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月,網上盛傳一個「茉莉回鄉」的消息。發消息者是湖南邵陽的呂加平,他在聽說茉莉回鄉的消息後既震驚又高興,並「專門去問了邵陽有關部門。結果他們證實,此事屬實,不是謠言。」而後,濟南李昌玉先生,邵陽一中鄧剛老師等人,都為核實這個消息積極展開調查。
我當時很感動,這不僅是家鄉朋友對我個人命運的關心,更表達了他們對解決六/四問題的企盼。他們認為,如果茉莉等人真的回鄉了,這也許是六/四問題將要平反的一個信號。有趣的是,當局的有關部門,似乎也為傳播這個虛構的消息推波助瀾。
其實,自2001年起,中共有關部門就多次通過一位旅居瑞典的邵陽老鄉,向我發出回國的邀請。開始他們表示歡迎莫莉花回國看看,條件是不再批評中國政府。當我拒絕為回國交換我的公民權利之後,他們的邀請就不再帶條件了,甚至表示願意資助我「回國參觀祖國建設」。就在2008年年底,我的老鄉再次帶來有關部門邀請我回國的口信。
多少個不眠之夜,我在回國還是不回國的選擇中苦惱。直到六/四20週年、我流亡16年的今天,我仍然面對回國的邀請躑躅不前。思鄉思親的時候,我曾寫過一首題為《父母》的小詩:
女友來信
說起我的父母
衰殘之狀
歲月不饒人
窗外,北歐三月雪
默默地編織
厚厚的窗簾
一層層
擋住了眼睛
擠壓著心
望眼欲穿的淚水
結成一條條冰凌
縱使這冰融化成水
縱使這水漂浮著船
我的歸程
遙遙
沒有蹤影
在回國探望父母的機會垂手可得的時候,我卻哀嘆歸程遙遙沒有蹤影。這是因為,回國與否對我來說是一個兩難的選擇,它既關係到家庭親情,也牽涉到回國權的問題,牽涉到流亡者守志的問題。
2003年8月,我發表了《致中國政府:請公開邀請流亡者回國!》一文,表達了我的疑惑:為什麼中國政府只是私下地、個別地邀請流亡者回國,而不將這一好事公開進行?因此,不願意放棄自己理念的我,對中國政府邀請的好意,有了許多顧慮:我擔心這種本來屬於基本人權的回國,會變相地成為一樁「私下交易」,令我洗不清自己被政府「招安」和被「收買」的嫌疑。對於視人格尊嚴甚於生命的本人,這是一個很難逾越的心理障礙。
我在文中質疑:在其他人仍然被禁回國的情況下,我接受當局的好意,這是公平和公正的嗎?我為此呼籲:中國政府需要制訂一個公開的政策,明文宣告歡迎海外異議人士回國,讓所有流亡者都無條件地享有同等的回國權。
劉賓雁先生在看到我的那篇文章之後,曾於2003年9月7日給我寫信說:「你那篇東西寫得很好。把公民應有的權利拿來私相授受,自然會造成不公,同時倒給腐敗提供了一條新渠道!應該有人將他們一軍;你的文章也還有理有節。攻擊性的言論不必理它。你為很多人說了話。除你我這類,還有迫切需要歸去而不被准許的人,就更需要有人為他們說話了。」
面對誘人的回國邀請,我始終追問:我們當初為什麼要流亡?在《談流亡者的回國與守志》一文中,我曾寫道:之所以要流亡,是為了擺脫強權的迫害與壓制;漂泊在異鄉,是為了重新承擔起公民的責任。既然我們是為了維護自己的人權和尊嚴而流亡,我們也應該在捍衛自己的權利和尊嚴的情況下回去。
在權利和尊嚴不能得到保障的時候,接受當局施舍的恩惠回國,從此對當局的罪行和劣跡保持沉默,對我來說,這是不可以接受的屈辱。因此,我在回答呂加平等國內朋友時表示:「在中共沒有解決六/四問題的願望、沒有公開邀請所有流亡者回國的時候,茉莉不會單獨地偷偷地回國。」
記得某年某地,我曾偶遇一位學生領袖,有過一次不太愉快的對話。他說他已經十幾年沒有見到年邁的父親了,如果為了回國探親,他接受當局的條件,以後對六/四問題保持沉默,這應該是很人性的選擇。我說:這當然是人性的,可以理解的。但是,當年和你們一起在天安門抗爭的死難者,他們的在天之靈要求你們不沉默,這是否也是人性的?末了,我們兩個都淚水盈眶。
我們就這樣在各種不同的人性要求之間掙扎,在個人親情與公共責任之間躊躇。時光就這樣無情地溜走,流亡者在對故鄉的無盡思念中漸漸老去。
我知道個人的渺小和卑微。我知道,即使我像王若望、劉賓雁和戈揚等前輩流亡者一樣,默默地客死他鄉,把骨灰撒在瑞典森林裡,也不會有什麼影響。但是,一個弱小的個人面對強大的專制政權,有可能通過這樣一個拒絕回國邀請的小小行動,告訴那個政權:
——不是所有的東西都可以拿來作交易的。不是所有的中國人都忘記了六/四。
因為我住在北歐的海邊,所以有朋友笑話,說我像蘇武一樣流亡北海邊十幾年。實際上,我和古代流亡者蘇武完全不同。蘇武效忠的是皇上朝廷,而我只是忠誠於自己的內心要求、個人的道義原則。同時,我們的流亡也遠不似蘇武流亡那樣艱難淒慘。我的第二祖國——瑞典給我提供了一塊安居的綠洲,還有取之不盡的人文主義精神資源,使幸運的我,能夠竭力守住一些值得珍視的傳統價值,例如,真誠、勇氣、同情與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