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1月31日,中共中央發出了《關於打擊反革命破壞活動的指示》,2月5日,又發出《關於反對貪污盜竊、投機倒把的指示》,以打擊反革命分 子、反對貪污盜竊、反對投機倒把、反對鋪張浪費為內容的"一打三反"運動便迅速鋪開了。在這場運動中,全國各地各行各業都不失時機地抓出了一批"現行反革命",確實也處理了一批貪污、盜竊案件,但也許運動搞多了,碰碰就會過火,"一打三反"幾乎達到了失控的地步,各地都在大搞逼、供、訊,私設公堂,動用刑 罰,只要群眾有反映就辦班審查,弄得人人自危,如坐針氈。
聽一位老知青說起了他們建設兵團"一打三反"期間的幾件事,我的心彷彿被粗暴的手搓了幾把。
當年老知青他們所在農場緊靠著雄渾的雲臺山,一天一位綽號叫"脫底棺材"的知青與幾個夥伴上了雲臺山,登高而望徒然生出無限的氣魄來,"脫底棺材"忽然對 夥伴們說:那時候毛主席井岡山幹革命,我們現在在雲臺山鬧革命,革命成功後,你們都弄個師長、旅長干干!這本是一句戲言,卻在"一打三反"中被揭發出來, 說他圖謀反革命暴動,被抓起來押在連雲港監獄,按刑律圖謀反革命暴動夠得上槍斃。行刑那天清晨4點,"脫底棺材"被提出來,照規矩賞他12兩饅頭,是大饅 頭,4兩一隻,放在板凳上讓他吃。"脫底棺材"此刻被五花大綁著,卻還不知道是死刑,並且今天就執行,也許確實因為太飢餓了,他竟就這樣用嘴巴將3個大饅 頭干啃了下去。等到宣判大會宣判結果時,他頃刻癱倒在地。"脫底棺材"剛被宣判完畢,被拉出去當場執行,喇叭裡就響起了高門大嗓的喊聲:坦白從寬,抗拒從 嚴,凡是反革命分子,拒不坦白,×××就是你們的下場!話音剛落,台下在座的一萬多人中,一下子有近百人從位置上直竄起來,從四面八方奔上司令臺,搶過話 筒喊道:我是某某某,我是反革命!這近百人就這樣爭先恐後,互不相讓,只怕落後一步,大會來個突然煞車,趕不上坦白交代可就是"脫底棺材"的下場了!
不久又有一個知青成了反革命,原因是他在收割蘆葦時將一個菸蒂扔進了蘆葦裡,結果燒掉了一條溝的蘆葦,於是他成了縱火犯,被抓了起來。這個人直說燒掉的蘆 葦我賠,不行,被判刑3年;他不服,上訴,結果被判6年;還不服,再上訴,被判12年。宣判完畢他被遊街至自己家門前時,他忽然嘶聲力竭地朝自家門口喊: 不要上訴!千萬不要上訴啊!他已經清楚了,再上訴,只能罪加一等,弄到後來說不定連腦袋也保不住。
草菅人命,我理解了此中的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