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通訊員凌若冰綜合報導】5月19日,山西運城市鹽湖區人民法院開庭,4名警察、1名檢察人員涉嫌徇私枉法、濫用職權而受審。當地政法委書記表示希望此案能警示其他警員。
據新京報報導,5月19日上午,山西運城市鹽湖區人民法院刑事主審判庭,4名警察、1名檢察人員進入被告席,他們涉嫌在一起輪姦案中徇私枉法、濫用職權。
此案在運城政法界受到關注。有干警透露,若平時,此類案件也許不算個事。但沒想到這次檢察院會提請公訴。
運城市政法委書記崔克信並不諱言,欲藉此案警示當地的政法人員。他說:「很多干警不是不懂得法律政策,而是知法犯法,明知故犯。」
兩份前後矛盾的供詞
去年9月29日,三名青年將女子謝某灌醉後輪姦。謝某於10月1日報案。當天,其中兩名犯罪嫌疑人馬典軍、張有福被抓捕歸案,一名逃脫。
卷宗顯示,一名嫌疑人家屬在受害人報案後,曾想私了,便聯繫運城市公安局民警郭開管。郭又找到在運城市檢察院工作的陳勤章,疏通辦案人員,讓謝某又給警方寫了一份證明,稱其同意與三人發生性關係。
隨後,辦案人員將謝某原口供和後來的證明都遞交給鹽湖區檢察院。鹽湖區檢察院核查筆錄發現事實前後矛盾,經偵查,相關辦案民警、說情者相繼落馬。
今年2月22日,鹽湖區法院對強姦案進行判決,被告人馬典軍、張有福強姦罪名成立,並根據輪姦情節,分別被判處11年、10年有期徒刑。
5月19日,鹽湖區法院開始審理了徇私枉法案,4名涉案警察和1名檢察人員受審。
案情回顧
輪姦
謝某被三人輪姦,索要好處未果後報案。警方將兩人抓獲。一人逃脫。
說情
施害人家屬託人找到辦案警員要求此案緩辦;又找到與謝某相熟的民警要求與謝私了。
協議
謝某在他們的說情下,同意改寫供詞,證明自己願與三人發生性關係,並獲取3萬元。
正如網民分析的:公僕們只喜歡吃魚,不喜歡捉鼠。只要把錢給他們,就可以隨意的指鹿為馬,顛倒黑白,魚肉和欺負他們的主人。那麼這時候,法律就失去了它本身的功能,這就是中國大陸以權蓋法的表現,才造成了有那麼多奇特的類似「躲貓貓」似的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