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8日《挾屍要價》在中國新聞攝影「金鏡頭」年度新聞圖片評選活動,再獲年度最佳新聞照片獎。一時之間,網路對這張獲獎照片議論、爭議再起。
《挾屍要價》的素材來源,湖北荊州大學生為救溺水兒童身亡,而打撈公司打撈屍體竟然漫天要價的事情。此事件曾被媒體廣泛關注,輿論一致譴責挾屍要價的行為突破了社會道德底線,羞辱了所有國人。然而,反映該事件的這張新聞照片的獲獎,引發了對這張新聞照片真實性和新聞報導客觀的爭議。
事實上,這已經不是《挾屍要價》照片第一次獲獎了。2010年1月23日,在第18屆金鏡頭比賽暨華賽中國作品初評結果中,《挾屍要價》獲得年度最佳新聞照片獎;2010年2月4日,中國記協主辦的「2009中國瞬間中國新聞攝影大賽(第三屆)」揭曉,《挾屍要價》獲一等獎。在2010全國攝影藝術展評選, 獲得了記錄類銀獎;這已是《挾屍要價》第四次獲獎了。
一張引起巨大爭議的新聞照片連連獲獎,難道評委們真的視而不見? 長江大學李玉泉刊文,質疑《挾屍要價》照片真實性。
這張《挾屍要價》以全票贏得了「金鏡頭」本年度最佳新聞照片獎。媒體報導時用的圖片說明:打撈船趕到後,船主陳某(船頭著白色襯衫者)把打撈上來的一名大學生遺體用繩子綁住,以索要更高的撈屍費。(真真攝 華商報照片)
圖為打撈船正在打撈另一位學生屍體。(李玉泉供圖)
李玉泉稱獲獎照片並非當時的完整場景。完整的場景應該是:兩船合力將屍體牽引到岸邊,撈起一具送到岸邊一具,再打撈下一具。蕩漾的水波顯示船的划動。(李玉泉供圖)
李玉泉所刊發的文章《「牽屍談價」:不能不說的事實真相》一文,對《挾屍要價》照片的質疑主要集中在四點:
1、媒體解讀:船頭著白色襯衫者與老師、學生牽著屍體談價
李玉泉質疑:在打撈中,兩條船共同作業,撈到後要迅速地用繩子拴著手或腳,避免再次滑落水中,船太小,在深水處不容易把屍體撈上來,要牽引到岸邊再撈起。著白色襯衫者手牽屍體揮舞手臂是指揮岸上的 人們配合將屍體打撈上岸。。
2、圖片解讀:船頭著白色襯衫的撈屍人姓陳
李玉泉質疑:據有人證實,這名撈屍人不姓陳,而是叫王守海。
3:圖片解讀:打撈者漫天要價
李玉泉質疑:漁民陳凱說「撈到人,我們每船每次能得500元,撈不到就是200元,甚至有時給包煙。」可見,如果談價,也不是由船上從事打撈的這些人。因為我們對「漁民見死不救」的誤傳,已經使本來應該列入「救人集體」的兩個老人現在不敢出江,不敢見人,不敢與人打招呼。老人在寶塔灣賣魚。他被人打了三個耳光,腰上踹了一腳。「無數的磚頭瓦礫向我扔來,幾百人圍過來,他們大聲指責謾罵,有人喊打死他,打死他,這個沒良心的老東西,見死不救的畜生。」最後,船被砸了,漁網也被燒了。那麼,因為我們對照片的誤讀而使這四個老人的生活舉步維艱,善良的人們又於心何忍?
4、有媒體質疑,懷疑獲獎人為「張軼」是假名
就此事記者採訪瞭解確認張軼是真名。張軼拍攝這張照片後,他所供職的《江漢商報》由於種種考慮並未刊發,張軼以個人的名義在《華商報》首發該照片,署名「真真」,以目擊者身份署名。後因屢獲大獎,記者張軼身份被迫公開,現由於在當地壓力過大已離開荊州。
有文章評論說,追求事件的真相是每一個沒有親臨現場的人們所期望的,也是媒體代言大眾應該向大眾轉達的。親臨現場的人們如果對某一個場面產生了誤讀,可能只是導致自己對事件的瞭解不全面或不理解,但媒體的誤讀就會誤導社會大眾。《華商報》和《新京報》對照片的誤讀誤導了全國大眾,各種媒體口誅筆伐,人們在網上發貼咒罵「漁民」的沒有人性,甚至咒罵「荊州人」的「冷血」。儘管多方質疑,但「非事實」的造假新聞在社會中一直傳播並引起人們對這個社會或人性的「失望」。
對質疑和紛爭,「金鏡頭」獎的兩位評委,京華時報社圖片總監駱永紅、人民日報攝影部主任李舸表示,在對《挾屍要價》評審之前,評委會已經對圖片拍攝過程以及真實性進行了調查,並未發現任何問題。