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的 「航油大王」 陳久霖在出獄一年後復出,以「陳九霖」的名字「轉業」到葛洲壩國際公司任副總經理,分管人力資源。
消息傳出,網上基本有兩項質疑:
其一,《企業國有資產法》第七十三條明確規定:
國有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被免職的,自免職之日起五年內不得擔任國有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造成國有資產特別 重大損失,終身不得擔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作為「刑滿釋放」人員,而且曾經造成了重大國有資產流失,陳久霖的復出可以說是對法律赤果果di無視(畫外音:您不知道5.5億美元的損失不是重大國有資產損失麼?)。而這也從另一個角度看出國資委對國企公司治理標準界定的低下。
其二,中航油的「陳久霖」 一下子就變成了葛洲壩的「陳九霖」,廣大人民群眾想不通。只聽說過,「人民上網實名制,官員財產匿名制」 。哪裡知道又出來個國企當官「改名制」 ?
「陳九霖」 改名當官告訴人們,在中國,不用實名不能上網,卻可以當官。(畫外音:您不知道派出所可以改名字啊?好吧,請參看本期棗報第7條)
一年半之前,陳久霖刑滿釋放。剛剛回到國內的陳久霖不復從前打工皇帝時的梟雄霸氣,但和4年前一樣,他依然認為自己沒有錯,屬於「非戰之罪」。
在這短短的四年中,我們發現5.5億美元的虧損固然在當時是個天文數字。但現在看來根本不算什麼。因為,就這4年中,國內企業在和國際資本大鱷的 「交流」中還是屢戰屢敗。中信泰富155港元的匯兌損失;深南電和高盛的對賭協議;國航、東航航油套保變投機等等等等。而這些事件,連具體發生了什麼公眾都沒有知情權。更別提什麼問責不問責了。
但中航油事件曝光後,陳久霖成了唯一的責任人,所有的事情都被告知是他一個人做的。
吳曉波這麼描述當時的情況:
「所有機構和個人都撇清了和陳久霖的關係,他失去了工作,工作簽證隨之取消,只能憑藉旅遊簽證停留在新加坡,銀行存款被凍結,信用卡被註銷。他曾向上級申請給與部分生活費,但沒有任何回音」。
於是,有人對陳久霖表示同情。同樣,還有人認為陳久霖的經營能力不容置疑。因為在短短7年時間,中航油新加坡公司淨資產增加890倍。
但是,陳久霖的成就依然還只是個壟斷者的神話。中航油幾乎佔據了國內航油供應的全部市場,且擁有獨家進口權。一直以來,國內航油的價格甚至是新加坡的2.5 倍。而陳久霖則是那個讓體制僵化而獲利乏術的壟斷公司產生效益的人。
於是,這個當年不幸當了替罪羊的 「打工皇帝」 回國後,就走上了四處告狀的日子。或者說是,國家要給個名分了。令大家欣慰的是,陳久霖終於在離職5年後,重又謀到了個官位。
在陳久霖被判刑前整整10年,也在新加坡。英國巴林銀行駐新加坡首席交易員Nick Leeson 在交易中損失12億美元,導致了巴林銀行倒閉。如今, Nick Leeson 也已經出獄,目前 在愛爾蘭的一家小足球俱樂部謀了個財務主管的活計。
天朝威武,思密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