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0-08-11 23:06:32作者:
今天打開信箱,終於看到了那封我等了1個月的信。信封裡有一張信用卡,裡面存了40美元。這是賽門鐵克公司寄給我的「回扣」。得到這個「回扣」是因為我上個月買的殺毒軟體,用了33元。也就是說,我白得了一套殺毒軟體,還賺了7塊錢。真是天上掉餡餅呀!
其實,在美國買東西,「回扣」是很常見的。一般,獲得「回扣」需要經過這樣的程序:消費者買了東西後,剪下商品包裝上的條形碼,填寫一張商家的「回扣表」,把表和條形碼一起寄給商家。一段時間後,商家就會把「回扣」寄過來。
通常,有「回扣」的商品,標價都要稍高一點兒。不過,如果算上「回扣」,還是非常划算的。所以,有「回扣」的商品能吸引很多消費者。可是,因為「回扣」的程序繁瑣,很多人在買了商品之後就懶得去討要了,所以商家完全不必擔心賠本,只是坑了一些懶人,爽了一些細心的人。
我拿到的最爽的「回扣」,其實還不是這一次。有一回我買了一臺印表機,價值90美元,算上「回扣」,我實際只花了11美元。
專門有一些網站發布打折和「回扣」的消息,每天都更新。如果你想買東西,提前去網站上看一看,說不定會有驚喜。當然,這種「回扣」只在美國境內有效,商家的支票和信用卡是不會寄給外國消費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