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4月22日,三名學生代表在人民大會堂東門台階上跪遞請願書。左:張智勇,中:郭海峰,右:周勇軍
被以涉嫌金融詐騙罪名被抓捕的八九學運領袖周勇軍案,一審本週四在四川射洪縣開庭。周勇軍本人拒認罪,律師以證據不成立、無法律管轄權等觀點作出無罪辯護。
旅居美國多年的八九學運領袖周勇軍,由於希望回國探望在大陸生病的父母,多次向中國使館申請回國簽證遭拒,於是透過一家仲介公司,取得馬來西亞護照及假名,成功前往澳門。去年9月嘗試入境香港時,被指所用護照的名字涉嫌一起寄信恆生銀行詐騙案,遭警方扣查。經過簽名對照後,港警方稱證據不足,將他釋放。但隨後扣留了他護照的香港入境署稱深圳警方有事情要找他談話。其後他便遭深圳警方以涉嫌「金融詐騙」羈押,7個多月後移交四川當局。案件一審於週四在四川遂寧射洪縣法院開庭審理,庭審長達4小時。
周勇軍本人在庭上堅稱詐騙信並非他所寫,律師也為他做了無罪辯護。
辯護律師陳澤睿認為,該案除了存在司法管轄權以及超期羈押5個月的疑問,控方證明詐騙香港恆生銀行的信乃周勇軍所寫的筆跡鑑定,有多個難以令人信服之處。律師週四開庭後接受本臺採訪時說:「這個案件肯定是存在,但綜觀所有證據,沒有任何一個證據能夠證明周勇軍跟這個案子有直接的關係。筆跡鑑定,信上的英文簽名是小寫的個性化的,他拿出比對的材料,第一是周勇軍中文寫的書信,怎麼可能將中文的方塊字跟英文比對?第二份比對材料是周勇軍英文簽名,但是所有字母都是大寫正楷,你根本不可能把英文的大寫和小寫進行比較。我已經提出質疑,並且要求選擇合適的鑑定機構重新進行筆跡鑑定。公訴方的意見是公安部物證中心作的,應該是最權威的機構。」
陳澤睿:「司法管轄權也是一個焦點,我提出,你去年10月基於認為犯罪嫌疑人有中國國籍的屬人管轄原則立案,但我提出,你是以針對一個持馬來西亞護照的王行祥的人立案,一開始沒有顯示任何信息材料讓你辦案機關獲知他是一個中國國籍的人,當時根本就不應該立案,對此控方答辯稱至少現在我們知道這個人叫周勇軍而且擁有中國國籍。超期羈押方面,公訴方又稱,今年3月才確認他周勇軍的身份,但周勇軍本人說11月告知他就是周勇軍,這樣的話,他們就超時羈押了5個月。」
辯護律師曾提出,調取當時在香港所作的筆跡鑑定記錄,以及傳喚香港經辦警官出庭的要求,均遭法庭駁回。
周勇軍的父母、大姐和二姐夫當天旁聽了審訊,其中二姐夫葉先生接受本臺採訪時說,對於他的遭遇感到心痛:「家人的角度我們感到很心痛,從周勇軍失蹤(被警方羈押)時間已經超過一年多,我們家人非常著急,父母年邁,非常悲傷,反正心裏很不是滋味很難過。他今天看起來精神不大好,聲音比較低,是不是什麼病?心理上的壓力麼?我們也不太清楚,因為今天是第一次見但不能談話,本來庭審完了想上去打個招呼,也不允許。」 」
周勇軍在成都任職法院法官的二姐,因受到壓力無法前往旁聽。當天特地從北京趕往射洪聽審的周勇軍一位朋友——美國居民Amy也被無理拒絕進入法庭。與此同時官方安排了二十多名公檢法人員旁聽審判。Amy當天接受本臺採訪時說:「非常氣憤,我覺得非常不公正,公開審理應該是任何人有身份證件就可以進入,尤其是裡面還有空座位的時候,親友只給了5個名額,其餘都是與案件無關的公檢法的人,但就不讓我進。我說為什麼他們不認識周勇軍都可以進,為什麼我不可以,法院說不可以給你解釋。」
八九民運時擔任高校自治聯合會主席的周勇軍,曾在人民大會堂前下跪,請求當局接納學生要求。他六四後被捕,直到 91年經過國際交涉獲釋。其後流亡美國取得居留權,並育有兩子。98年他曾返回中國,被以偷越國境罪判處勞教3年。02年再度赴美國。去年,他入境香港後轉由中國警方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