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根本上,國企就不是一個經濟組織,而是一個完全由政治權力賦予使命的政治機構。所謂的國有企業,並非全國人民所有,而是國家權力掌控的企業,即是掌權的官員所有。國有企業是黨政部門的一個衍生品和權力工具。所謂國有資產,實際就是官有資產。如果國企與全體公民有什麼相關性的話,那就是,這些企業都是用納稅人的錢建立的,這些企業的財務窟窿是用納稅人的錢去填充的,企業的產品是用壟斷高價強賣給全體納稅人的。這些企業的使命從1956 年起就一直是包抄民營經濟。
現在國企的大股東都是從國資委到宣傳部的各級黨政部門,其治理模式實際上還是黨管幹部,高級管理人員由組織部門委派。在國企內部,不僅政企不分,而且黨企也不分。其實,這種作為官企的國企根本不需要經營,只需要通過政治權力與行政命令,就可以在一夜間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弱到強。中國中冶的組建就是一個典型。所謂的國進民退,其實是官進民退,是官權的又一次膨脹,是在鞏固公有制的名義之下特殊利益集團為撈取既得利益的行動。政治權力甚至可以直接把民企變成官企,那就直接變民企為官企,山西的官企煤炭集團,陝西的官企石油能源集團,都是變民企為官企的典型。
現在對國進民退有一個似乎很響亮的辯護,即中國現在的國進民退是有進有退,並不是只進不退。這個看法其實是很有問題的。因為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那麼請問,進與退是以誰為主導的?是以國企為主導的,還是以民企為主導的?是國企在安排自己的進退,還是民企在安排自己的進退?很顯然,是國企藉助官權在安排自己的前進,民企是在被安排自己的後退。國企與民企之間不存在國企有進有退的問題。國企進也罷退也罷,在現行條件下,都是要把國企自身的利益最大化,把民企的利益最小化。因此,有進有退的國進民退也是不能接受的。在我看來,它們之間的理想狀態,國企退出的越多越好,剩下的越少越好,直至於無。國進民退意味著官進民退。
官進民退意味著國家政府做大做強,民企百姓做小做弱。官家的權力佔據了全部的生存空間,百姓與民企就沒有立錐之地了,民生與財產權也岌岌可危。看看山西煤礦國有化事件,看看陝北油礦國有化事件,我們就會發現,國進民退的過程就是侵犯私有財產權的過程。反對國進民退就是捍衛私人的、老百姓的財產權和經濟自由。
國資委主任日前不無委屈地表示,國企經過多年改制,國資委完成了央企的增值保值任務,公眾卻質疑說"央企為何這樣紅"。最令他困惑不解的是,為何央企作為官企辦好辦壞都是他的錯?在我看來,公眾的質疑是很有道理的。因為國企的脫困,其活力與競爭力在很大程度上靠的是來自政治權力的政策扶持、財政注資和股市圈錢,以及行政壟斷。它們不是靠自身的創新能力和法人治理結構的改善,而是靠強奪民企的市場份額、壓制民企的生存空間。國資委主任的感受是完全正確的,只要是國企、官企,辦好辦壞都是錯。辦壞可能比辦好,還要可取一些。辦好了更有欺騙性,因為國企"辦"得越"好",官進民退的動力就越大。國企辦不好,就不會造成國企有能力全面取代民企的假象,也不會給回到計畫經濟和公有制提供證據。經營不善的國企,也沒有能力與民企競爭。
還有官員主張不要總是去區分所有制,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都能搞好,希望國有企業、民營企業能夠合作共贏,應該共同為國家經濟建設出力。這樣的話聽起來道理十足、充滿誠意:誰進誰退都不重要,只要能在現行環境公平競爭就行。這個看法是對國進民退的一個絕對無效的辯護。因為國企與民企不在同一條起跑線上。國企背後有整個國家機器的鼎力支持,而民企背後最多有家族的鼎力支撐。沒有國家機器的特別支持,就不會有國企。只要國企大量存在,並壟斷經濟命脈,就不可能有一個公平的制度環境。只有在私營企業佔絕對主導的經濟體制中,一個公平的良性的競爭環境才有可能出現。只要國企與民企出現在同一個競技場上,就不會有公平的競爭與合理的制度環境。所以,國企越多意味著這個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越差,而不是越好。有國進民退,就不可能維持一個有效的、公平的競爭環境。
國企,作為官企,辦好了,是國民遭殃;辦糟了,是國民受害!所以,我完全同意任志強公開表達的一個看法,"國資委最重要的任務就是應該把國有企業弄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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