人數持平1000人。
小計:約2000位
這是兩個可以採用自下而上的方法來統計的階層之一。頂層的數量過於稀少,僅限於近年來新聞聯播上常出現的幾十位而已 (不具備統計學上的意義),且其與最上存在血緣、親緣、同袍、世交等千絲萬縷的聯繫,故在此合併為一個階層。
本階層全部為城市家庭。因本階層人員年齡偏大,基本無未婚子女,戶均人口取2.2。
階層人數總計:約1.5萬 (0.001%)
2.上層(0.1%)
政治資源掌握者:正副市廳級(含)在職官員,副省部級及正市廳級(含)退職官員
333個地級市四套班子現職主官約1200位,副職約7800位,總計10000位。
國務院組成部門廳局級機構約500個,正副現職總計約4000位。
省級副省級單位下屬廳局級機構約3000個,正副職約15000位。
部隊正師職以上總計約3000位。
事業單位約30000位
其他正副市廳級官員約35000位
小計:約11萬位
經濟資源掌握者:資產5000萬-5億或 年收入300萬以上
美林2008年《亞太區財富報告》稱,中國共有6038 位超富裕人士,其擁有的資產超過3000萬美元(即2億人民幣)。減去5億以上的2000人,即2-5億為3000人。根據一般財富統計規律,1-2億人數為2-5億的5倍即約15000人,0.5-1億人數為1-2億的8倍即約12萬人。年收入300萬以上且與前述階層不重合者多為創業新貴和大型外企最高層,極少部分黑金人士,極少部分頂級演藝體育明星,人數約為2.2萬。
小計:約16萬位
本階層全部為城市家庭。因本階層人員年齡偏大,基本無未婚子女,戶均人口取2.8。
階層人數總計:約75萬 (0.05%)
3.中上層(0.5%)
本階層可分A,B兩類,自本類起均採用自上而下的方法測算:
A類:
政治資源掌握者:正縣處級(含)在職官員,副市廳級(含)退職官員
中國公務員總數約800萬(註:中國人事部副部長說,截止2003年底,中國公務員的總數是636.9萬人),其中正科級(含)以上約1/10,即80萬,減掉之前統計過的約10萬尚餘70萬正副縣處級。其中正職約15萬,副職約55萬。國企,事業單位,軍隊裡的正處等價職務約10萬。退職人員約10萬
小計:約35萬位
經濟資源掌握者:資產2000-500萬元 或 年收入150-300萬
美林2008年《亞太區財富報告》稱,在2007年底,中國共有41.5萬位富裕人士(其定義「富裕人士」為擁有100萬美元以上資產的個人,不包括自住的房地產)。
註:100萬美元加自住房地產約合1000萬人民幣。這裡取2000萬以上11.5萬,2000萬以下30萬。減去之前統計部分2000-5000萬間約為10萬。
年收入150-300萬且與前述階層不重合者多為創業新貴和大型外企高層(主要分布於京滬穗深),少數黑金人士,少數演藝體育人士,人數約為10萬。
小計:約20萬位
A類總計:55萬
B類:
政治資源掌握者:副縣處級(含)在職官員,正縣處級(含)退職官員
部分數據在前文已給出,總計約為A類3倍
小計:約100萬位
經濟資源掌握者:資產1000-2000萬元 或 年收入80-150萬
資產人士前文已給出,即30萬。
年收入80-150萬人群已有顯著放大趨勢,除創業新貴和大型外企高層外(10萬),部分大型國企、大型外企中高層(10萬),中型外企、民營企業高層,上市公司享有權激勵的中高層、少數高薪行業(金融能源電信醫藥等)專業人士(10萬)均處在這一
水平。這一階層的黑金人士,演藝體育人士也顯著增加,部分學術精英也處在這一階層(10萬)。本階層人群仍主要分布於京滬穗深,但其他直轄市,部分發達省會城市及沿海達城市已有出現。
小計:約70萬位
B類總計:170萬
一線城市的高級商品房,高級私車購買者的主力軍由本階層人群構成。本階層絕大部分為城市家庭。戶均人口取2.9。
階層人數總計:約650萬 (0.5%) (A類0.15% B類0.35%)
4.中層(4.5%)
本階層可分A,B兩類,採用自上而下的方法測算:
A類:
政治資源掌握者:正科級(含)在職官員,副縣處級(含)退職官員
中國公務員總數約800萬,其中正副科級(含)近1/3,即260萬。其中正職約60萬,副職約200萬。事業單位,軍隊裡的正科等價職務約100萬 (註:有關統計顯示,截至2005年底全國事業單位總計125萬個,工作人員3035萬人)。退職人員約40萬
小計:約200萬位
經濟資源掌握者:資產500-1000萬元 或 年收入50-80萬
根據一般統計規律,資產人士取1000-2000萬人數的2.倍,即約60萬。年收入50-80萬階層人群與中上層B類較為接近,但職務向下延伸明顯,區間分較寬。一般意義上的高級白領及知識精英多屬於本階層,部分成功的個體經營者、SOHO人士、二三線演藝、體育人士也可歸入本類。該類人數約為90萬(麥肯錫發布的一調查顯示,2008年中國年收入超過25萬元人民幣的富裕家庭數量已達160萬戶)。本階人群仍主要分布於京滬穗深,但其他直轄市,部分發達省會城市及沿海發達城市已有較多出現。
小計:約150萬位
A類總計:350萬
B類:
政治資源掌握者:副科級(含)在職官員,正科級(含)退職官員
部分數據在前文已給出,總計約為A類3倍
小計:約600萬位
經濟資源掌握者:資產150-500萬元 或 年收入15-50萬
資產人士通過統計規律測算,另外在京滬穗深杭有無貸款商品房者、2007年部分炒股成功者中的一部分可進入此類,共約為500萬。年收入15-50萬人群急速放大(麥肯錫數據較為保守,且15-25萬區間較大,故在此做較大程度的擴展)。工薪階層職務在A類的基礎上繼續向下延伸,與中高層B類已顯著區隔(多為中高層B類或中層A類直系下屬)。創業人員主要為維持型企業或發展期業擁有者。三四線演藝、體育人士、中上層學術人士主要處於本階層。該類人數約1000萬。本階層人群主要分布於京滬穗深,其他直轄市,部分發達省會城市及沿海發達市,部分地級市及極少數縣級市也有出現。
小計:約1500萬位
B類總計:2100萬 (註:本類經濟資源掌握者人數超過政治資源掌握者人數)
一般平民出身的人群通過努力奮鬥可以達到極限多在這一階層(廣義中層)。這一階層的職業分布遠較上面三個階層廣泛,但個體的穩定性也遠高於上面的三個階層。於風險較差的抵禦能力,使得部分本階層人群存在向下流動的可能,但該風險仍小於下的3個階層。 一線城市的商品房,二線城市的高級商品房,中級私車購買者的主力軍由本階層人群構成。
本階層大部分為城市家庭,極少數為沿海富裕地區農村家庭。戶均人口取城市平均3。
階層人數總計:約7300萬 (4.5%) (A類0.7% B類3.8%)
5.中下層(15%)(資產50-150萬 或 收入5-15萬/年)
本階層可分A,B兩類,採用自上而下的方法測算。本階層人群已基本不掌握政治資源,故僅討論經濟資源。
A類:
資產90-150萬元 或 年收入9-15萬
A類總計:3000萬
B類:
資產50-90萬元 或 年收入5-9萬
B類總計:4000萬
普通公務員,廣義上的小白領均屬這一階層。部分技術工人、行政事務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富裕農民也屬於這一階層。本階層人群廣泛分布於直轄市,省會城,地級市,在部分縣級市、鄉鎮、農村也有出現。
本階層大部分為城市家庭,少部分為農村家庭。戶均人口取3.2。 階層人數總計:約2.25億 (15%) (A類6.5% B類8.5%)
6.下層(35%)(資產15-50萬 或 收入1.5-5萬/年)
本階層可分A,B,C三類,採用自上而下的方法測算。本階層人群已完全不掌握政治資源,故僅討論經濟資源。
A類:
資產35-50萬元 或 年收入3.5-5萬
A類總計:4000萬
B類:
資產25-35萬元 或 年收入2.5-3.5萬
B類總計:4000萬
C類:
資產15-25萬元 或 年收入1.5-2.5萬
C類總計:7000萬
新畢業二三類大學的大學生、部分技術工人、行政事務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A-B類為主)、普通工人、部分農民工、中上農民、沒什麼積蓄的雙職工退休家庭(B-類為主)屬於這一階層。本階層人群廣泛分布於各級城市、鄉鎮及中等(含)以上農村,
部分貧困農村也有出現。
本階層城市農村家庭較為平均。戶均人口取3.5。
階層人數總計:約5.25億 (35%) (A類9% B類9% C類17%)
7.底層(45%)(資產0-15萬 或 收入0-1.5萬/年)
本階層可分A,B兩類,採用自上而下的方法測算。本階層人群已完全不掌握政治資源,故僅討論經濟資源。
註:國家統計局國民經濟綜合統計司副司長王文波稱,2008年,中國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4761元
國家統計局發布調查結果顯示,中國2009上半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856元(即全年1.8萬元左右)
A類:
資產5-15萬元 或 年收入0.5-1.5萬
A類總計:1億
B類:
資產0-5萬元 或 年收入0-0.5萬
B類總計:0.7億
城鎮失業、半失業人員、部分農民工、大部分農民屬這一類。
本階層農村家庭為主。戶均人口取4。
階層人數總計:約6.8億 (45%) (A類26% B類19%)
流動性附註:
頂層、最上層及上層存在一定的相互流動。上層以上除特殊事件基本不存在向下流動。中上層、中層向上下流動的可能性均為一層。中下層A類起至下層A類向上下流動的可能性約為1.5層(1層加1類)。下層B類至底層A類向上流動的可能性為1.5層,向下流動的可能性為到底(底B類)。底層B類向上流動的可能性為1.5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