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0-07-08 16:52:09作者:
日本外務省解禁的外交文件指出,1960年美日修訂安保同盟條約前,外務省依美方看法擬擴大安保,但由於當時首相岸信介怕被捲入朝鮮半島和台海問題反對而作罷。
外務省解禁的文件透露,1958年10月18日,外務省官員向岸信介報告美日安保條約修訂草案,內容包括擴大安保適用範圍,指出「簽署國承認在維持遠東和太平洋的和平安全具有共同的利益。」
但岸信介對擴大安保適用範圍表示不安,他當時表示,如捲入南韓和臺灣問題會很麻煩。因此反對,美方提議的這項安保擴大案結果胎死腹中。
美日於1951年9月8日簽署舊金山和約的同時也簽訂安保條約(即舊安保條約),條約於1952年4月28日生效,其中,第一條指出,條約適用範圍為「遠東」。
美日於1960年修訂安保條約,把兩國安保合作的適用範圍限於「遠東」,日方則對「遠東」的解釋作出讓步,同年提出日本政府的統一見解,指出「遠東」是指「菲律賓以北和日本的周邊地區,包括南韓和臺灣。」
日本外務省於7日把有關1960年美日修訂安保條約和1972年美國把琉球(沖繩)交還日本的37冊、厚達8,200頁的外交文件對外公開。
外務省5月決定,外交文件完成30年後原則上自動對外公開,這次解禁是首次適用這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