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官員嫖幼改強姦幼女 終審判10年(組圖)

發表:2010-01-13 00:27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0個留言 列印 特大


資料圖:宜賓市宜賓縣國稅局白花稅務分局局長盧玉敏


盧玉敏的工作日誌

1月12日報導 2009年8月3日,宜賓市翠屏區人民法院開庭,對備受關注的四川宜賓縣國稅局白花分局原局長盧玉敏強姦幼女案宣判,盧玉敏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昨日,記者從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一審宣判後,盧玉敏提出上訴,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終審,維持原判。

宜賓市翠屏區法院查明,2008年10月,盧玉敏讓個體戶牟瓊(女)為他找處女"破處",牟瓊讓其侄女牟思亭(犯罪時不滿18週歲)幫忙。

牟思亭通過其他未成年人找到被害人何某(案發時不滿14週歲),並於當年12月20日將何某帶至牟瓊處,盧玉敏支付6000元給牟瓊。牟思亭等人將何某送至某旅社一房間內,並在外等候。盧玉敏進入房間,在何某不情願的情況下將其姦淫。

新聞回顧: 宜賓國稅白花分局局長盧玉敏因強姦罪一審被判10年

3日上午,法院就四川宜賓國稅白花分局局長盧玉敏強姦幼女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盧玉敏、牟瓊、牟思亭的行為均構成強姦罪。盧玉敏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牟瓊有期徒刑九年,被告人牟思亭有期徒刑六年。

四川宜賓國稅分局長花6千元嫖宿幼女被拘

2008年12月20日,四川宜賓縣國稅局白花分局長盧玉敏,經一火鍋店老闆娘牟某介紹,以6000元價格與該縣14歲學生何某發生性關係。警方經過偵查,盧玉敏事先並不知道何某未滿14週歲,因此不構成犯罪,決定對其給予行政拘留15日並處罰款5000元。




来源:人民網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